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就我个人而言,这是一部失败的作品。也许有人说我不懂艺术,但我始终认为“萝卜青菜各有所好”。如果几百年来人们对它津津乐道的话,那我是一个例外。首先,莎士比亚以爱情...
就我个人而言,这是一部失败的作品。也许有人说我不懂艺术,但我始终认为“萝卜青菜各有所好”。如果几百年来人们对它津津乐道的话,那我是一个例外。
首先,莎士比亚以爱情悲剧作为抵抗封建*的主要武器,这就是一大败点。我估计他一定对东方文化知之甚少。孰不知在几千年前,中国已诞生出了许许多多此类题材的作品,其中不乏以悲剧来控诉统治阶级的蛮横无理,残暴无情。我敢肯定,这些作品中比《罗》剧更出众的不在少数,只不过那时的欧洲文坛一片死气,直到文艺复兴时期它的出现才让欧洲人为之一振,因为这是他们首次了解了这类题材作品,于是高兴了几百年,还以为是他们开创了此类题材。而我们也跟着欧洲人欢呼了许久,直到现在,实在可悲!
其次,就文中语言来说,又是一大败笔。诚然,莎士比亚是一位伟大的诗人,他的诗句给人以优美、沉稳的感觉,并能从中发现含义,体会意境。但他用此来写戏剧,好比医院的墙壁本用白色装饰显得肃静,现在却偏偏涂的五颜六色来充漂亮,何来“静”可言。我读这部戏时,感到很烦琐、很憋闷,就象糖吃多了会有些苦。剧中每人说话就象是在吟诗本可痛痛快快说完应要罗唆一大堆,看起来拖泥带水,每人都象诗人,便不乏空洞。就整体来看,沙翁更象是在卖弄文才。
最后,我要说的一大败笔便是故事情节。文中主人公的两个家族都代表封建社会中的统治阶级,没有形成鲜明的阶级对立。另外,两大家族间有很深的世仇,就此来看两人的相爱便是一错。落密欧应该是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本应以复仇为第一要物,,却糊里糊涂的爱上了仇人的女儿,这不是好汉所为,不配做大丈夫。别说在几百年前,就是在今天,若与仇人联姻,那与禽兽何异?
这就是我的认识,也许不被很多人认同,但我还是想说:真正的美,是用自己的心看到的。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