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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虻读后感800字

来源: 作文大全2023-08-31 13:42:54
导读:【第1篇】在图书馆借书时,无意间看到了《牛虻》这本书,让我一时兴奋不已,这不是《平凡的世界》里少平阅读过的书吗?怀揣着这样的感觉我借阅了这本书。少平看《牛虻》只...

【第1篇】

在图书馆借书时,无意间看到了《牛虻》这本书,让我一时兴奋不已,这不是《平凡的世界》里少平阅读过的书吗?怀揣着这样的感觉我借阅了这本书。少平看《牛虻》只因晓霞介绍过,我读《牛虻》只因少平曾读过。

本书主要讲述出身于富商家庭的意大利青年亚瑟,成年后毅然投身革命的故事。由于疏忽,亚瑟泄漏了机密,使得战友被捕,令青梅竹马的女友琼玛误会,并痛苦地发现自己竟然是崇拜已久的蒙太尼里神父的私生子。亚瑟万念俱灰,他以假自杀为掩护,愤然出走,在外飘泊13年,历经艰辛,成为一个坚定的革命者,化名“牛虻”,回国组织武装,偷运军火,积极准备起义。最后不幸被捕,面对军方的威胁和生父的劝降,不为所动,从容就义。故事还讲述了牛虻与琼玛白雪般纯洁无瑕的爱情,以及对父亲的爱恨交织,读来令人唏嘘不已。

   亚瑟在南美漂泊时,曾做过甘蔗园的奴隶;曾在龌蹉的妓院里面洗过盘子;曾给狠毒的农场主做过马童;曾在闯荡江湖的杂耍班子里做过小丑;他曾忍饥挨饿,被人吐唾沫,被人踩在脚下。回想起《平凡的世界》中少平阅读《牛虻》的描写,明白了作者路遥在这时候安排少平阅读《牛虻》的寓意。那时少平刚从家里出来揽工,在遭受贾冰爱人与舅母的冷眼后,他揽了第一份工,对于被揽工人来说,第一份工是最苦的,沉重的石头把脊背都压烂了,肉皮被石头磨得像一层透明的纸,连毛细血管都能看见。少平是在这样的情况下阅读完《牛虻》的。相比之下,亚瑟这样的经历比少平的要艰难百倍,可他却依然立志不变,投身革命,少平无不为之感慨,那自己的这点磨难又算得了什么呢。

文中在描写亚瑟加入意大利青年党,以及用犀利的文字抨击教皇的统治,组织武装,准备起义花了大手笔描写。我在阅读的过程中一直在思考这样一个问题,是什么样的力量与信仰让这些热血青年投身与革命?甚至不少青年还都是富家子弟,他们放着好好的日子不过毅然追随着革命。如果说法国的贫民是因为路易十六以及贵族残暴的统治才引发法国大革命,他们奋力反抗,推翻统治阶级,只为了过上好日子。但那些衣食无忧的青年们又为了什么呢?为了*?为了*?为了他们坚定的信念而不惜牺牲自我,虽然很钦佩他们,但生活在现代的我始终无法理解他们的行为,我没有那样坚定的共产主义信仰。

当我读这些名著时,书中的文化底蕴及渲染的精神有些我不太理解,但我在接触过之后,我才发现原来世界还有很多种人,很多种生活。这些没经历过的,我们可以阅读别人的故事来充实自己的生活,自己的内心世界,让自己有容乃大、海纳百川。在我小的时候没有人告诉我要多看书,“阅读”这个词是那样的陌生,或者说我当时的理解多看书就是看语文、数学等书。大学毕业后我当了一名人民教师学校在创立书香校园,鼓励孩子们多阅读。我在鼓励孩子们多看书的时候是没有底气的,因为自己的阅读量还不及某些学生。就因为这样,我在鼓励学生的同时也鼓励自己去阅读,慢慢地我养成了阅读的好习惯。通过不断的阅读我也有了少平那样的认识,只有一个人对世界了解得更广大,对人生看得更深刻,那么,他才有可能对自己所处的艰难和困苦有更高意义的理解;甚至也会心平气静地对待欢乐和幸福。

【第2篇】

长篇小说《牛虻》是英国女作家艾·丽·伏尼契的代表作。

亚瑟·勃尔顿出生在意大利的一个英国富商勃尔顿家中,名义上他是勃尔顿与后妻所生,但实则是后妻与蒙太尼里的私生子。亚瑟从小在家里受异母兄嫂的歧视,又看到母亲受他们的折磨和侮辱,精神上很不愉快,却始终不知道事情的真相。亚瑟崇敬蒙太尼里神甫的渊博学识,把他当作良师慈父,以一片赤诚之心回报蒙太尼里对自己的关怀。

当时的意大利正遭到奥地利的侵略,青年意大利党争取民族独立的思想吸引着热血青年。亚瑟决定献身于这项事业。蒙太尼里发现了亚瑟的活动后十分不安,想方设法加以劝阻;但亚瑟觉得作一个虔诚的教徒和一个为意大利独立而奋斗的人是不矛盾的。在一次秘密集会上,亚瑟遇见了少年时的女友琼玛,悄悄地爱上了她。

蒙太尼里调到罗马当了主教,警方的密探卡尔狄成了新的神甫。在他的诱骗下,亚瑟在忏悔中透露了他们的行动和战友们的名字,以致他连同战友一起被捕入狱。他们的被捕,连琼玛都以为是亚瑟告的密,在愤怒之下打了他的耳光。亚瑟痛恨自己的幼稚无知,对神甫竟然会出卖自己感到震惊,同时得知蒙太尼里神甫原来是他的生身父亲,他最崇仰尊敬的人居然欺骗了他。这一连串的打击使他陷入极度痛苦之中,几乎要发狂。他一铁锤打碎了心爱的耶稣蒙难像,以示与教会决裂。然后他伪装了自杀的现场,只身流亡到南美洲。

在南美洲,亚瑟度过了人间地狱般的13年。流浪生活磨炼了亚瑟,回到意大利时,他已经是一个坚强、冷酷、老练的“牛虻”了。他受命于玛志尼党揭露教会的骗局。他用辛辣的笔一针见血地指出,以红衣主教蒙太尼里为首的*派实际上乃是教廷的忠实走狗。牛虻赢得了大家的喜爱。此时,他又遇见了琼玛,但琼玛已认不出他了。

牛虻和他的战友们积极准备着起义。在一次偷运军火的行动中被敌人突然包围,牛虻掩护其他人突围,自己却因为蒙太尼里的突然出现而垂下了手中的枪,不幸被捕。牛虻的战友们设法营救他,但牛虻身负重伤,晕倒在越狱途中。敌人决定迅速将他处死。前来探望的蒙太尼里企图以父子之情和放弃主教的条件劝他归降;牛虻则动情地诉说了他的悲惨经历,企图打动蒙太尼里,要他在上帝(宗教)与儿子(革命)之间作出抉择。但他们谁都不能放弃自己的信仰。蒙太尼里在牛虻的死刑判决书上签了字,自己也痛苦地发疯致死。

刑场上,牛虻从容不迫,慷慨就义。在狱中给琼玛的一封信里,他写上了他们儿时熟稔的一首小诗:

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掉,我都是一只。快乐的飞虻!

至此,琼玛才豁然领悟:牛虻就是她曾经爱过而又冤屈过的亚瑟。

总结:从一个富家子弟到一位果敢的革命者,亚瑟经历着质的改变,被最尊敬,爱戴的人的欺骗以及13年的地狱般生活,亚瑟并没有屈服,而是坚持自己的革命情结, 不惜舍弃生命和爱情,并最终为了崇高的革命事业献身!亚瑟,将永远是坚强,果敢,冷酷,老练的牛虻的化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