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一天,我的朋友蒋施瑶向我借书,我知道他借书一定要借到他看完为止,只要还没看完,就算期限到了,就算一天到晚逼着他,就算要和他绝交,他也不会还的。因为他这个臭脾气,...
一天,我的朋友蒋施瑶向我借书,我知道他借书一定要借到他看完为止,只要还没看完,就算期限到了,就算一天到晚逼着他,就算要和他绝交,他也不会还的。
因为他这个臭脾气,我借书给他时,慎重其事地和他签了借书约定:
蒋施瑶向金笛晨借《伊索寓言》上集一本,限期三天。如有损坏按书价双倍赔偿。如到期不还,每拖延一天,就借一本书给金笛晨。
这张借条是由我保管的,上面还签了我们二人的名字。我马上小心翼翼地把它放进口袋里。
我回家把这件事告诉了妈妈,妈妈说我比以前更聪明了,想得比以前周到。懂得保护自己的“财产”了。
听妈妈夸我,我高兴得像吃了蜜一样,可是却忘了把借条从口袋里拿出来。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转眼就过了三天。
当我向蒋施瑶要书时,可他却说:“我忘带了,明天还吧!”我听了很恼火,这么不守信用,我想起了我和他的合约,赶紧找借条。可是,口袋了找到的却是风干了的“纸浆木乃伊”!
回家怪妈妈洗衣服的时候,为什么没摸摸口袋呢?妈妈说,同学之间相互借书原本是很平常的事,写个借条呀、收据呀,主要目的还是督促同学爱护书,能认真看书,并且从小养成讲信誉的好习惯。
无奈,我只好饶了他一天。但下回我一定会让蒋施瑶学学什么叫“遵守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