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在上学,放学的路上,看到身穿制服的交警三三两两在路边徘徊时,我心里挺纳闷:为什么要这么多交警,一个两个就够了啦!咱们那路段不一直没吗事儿嘛!其实我在电视上并没少了解到交通事故,可是当身边没发生事故时,就总有”天下无灾”之感。然而,在三年级下学期的一天,我终于解开了心底的这个谜。
那天放学,我正朝家的方向走着。刚过十字路口,前方传来”咚”一声巨响。紧接着是惨呼,痛骂。我三步并作两步走到人群密集的事发地点,挤入圈内。”王八儿的,没长眼睛啊!”后面一辆车的车主站在后一辆车旁,满手的血,带血的指头指向前一个人,怒骂着。车主高大结实,满脸横肉,难怪这么嚣张。”你在后面,谁看到你了?自己撞别人车,还推卸责任!谁有理谁没理啊!”前一辆车车主也站在车旁,虽然瘦小,却理直气壮,一点不怕大个子。”快报警啊!”一个人说,便拿起电话打110。不一会儿,警笛声起,两个各被送上一辆警车。额头上布满血痕的小个子还在回头怒骂。好家伙,后车车窗玻璃破了个拳头大小的洞,大概是大个子因惯性被往前带,他的右手救了他一命。破洞处还滴血,车前部凹得挺严重;前车更是惨不忍睹,腹背受敌,车后部凹得歪七扭八,前部也凹了,车壳儿往上掀了一块,撞坏了一个墩子,车窗玻璃虽然没破,却也是裂纹纵横,简直面目全非。好可怕啊!从路人口中一听,原来后车主超速,撞上前车,前车受力往前推,又撞倒了一个墩子。幸亏他们命不该绝,保了条命,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我挤出人群,回家去了。我十分不解:都说十次事故九次快,为什么人们还要超速?如此执迷不悟?难道慢行是一种丢面子的事吗?一个人的疏忽,常常使两家人心碎,人财两空,永久地沉睡与长久地生存,血淋淋的尸身与欢喜的笑颜,孰轻孰重?难道非要在马路上追,超,撞,那才是真英雄吗?为何就不能让大家一起遵守“宁停三分,不抢一秒”的约定呢?刚刚如不是大难不死,与死神擦肩而过,哪里有他们怒骂之地呢?在马路上,我们只需要平心静气,不必与博尔特比肩,人人都能安全,不必再胆战心惊。愿各位车主能在马路上保持一颗平常心,你我他共筑和谐交通,这难道不是一件美好的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