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我的同桌沈宇哲,平时是个大大咧咧的人,很爱搞笑,经常把我们周围的同学逗得合不拢嘴。不过,你可千万不能小瞧他!他虽然有时候有一点烦,但是做事可仔细了呢。今年期末。...
我的同桌沈宇哲,平时是个大大咧咧的人,很爱搞笑,经常把我们周围的同学逗得合不拢嘴。不过,你可千万不能小瞧他!他虽然有时候有一点烦,但是做事可仔细了呢。
今年期末。学习压力尤为紧张,大大小小的练习卷纷至沓来,因为时间有限,有些答案我们还得自己校对。也就是这样,沈宇哲成了我的“阅卷老师”。
有一次“按课文内容填空”,密密麻麻的字排在试卷上。光光看着就有点头晕。可是一到沈宇哲手上,一句抱怨的话都没有,立马立马对照语文书,检查着我自以为很满意的卷子。我看着他,有时皱皱眉头,仔细的看看语文书,又仔细的看看我的卷子;有时笑嘻嘻,好像找到了我的把柄;有时又追头丧气,发现我是正确的。
突然,他笑了起来。我说:“你又怎么了?”“你错了”他指着我的试卷,“look,鲁迅的《致颜黎民》中的“枯燥”的“燥”应该是火字旁的,而你写成足字旁的了。”“what!不是吧,我记得明明是足字旁的。”我纳闷道。沈宇哲又扬眉吐气地说:“你还真是不见棺材不掉泪啊,真倔!你瞧,语文书上明明是火字旁的。”“真的诶—切!不就错了一个字么,你至于这么得意吗?”我不服气。“那你来找我的错误啊!这样吧,你找到我的错字,我写20遍这个词;反之,你写20遍‘枯燥’。”沈宇哲自信满满的说。
结果我没找到他的错误,写了20遍“枯燥”。
这就是这次“找茬儿”。从中,我发现了一个不一样的沈宇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