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活泼的女孩,很爱笑。我留着一头短发,有一双雪亮的眼睛。我很喜欢听音乐,看笑话集……但我有很多“罪”。
我自己觉得多“罪”在身,很不舒服,一直想改掉,但这些罪成了我的“习惯”,改也改不掉,真气人!
我大致总结了一下,我有五宗“罪”。
第一宗“罪”:是唱歌罪。我听到有人说了:“唱歌怎么会是罪呢,爱唱歌只是一个爱好,怎么会变成你所说的罪呢。”我爱听音乐,里面的歌重复放,放多了,自然也会唱,但喜欢唱也会影响到我的生活。一次,我边吃饭边哼着歌儿,爸爸妈妈在旁边瞪着我,我哼歌哼得很入神,一点也没察觉到,结果被爸爸妈妈骂了一顿,我一声都不出,红着脸,低着头赶快吃完饭,放下碗筷走到房间去了。
第二宗“罪”:是看电视罪。大人常说:“小学生上学时间不能看电视,只能好好地把心思全放在学习上。”有一次双休日, 我们小学生不用上学,我回家后赶快把作业做好,就去看电视了。刚看了一会儿电视,妈妈就大声地喊着:“女儿,你的衣服还没洗。”我只好放下手中的遥控器,跑去把衣服给洗了,当我听到我喜欢的电视剧的主题曲播映了,我立刻跑到客厅,等主题曲播映完,我便坐在沙发上,津津有味地看起电视剧来,完全把我把水龙头开了这件事给忘了,结果把厨房弄得“水泄不通”,真是够糟糕的……
第三宗“罪”:是爱睡觉罪。“爱睡觉”这三个字听起来一点都不奇怪,每个人都爱睡觉,为什么会变成罪呢。有一回,妈妈去买菜前吩咐我要在十一点看看她回来没,如果她还没回来,我就要煮饭,但我爱睡觉睡过时了,结果被妈妈大骂一顿,真烦!
第四宗“罪”:粗心大意罪。我做作业做得很快,但检查起来却错了很多。有一次,我写完作业给爸爸签名。爸爸仔细一看,错别字有十二个,计错数的有五题,抄错数的有三题,真把我害死!不但被爸爸批评了一顿,还要把错别字用原稿纸每个抄十行,唉,这罪!
第五宗“罪“是:脾气暴燥罪。我是一个“大小姐”,在家里只要被人冤枉一番后,我就会大发脾气,把房间门“砰”的一声关上了,然后,我会趴在床上,拿着一本笑话集,以解除心中的烦恼……
这就是我——一个身有多项“罪状”的小女孩!我以后要把这些“罪”改掉,做个没有“罪过”的好女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