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议论写别字〔2〕以至现在的提倡手头字〔3〕,其间的经过,恐怕也有一年多了,我记得自己并没有说什么话。这些事情,我是不反对的,但也不热心,因为我以为方块字本身就是一个死症,吃点人参,或者想一点什么方法,固然也许可以拖延一下,然而到底是无可挽救的,所以一向就不大注意这回事。
前几天在《*谈》上看见陈友琴〔4〕先生的《活字与死字》,才又记起了旧事来。他在那里提到北大招考,投考生写了误字,“刘半农教授作打油诗去嘲弄他,固然不应该”,但我“曲为之辩,亦大可不必”。那投考生的误字,是以“倡明”为“昌明”,刘教授的打油诗,是解“倡”为“娼妓”,我的杂感,是说“倡”不必一定作“娼妓”解,自信还未必是“曲”说;至于“大可不必”之评,那是极有意思的,一个人的言行,从别人看来,“大可不必”之点多得很,要不然,全国的人们就好像是一个了。
我还没有明目张胆的提倡过写别字,假如我在做国文教员,学生写了错字,我是要给他改正的,但一面也知道这不过是治标之法。至于去年的指摘刘教授,却和保护别字微有不同。(一)我以为既是学者或教授,年龄至少和学生差十年,不但饭菜多吃了万来碗了,就是每天认一个字,也就要比学生多识三千六百个,比较的高明,是应该的,在考卷里发见几个错字,“大可不必”飘飘然生优越之感,好像得了什么宝贝一样。况且(二)现在的学校,科目繁多,和先前专攻八股的私塾,大不相同了,纵使文字不及从前,正也毫不足怪,先前的不写错字的书生,他知道五洲的所在,原质的名目吗?自然,如果精通科学,又擅文章,那也很不坏,但这不能含含胡胡,责之一般的学生,假使他要学的是工程,那么,他只要能筑堤造路,治河导淮就尽够了,写“昌明”为“倡明”,误“留学”为“流学”,堤防决不会因此就倒塌的。如果说,别国的学生对于本国的文字,决不致闹出这样的大笑话,那自然可以归罪于中国学生的偏偏不肯学,但也可以归咎于先生的不善教,要不然,那就只能如我所说:方块字本身就是一个死症。
改白话以至提倡手头字,其实也不过一点樟脑针,不能起死回生的,但这就又受着缠不清的障害,至今没有完。还记得提倡白话的时候,保守者对于改革者的第一弹,是说改革者不识字,不通文,所以主张用白话。对于这些打着古文旗子的敌军,是就用古书作“法宝”,这才打退的,以毒攻毒,反而证明了反对白话者自己的不识字,不通文。要不然,这古文旗子恐怕至今还不倒下。去年曹聚仁先生为别字辩护,战法也是搬古书,弄得文人学士之自以为识得“正字”者,哭笑不得,因为那所谓“正字”就有许多是别字。这确是轰毁旧营垒的利器。现在已经不大有人来辩文的白不白——但“寻开心”者除外——字的别不别了,因为这会引到今文《尚书》〔5〕,骨甲文字〔6〕去,麻烦得很。这就是改革者的胜利——至于这改革的损益,自然又作别论。
陈友琴先生的《死字和活字》,便是在这决战之后,重整阵容的最稳的方法,他已经不想从根本上斤斤计较字的错不错,即别不别了。他只问字的活不活;不活,就算错。他引了一段何仲英先生的《中国文字学大纲》来做自己的代表〔7〕——
“……古人用通借,也是写别字,也是不该。不过积古相沿,一向通行,到如今没有法子强人改正。假使个个字都能够改正,是《易经》里所说的‘爸父之蛊’。纵使不能,岂可在古人写的别字以外再加许多别字呢?古人写的别字,通行到如今,全国相同,所以还可以解得。今人若添写许多别字,各处用各处的方音去写,别省别县的人,就不能懂得了,后来全国的文字,必定彼此不同,这不是一种大障碍吗?……”
这头几句,恕我老实的说罢,是有些可笑的。假如我们先不问有没有法子强人改正,自己先来改正一部古书试试罢,第一个问题是拿什么做“正字”,《说文》,金文,〔8〕骨甲文,还是简直用陈先生的所谓“活字”呢?纵使大家愿意依,主张者自己先就没法改,不能“爸父之蛊”〔9〕。所以陈先生的代表的接着的主张是已经错定了的,就一任他错下去,但是错不得添,以免将来破坏文字的统一。是非不谈,专论利害,也并不算坏,但直白的说起来,却只是维持现状说而已。
维持现状说是任何时候都有的,赞成者也不会少,然而在任何时候都没有效,因为在实际上决定做不到。假使古时候用此法,就没有今之现状,今用此法,也就没有将来的现状,直至辽远的将来,一切都和太古无异。以文字论,则未有文字之时,就不会象形以造“文”,更不会孳乳而成“字”,〔10〕篆决不解散而为隶,隶更不简单化为现在之所谓“真书”〔11〕。文化的改革如长江大河的流行,无法遏止,假使能够遏止,那就成为死水,纵不干涸,也必腐败的。当然,在流行时,倘无弊害,岂不更是非常之好?然而在实际上,却断没有这样的事。回复故道的事是没有的,一定有迁移;维持现状的事也是没有的,一定有改变。有百利而无一弊的事也是没有的,只可权大小。况且我们的方块字,古人写了别字,今人也写别字,可见要写别字的病根,是在方块字本身的,别字病将与方块字本身并存,除了改革这方块字之外,实在并没有救济的十全好方法。
复古是难了,何先生也承认。不过现状却也维持不下去,因为我们现在一般读书人之所谓“正字”,其实不过是前清取士的规定,一切指示,都在薄薄的三本所谓“翰苑分书”的《字学举隅》〔12〕中,但二十年来,在不声不响中又有了一点改变。从古讫今,什么都在改变,但必须在不声不响中,倘一道破,就一定有窒碍,维持现状说来了,复古说也来了。这些说头自然也无效。但一时不失其为一种窒碍却也是真的,它能够使一部分的有志于改革者迟疑一下子,从招潮者变为乘潮者。
我在这里,要说的只是维持现状说听去好像很稳健,但实际上却是行不通的,史实在不断的证明着它只是一种“并无其事”:仅在这一些。
三月二十一日。
〔1〕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三五年四月二十日上海《芒种》半月刊第一卷第四期,署名旅隼。
〔2〕议论写别字一九三三年十月,刘半农在《论语》第二十六期发表的《阅卷杂诗(六首)》,对当年北京大学招考时学生在国文试卷中所写的别字大加嘲弄。鲁迅在同年十月十六日《申报·*谈》发表《“感旧”以后(下)》(后收入《准风月谈》),对刘的这种态度进行了批评;接着曹聚仁就“别字”问题在十月二十二日、二十八日《申报·*谈》发表了《谈“别字”》和《再张目一下——续谈别字》两篇文章。
〔3〕提倡手头字一九三五年初,一部分文化教育界人士及杂志社曾发起推行手头字运动,主张将手头字正式用于出版物,并发表了第一期推行的三百个字。据他们发表的《推行手头字缘起》说,手头字是“手头上大家都这么写,可是书本上并不这么印”的字。
〔4〕陈友琴安徽南陵人。当时是上海务本女子中学教员。他的《活字与死字》发表于一九三五年三月十六日、十八日、十九日的《申报·*谈》。
〔5〕今文《尚书》《尚书》是我国上古历史文件和部分追记古代事迹著作的汇编,有今文、古文之别:今文《尚书》系汉初伏胜所传,欧阳氏及大小夏侯氏所习,以汉代当时通行的隶书抄写;古文《尚书》传为汉代孔安国在孔子宅壁中所得,用秦汉以前的古文字书写(后来流传的古文《尚书》,相传为东晋梅赜伪造)。据《汉书·艺文志》称:“刘向以中古文校欧阳、大小夏侯三家经文,……文字异者七百有余。”
〔6〕骨甲文字即甲骨文,又称“卜辞”,殷商时代在龟甲和兽骨上所刻记载占卜情况的文字,一八九九年始于河南安阳(殷代故都)发现,是我国目前所见最早的文字。
〔7〕陈友琴在《活字与死字》一文中说:“所谓‘活字’者,就是大多数认识文字的人所公认的字……识字太多的朋友,搬出许多奇字僻字古字,与实际运用文字的需要全不相干,我对于这一类的字,一概谥以佳号曰‘死字’。”最后又说:“我觉得我们的同行何仲英先生(按陈、何当时都是教员)的话,可以做我的代表。”《中国文字学大纲》,一九二二年二月商务印书馆出版。
〔8〕《说文》《说文解字》的略称。东汉许慎撰,我国第一部系统介绍汉字形、音、义的著作。金文,又称“钟鼎文”,是殷、周到汉代青铜器上铸刻的记事文字。
〔9〕“爸父之蛊”语见《周易·蛊》初六:“爸父之蛊,有子,考无咎。”三国时魏国王弼注:“爸父之事,能承先轨,堪其任者也。”后称儿子能完成父亲所未竟的事业,因而掩盖了父亲的过错为“爸蛊”。
〔10〕关于“文”和“字”的这一解释,原出《说文解字·序目》中,原文是:“仓颉之初作书,盖依类象形,故谓之文,其后形声相益,即谓之字;字者,言孳乳而浸多也。”
〔11〕关于篆、隶、“真书”(楷书),参看本卷第105页注〔16〕。
〔12〕《字学举隅》清代龙启瑞编,是一部“辨正通俗文字”的书,分“辨似、正譌、摘误”三类。此书刻本的字体,系由翰林二十余人分写而成,故称“翰苑分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