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有上百种职业任我们选,毫不犹豫,我们肯定都会去选择地位高的职业,从来不曾考虑低贱的职业,而生活中却往往少不了这些职业。
暑假里,我去图书馆的途中,爸爸把车停了下来要买一瓶水,我则在车上看着书。看了不一会儿,一束耀的光芒从我旁边掠过,映入我的眼帘。她右手拿着一把扫帚,左手拿着一只簸箕,头戴一顶橙色帽子,身穿一件橙色衬衫,手套橙色的袖套,脚上穿得是一双沾了无数灰尘的鞋子。在马路边工作着。她就是清洁工?。
只见她打扫着马路边的垃圾,时不时,路旁的空瓶不愿进脏脏的簸箕,就在清洁工正要把它扫进簸箕时,调皮地滚了一下,清洁工只好徒手捡起空瓶扔进簸箕中。这倒没什么,但是,最让我看不过去的是清洁工看见一个粘在马路边的口香糖时,竟又徒手去拨着口香糖,让我瞬间没有了“食欲”。待到爸爸买好水出来,我才离开了这条马路。
在图书馆待了许久,我才离开,离开时,夕阳西下。到乡下时,已经夜幕降临。我刻意从窗口上瞟了几眼,令我意外的是,中午那身穿橙色衬衫的清洁工居然还在打扫,只不过这次见人少了一点,便在马路上打扫,从中午至夜晚,从乡下到图书馆在回到乡下,清洁工最多休息了午休的时间,就再没停止过工作。最起码我知道清洁工工作的时间是从马路上已经非常干净的情况下。清洁工穿着清洁工应有的标志,当我们还在睡觉时,清洁工早已在马路上扫地;当我们在烈日炎炎下却享受着空调给我们带来的凉爽时,清洁工依然在马路上扫地,挥下的汗水在阳光的照耀下融入进马路,使马路更干净;当夜深人静时,我们早已睡下,清洁工才刚刚放下扫帚与簸箕;当寒冷的冬天,我们睡在暖暖的被窝里时,清洁工冒着寒风,在马路上扫地,成为了冬天马路上一种让人崇高的风景。
是清洁工把如此脏的马路装扮的像个小姑娘。是清洁工吃苦耐劳的高贵品质,把清洁工这个职业变得如此高尚,如果人人都去当白领,那么这个世界将会富裕,但永远失去了美好的环境,谁还会来当白领。清洁工的职业对于我们来说是低贱的,但品质却是高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