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有人喜欢小鸟,有人喜欢金鱼,有人喜欢乌龟,而我与众不同,我喜欢——大熊猫。它有一身黑白相间的皮毛,而且是很有规则的;它的四肢和耳朵都是黑的;哇,还有一双闪闪发亮...
有人喜欢小鸟,有人喜欢金鱼,有人喜欢乌龟,而我与众不同,我喜欢——大熊猫。
它有一身黑白相间的皮毛,而且是很有规则的;它的四肢和耳朵都是黑的;哇,还有一双闪闪发亮的黑眼睛,很有趣。在它那闪闪发亮的黑眼睛里看得出,它在四处寻觅着什么。大熊猫有着一副锋利的牙齿,貌似是专门为吃竹子准备的。最可爱的就要数它胖乎乎的身体了。
大熊猫第一个让人感触深刻的地方,就是我刚才说的身体。你可别小瞧它那么胖,怎么跑得动啊。可它跑起来可快了,肚子上的肉一颤一颤地真令人喜欢。它还会翻跟头呢,每翻一个跟头,就要停下来,当人们用热烈的掌声回报它时,它才再次开始表演。大熊猫的四肢与人比起来,壮实多了。
大熊猫爱吃竹子,这是无人不知的。它还有一个外号叫“大懒虫”,下午一直在睡觉,因此有了“大懒虫”的绰号。但它也有很活泼的一面。它们荡秋千的时候,不停摔下来,工作人员只好再次将它抱上去。终于坐稳了,轻轻一推,“扑通”一声,又栽倒在地,那副狼狈的场面,真是可笑极了。不过大熊猫一点不觉得狼狈,摇晃着胖胖的身体,站起来。若无其事的四下看看。
我喜欢大熊猫。正是因为那副憨憨的模样,令人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