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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标题: 雪中画
关 键 词: 雪中画 高中高三 9800字
字 数: 9800字作文
本文适合: 高中高三
只好写文章。其实写文章是一件异常郁闷的事,不过反正写文章的人也是因为异常郁闷才会写。所以郁闷与异常郁闷重叠,就变成了我。
今天已经是第1509天没有人给我打电话了。已经四年多了。说‘四年’不过用几秒钟,虽然这并非一晃而过地短暂。说出来好似羞耻,四年都没有被人主动联系。家里的电话还搁在客厅的茶几上。款式已经有点落伍了,却从来没有换的必要。上面已经有点灰,只是不忍心擦掉。
我的生活就是写作,写作是我的生活,我的工作,兼我的娱乐。
这是各种各样的工作中,少数几个可以闭门造车又能拿到钱的。我写各种各样的故事,我看其他作家专门写爱情小说,有些干脆写成人小说。我也曾试着写一些下流的文章,可是写着写着自己就觉得别扭,无法投入,无法把语句拼起来。写完以后自己过目,发现一点都不能打动人心。于是摇头作罢,既然自己没有攒这种钱的天分,只好乱写点其他的。
唱歌本来是我的强项。写作在小时候总是排第二。可是现在我再不唱了,四年了吧。连同那个电话一样被冷落。 我想或许当我再次拿起麦克风的时候,一定会大哭一场。但我不愿意做这种尝试,我还是害怕。 我不知道有没有人在使用一样特定的东西的时候,会回忆起有些不想回忆起的事情,所以从来不敢碰那个东西。
我是孤儿。于是我首先在这个世界上失去了能给予我最大的支持和温暖——家庭。
小的时候我在孤儿院长大。小时候我活得倒是挺乐观的,孤儿院里的孩子有大有小,长的都不一样,皮肤也有很大的差异,我并不经常说话。因为每个人都没有什么说话的心情。我喜欢微笑地观察,看可爱一点的孩子一个个被领走。看暴戾的大孩子在孤儿院呆了十几年都没有被人看中,所以离开了孤儿院,而到社会上面混。曾经有一对公公婆婆试图领我回家,我死活不肯。孤儿院的阿姨很好。我的饭量较大,终于有人要领我走,我却要留下来给孤儿院增加负担。按理说阿姨巴不得我走,可是我说了,阿姨很好。所以我一直留了下来。
我并不喜欢孤儿院,那是个黑暗的地方。那不是我家。别的小孩都有他们自己的家,在那一栋栋公寓中,有一套房子是属于他们的。而我不是,我只是住在所有被遗弃的孩子之中。我也是被遗弃之一。可是我相信我妈有一天会回来,因为她生了我。因为我长得像她,我的血我的肉是她给我的,她为什么不回来取她的血她的肉? 这也是我留下来的原因。她一定曾经试着找过我,只是没有找到。她一定还在找,如果我离开这里,她就找不到我了。有一天她一定会出现在孤儿院门口,带着进口的洋娃娃,和蛋糕,穿着漂亮的晚装,叫我的名字。然后我会在其他的小孩中间骄傲地站起来,走到她身边,叫一声‘妈妈’。
一切都被我自己幻想得完美无缺,只不过它并没有发生在现实中罢了。
我十八岁生日后的那天,悄悄地离开了孤儿院。因为我听说一个大娘从学校的水管里抱出一个奄奄一息的婴儿,才知道人心可以多狠毒。我活着,已经算幸运了。没有双亲又奈何? 一年以后,我已经有了一份稳定的工作——酒吧歌手。
我租了一间离酒吧很近的小小的公寓,只有20多平米。反正我大部分时间都不在家里,而且我并没有钱过更奢侈的生活。
我没有什么朋友,只是一心地工作。那是个小酒吧,生意一般,所以我的收入也很低,虽然我几乎天天都要去唱。我不知道我怎么会有唱歌的天分的,我知道那一定是我的父母遗传给我的,我很庆幸,我没父母,但我的天分仍然还在,它们保佑了我,养育了我。
我要学好多好多的歌,因为客人想听的歌我必须会唱。我很高兴,每当有人点歌的时候我都很用心地唱。有时候在自己的歌声中陶醉,光线一样的声音,不像是我自己发出来的,美得有些陌生。台下每天都有不同的人,有缠绵的情侣,有醉酒的男人,有在角落里哭泣的女人,有肥都都的老板和身着火热的辣妹,在朦胧微暗的灯光下,在台上的我的歌声中,藏着每个人复杂的烦恼与心事。唱惯了跟爱有关的歌,看惯了被爱所纠缠的人们,我对爱很陌生。
别人眼中我是一个歌女,以为一个满脸浓妆夜夜笙歌的女人总是有很多故事。而我没故事,没一点故事。我连父母的爱都不清楚,更别说其他的了。我只会唱歌,不太敏感,有钱了就一个人购物,打扮,大吃大喝,去游乐场,我只能感受鲜艳的,实在的东西。连单调都不清楚。
有一天,就是某一个很平常的天的黄昏,当我唱着最后一首歌——那英的《一笑而过》时,一个穿着黑色短袖的男人走进了酒吧。他的牛仔裤是深蓝色的,很脏,尤其在黑暗中。他的背后好象背了一个很大的东西,我开始以为是吉他,后来才知道是画板。他四周张望了一下,触到了我的目光,台上的我只能看见黑暗中有一双很亮很亮的眼睛。
他在前排坐了下来。那时候已经没有多少人剩下。于是我特别注意了他。他是一个跟别人不太一样的男人,或者,男孩。我暂时没有分清他的年龄。现在已经是立冬,可他还是只穿着短袖,他的鼻子好象都冻红了,可是竟然还是不去穿长袖,真是变态。我心里愤愤地想着。
他简简单单地拿出了三支铅笔,放下背上的画板,不慌不忙地打开,然后毫不犹豫地画了起来。四周有几个女人已经被他吸引,眼睛都往那里瞟。我也是第一次看见画家,有点被他的架势下到了。我发现他时不时地抬起来看我,才明白他笔下的主角是谁。心中有一点虚荣的喜悦,于是决定多唱几首歌,让他把我画完。
我也不知道我一共唱了几首歌了,我只是耐心地一直唱着。我才发现原来画家画画都是精雕细刻,其中耗费量最大的就是时间。我俯下身抓着话筒轻轻地哼着一些调子,看着窗外的路灯一排排亮了起来。酒吧里的人几乎走光了,只有他垂着头,旁若无人地画着。右手很有顺序地移动,我只听得见我的歌声和铅笔与纸摩擦的脆音。他很少抬起头看我,他似乎看一眼就能记住我的很多。直到老板不满地喊打佯,我们才如梦初醒。
我从台上跳下来,跟老板道别。然后不由自主地回过头,他背着我收拾画具。我一动不动地看着他修长的背影,我不是花痴,只不过想反正他不知道我在看他,就多看几眼。
直到他走出门口,我才走出门口。他站在门口等我。我也好象顺理成章地走向他。老板在后面对我微笑,我不知道他在笑什么。
我说,我要看那幅画。他便停了下来,靠在一棵树上慢悠悠地拿出画夹。他画得很好,画中的女人完全是我的脸,只是坐在台上的这个女人是短发的。我问他为什么把我画成短发,我明明有着长而浓密的卷发。他的脸上闪过一丝不快,然后又恢复正常。他低下了头,刘海遮住了他的眼睛,我看不见他的思想。于是不再多问。继续端详那幅画。真的好喜欢有艺术天分的人,他那一笔一笔钩出来的‘我’,我知道自己是无论如何努力都画不出来的。整幅画放在眼前的时候,看见头发,眼睛,还有一切背静,竟然都只是用铅笔画出来的,却画得那么层次分明,深浅恰当,好复杂,却好美。感到自己对美术的遥不可及,以及对他的欣赏。那是一种从某些人身上散发出的奇异的光芒,这种很特别的光芒,叫天分。
他突然说:“我要你做我的模特。” 声音那么平静,好象是理所当然的事。
不太清楚我为什么会答应,竟然只是跟一个年龄相仿的陌生的画家。也许是他的声音,让我觉得,让他来画我,以他的天分,以我的容貌。那的确是理所当然的事。
这是我的生命中第一次依照自己的感觉做决定,也是第一次犯错误。
我穿着很大的灰色的风衣,裹着黑色吊带晚装。长发披到了腰上,咖啡色鹿皮靴子,和他并肩走进了夜色里。
我们被人海淹没了,成为了人海中的一分子。
以后的日子,的确是一个很大的改变。我想这是理所当然的剧情,我的生活不仅不再单调,甚至绚丽。
他并没有要我模仿TITANIC那样当裸体MODEL,在他家里我很轻松。我把一些换洗衣服搬到了他家,这种小搬迁对我来说也是很令人激动的。 我养成了摆成一个姿势和表情以后就坚持很久都不移动的能力。每次听见他说‘好’,我的人和表情便定格。我总是很乖,从来不乱动。因为我感觉到他的灵感,和掌心,我感觉得到画布上的奇迹。而且,即使不动地看着他也是一种享受了。画家的眼睛总是很灵敏,他不是看着我发老半天的呆再继续画,而是突然抬起头很用力地看我一眼,然后继续埋头苦干。为此我最记得的是他的眼睛,不论我走到哪里,我或许会忘记他的声音或者长相,可是我不会忘记他修长的手,和老鹰一般直接的眼神,还有绘图时优雅的姿势。
画画也可以变成一件沉闷的事,很多人都喜欢看画成的画,而不是去耐心地等画图的过程。而我们,却是用心地酝酿每一幅图的每一分每一秒,常常一坐就是半天,而且从不说话。也许你们觉得这对模特有点不公平,起码画的人还有手可以运动,而做雕像的那一方连动都不能动,为此有时候的确影响到了我的身体,比如特殊情况的时候,却正好要摆很特别的姿势,肚子已经有轻微的疼痛,却不想抱怨。我想做一个彻底的模特,我甚至想做他最好的模特。
害得我月经老是不调。
他并不是天天都画我,比起我,他更喜欢画想象画。我不知道想象画是什么,只是他不参照任何实物,而埋着头画,刘海再一次挡住了半边脸。有些画他不给我看,画完就直接放进一间小阁楼,有时候我执意要看,他偶尔便摊太手。一个长得很像我的女骇出现在画板上面。我一直以为他是在画我,只是把我想象化,于是笑笑走开。现在想起来那个女孩的确像我,但是仔细想想才发现,她好象比我漂亮一点点。
他不画我的时候,我也不出去,只是舒展身体。那似乎成为了我最大的恩惠。我喜欢在他的房间里光着脚走来走去,踩着一地的油布,欣赏墙上挂满的那些我永远欣赏不完的画。我觉得幸福,就猛地推开窗户大叫两声,再关上。他也没反应,仍然低着头画。总是在走了几个小时以后,盘起腿,把一支脚伸到他面前,让他看见满脚五颜六色的颜料。然后我们一起大笑。
然后,他又继续画,好象从来不会被任何情绪感染得太深,我也是渐渐才发现,他其实真的很沉默。想起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他在寒冷的天气穿着短袖,于是感觉到了他那一点点固执。我笑着叹了口气,起身走进厨房做我们的碗餐——煎蛋。
我早已放弃了工作。我想唱歌,或者说,攒钱有时候是次要的,尤其是现在的生活,更加值得让我放弃。
我们两的开销都很小,除非偶尔去逛街的时候他帮我买一些他想画的衣服,其次就是买一些简单的柴米油盐。
我们很少聊天。如果寂寞了,我就拿起他画的画,全部都是我。各种各样的我。我喜欢把它们在地上排成一排这样欣赏我自己。然后唱歌给他听。他虽然很少说唱得好,但我知道他一直在听呢。每当这时我就会高兴,我就会觉得好幸福。我不知道有家庭的感觉是不是就跟现在差不多。然后我突然停止了歌声,突然问他,你有父母吗? 沉默了一小会儿,他才迟迟地抬起头,说,当然有啊。
我没说话。他又问:“想要我带你去见他们吗?” “才不要!
”我的本能反应让我说了出来。
他宽容地笑笑,说,下个星期我要回去见见他们了。
那是第一次觉得我跟他仍然不是同一个世界的人。永远都不是。
我不知道怎么跟别人谈他们的父母,因为我从来没谈过。我连跟人交谈的次数都少。因此我从小就很有分寸,虽然在孤儿院里我的长像就很出众,可是我还是自卑。就像那些与生俱来的其他的习惯一样。我只是小心地藏着,能藏多少藏多少。话说得越少越好。
我继续唱歌,虽然我想知道他什么时候回来,以及他走的时候我去哪里。
然而他什么都没有说,就像画家天生的那种懒惰与热爱*,他当着我的面收东西,只说了一句话:我会回来的,自己照顾自己。
然后在我的额头上亲了一下,就走了。他站起来的时候,连一点犹豫都没有,他白色的运动鞋踩过我的视线,我只听得见门被关上的‘咚’的声音。我在门口站了好久,门突然开了,我的眼睛跟着闪出了光芒,他只不过是回来给我钥匙,然后再一次跟我道别,微笑着离开。害得我的心再一次跟着‘咚’的关门声震了一下。
他的确很绅士,带微笑离开,亲吻我的额头,给我他家的钥匙,对我的信任。
可是我只觉得,我是他的宠物。尤其是他亲了一下我的额头说‘等我回来’的时候。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这么想,可是这种感觉深深地打击到了我。我才发现我们两在一起的时候他真的没为我做过什么,我一直是他的模特。而至今我甚至都不明白,为什么我会是他的模特,凭什么。
我只知道他的名字,只知道他有父母,只知道我有他家的钥匙。
他走后我一直呆在他家,顺便帮他看房子。只有这个时候才发现原来自己也是个女人,一个甘愿付出的女人。尤其在爱情面前,我更是一个女人。
有一个名人说过一句话:你永远看不见我最爱你的时候,因为只有在你不在我身边的时候,我才最爱你。
结果是我发现原来我爱他。
因为我想他。
这样的话曾经在我唱过的无数的歌中出现过无数次,然而现在的我和以前的那个歌女是不一样的。当我真正用心去说‘爱’的时候,才发现脸上微微地烫,心中的空荡。那和盲目地唱,是不一样的。
觉得很孤单,而且寂寞。两者合为一,成为双效的冷清。仔细想想,他在的时候,我们也不说话,我们也很自主,我不了解他,他更不了解我。他似乎没有了解我的兴趣。为什么现在才突然发现一切都是空空的,一切都不公平。我好象突然不甘心仅仅当他的一个模特了。
想念一个人真是恐怖的事情。尤其当你失去他的联络方式,更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回来。每天就卷缩在他低低的沙发上面喝咖啡,那张沙发倒是看起来很小,其实很深,缩在里面很舒服。但仍然没有用,觉得好烦,拿起一张张的画,还没看就放下了。被四周的画包围着,突然觉得好可怕。试者想起他的模样,却什么也想不起来,只有那双眼睛。真的,想起他,只是一面白纸,白纸上面长着一双让我窒息的眼睛。没有什么情趣可言,从来没有回忆可以使我笑出声来。我们俩真的像白开水,可是那一定是白开水的恋爱。我坚持这么认为。也不知道日子过了几天了,总是被窗外刺眼的阳光弄醒。实在没有事做,就摆起以前他让我摆过的姿势,就这么摆一天,同一个姿势,看着同一个地方。想象那里有个人在画我,而那个人只允许是他。在别人看来我有点神经错乱,可是这里没有别人。我的世界根本没有别人。是他给我了一个家,一个漏洞百出却仍然存在的家,第一个自己找到的家,从天而降的。呆在里头,我就不想出去。我不知道为什么这样,也许因外面比这里更加没趣。我一步也不想离开,这里,是他最后的线索。
那间小阁楼里也许会有他的秘密和眼泪。可是我想,爱一个人就应该尊重他。如果我真的爱他的话。毕竟他和我是不同世界的人。
他回来了。终于。
他只离开了两个月,可是我感觉像是200年。
那一天外面下暴雨,我关上了窗帘,可是暴雨强烈地打在窗子上的声音我仍然可以听得一清而楚。我开了家里所有的灯,但是恐惧似乎和灯是没有关系的,只要外面一下雷,我就吓得流泪。
我很少哭的,真的。我是个坚强的孩子。我从小就这样要求自己。可是那个时候,在风雨交加的晚上,如果要我一个人呆在他家,就这样一个人呆着,直到老去。我会哭的,我真的难过。
我起身,洗澡。莲蓬头的水声的确盖过了好多大雨的哭泣。
当我穿着浴衣走出卫生间的时候,突然听见有人敲门。
当时早是冬天,我冷得全身都在发抖。我早该穿衣服,可是那敲门声控制了我的一切思想。我站在卫生间的门口,发抖。听着一遍一遍的敲门声。咬着嘴唇,确定我是真的听见了。我在发抖,可是我不觉得那是因为我冷,只是因为我太难过,或者太高兴。
我走到门前,打开。门‘支呀’地开了。他站在门口。老天。
他的头发和衣服全湿了,他还是只穿了短袖。我感觉到他的冷,门外的寒风毫不留情地一股脑吹进来,我只穿了浴衣,可是我不冷。他看着我笑,我们拥抱。 拥抱其实是很怪的事,我是第一次被人这样紧的拥抱。突然觉得人间很奇妙,人与人的感情非常的温暖,原来人与人可以这样传递感情,原来拥抱可以这样安慰一个人。我的头靠在他的肩膀上时,下巴感觉到了他湿透了的衣服上的雨水。可是我好高兴,所以我笑了。闭上眼睛,微笑,嘴角却很用力地上扬。
一瞬间内,我爱上了这个风雨交加的夜晚。
爱屋及乌。
他亲我的时候,我不敢动。没有经验的我无法配合,却不想阻止。窗外的雨渐渐小了,床下我的浴衣自己缩成了一团,他那一堆湿透了的衣服和裤子更不知道被抛到了哪儿去。那一晚我把我的童贞给了他。曾经有很多次走投无路的时候,我就差点把童贞给了某些来历不明的男人。可是我总是在最后一刻犹豫了然后放弃,宁愿生活得更加艰难,也不舍得把它给别人。因为从小就不知道什么是爱,所以我最爱自己。直到今天我才明白,这世界上还有比爱自己更值得的事。呵呵,我很想再强调一遍,这一晚我把童贞给了他。
他从我的脖子开始亲吻,感觉很奇怪,却不敢乱动,因为不会配合。第一次之后我很累,想睡了,他却睡意全无,反而不断地要。最后搞的我睡不着了,就像身体里突然涌出一种冲动,使人异常兴奋。说是恋爱,或是心动,太完美了,不足以形容这种感觉。那一种混合了羡慕和嫉妒的,焦躁感,还有欲望!
当我在他的身下看到微微发白的天空时,他已面无表情,动作渐渐缓慢,最终停止。终于入睡。
虽然他这次归来的突然的热情有点迫切,可是我会喜欢他的一切,虽然男人可以跟不爱的女人做爱,可是只是喜欢那一刹那的感觉,让我产生了错觉以为我们的感情得到了老天的眷顾,所以我们可以合二为一。
第二天,风和日丽。昨晚的粗暴似乎从来没有发生过。天气就是这么喜怒无常。
睁开眼睛发现他在我旁边睡着,呼吸的声音很轻,闭着眼睛的时候,睫毛很长。好可爱。
我不愿起来,我突然希望我这一生都不要起来。就这样比较好。虽然身体有点不舒服。
然而第三天我却看见了他悲伤的神色。
我不知道他为什么悲伤,因为我实在太快乐了。我用筷子夹起一块鸡翅。他皱着眉头看着我吃。然后他终于说:“你不要再吃了!
” “干吗啦?”我无辜地抬起头,仍把鸡翅往嘴里送。
他突然站起身抢走我的筷子。这一双新筷子被扔在地上,在寂静的房间里发出尖锐的两声响。那一刻我的愤怒油然而生。我也一拍桌子站了起来,发现他并没有比我高多少。一口气从鼻子里哼出来,刚想开口狡辩,却对视到他的眼睛。我看见了他眼睛里面闪着的泪水,越来越多,才发现他的身体也在微微颤抖。
我更加困惑了,尤其是他前天才得到我。为什么要不快乐? 我伸出手想安抚他,他却突然把我推倒在墙上,粗暴地亲吻起来。想要安抚他的那只右手僵在半空中,像一只打着问号的尴尬。
他把我的嘴唇咬得很疼,可是他的眼泪滴在了我的唇上。我在刹那之间心软了,可是我又嫉妒,他一定有什么东西没有告诉我,不然不会这么莫名其妙地哭。
他并没有跟我解释,只是做爱。
从那天早晨鸡翅掉落的地方起,一整天,他不断地要,从房间到餐桌,客厅。我的身体已经麻木,感觉自己变成了他的工具。不知道为什么他哪那么多力气,我只是在配合而我自己却不知道原因。我只知道我会一直配合下去,因为我爱上他了。虽然我没有他那么多的性欲。
他突然停止吼叫,抱着我的头痛哭起来。他的头发上有细密的汗珠,我再一次看不见他的脸。拍着他的背,感觉到他的抽泣。他开始讲话,可是语句含糊不清,他并没有哭得很难看,也没有大声,可是我的第六感告诉我这次一是他是真的痛苦的。
我的眼泪掉在自己的手上,我摇着头说求求你告诉我,发生了什么。我不要盲目的安慰你,凭什么。
她结婚了。他说。
前两秒中的时间我没有反应过来他在讲什么,以为他答非所问。后两秒在思考‘她’是谁。然后我听明白了。我听明白了。
我听明白他爱的不是我了。
心里突然有一种怒气让我大吼出来“你听见了吗?她结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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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见了吗她结婚了……她结婚了……” 我一便便地喊着,越叫越大声,眼泪不知不觉地流了一脸,我感到他的眼泪一颗颗得滴到了我的腿上,我却更加难过。我抬起头看见远方的墙上挂着一幅画,那便是我们第一次认识的时候他画的那幅。我就是被它俘虏的。
画上有个短头发的女人坐在高脚凳上唱歌,被四周的烟雾缠绕。
她很像我,可是她终究不是我。
“画里的人,是她对不对?”我问。他没有回答,而再次把我推向地板。38层的公寓上,不论如何哭泣或者吼叫,都没有人听得到。我想拒绝,但已经太晚了。他异常用力,这一次是真的把我弄疼了。可是再怎样的疼痛都无法把我动容,心里面的溃烂已经远远不能跟肉体画上等号。我看着窗外的蓝天,白云很少。我对着白云哭得很凶,非常绝望,有一刻被呛住,差点断气,可还没来得及缓过劲又被震醒。我哭着摇头,没想到今生竟然成为一个如此离谱的工具,他根本没看我,他根本没有管我是谁,只是一味地发泄自己的不块。其实在认识他的第一天的时候,我就成为了他眼中的替死鬼,他的心,早在几百年前就结婚了。这场游戏里真正蒙在鼓里的,是我。
羞耻。曾经为了守住童贞,吃了那么多苦。都是为了以后能给一个值得的人。然而,最终我却碰见了这个最糟糕的人。
他以为他难过,因为她结婚了。难道我不会难过,因为他的心在结婚了之后才还来找我。更加罪不可赦。自私的他永远不明白,爱情是不可以代替的。她不爱他,因为他觉得伤害自己不爱的女人,是应该的。
9月15日我离开他的家。从一月几号起,我就一直住在他家里。已经9个月了,好熟悉,房间的每一个摆设,每一幅画,甚至家的气息。可是当我知道我不属于这里之后,我又回到了原来流浪的我。
记不太清第一天见到他的时候,是为什么被他吸引。可是我会记得他的眼睛,还有当时他拿给我他画的画时靠着的那棵老树。那上面的树叶都掉光了,可是丝毫没有给人脆弱的感觉,或许因为它相信春天到来的时候树叶会再次长出来的吧。
那时的他还穿着短袖,冻红的鼻子很单纯的画家的样子,当时的我错以为我们是同一世界的人,于是相信了自己的感觉。
现在马上又要冬天了。在他家这么久,快要一年了。要是真的能住足一年再分开,多好,圆满的分手。可是区别又在哪儿呢?结局是不变的。
他很后悔,或者仍在难过。我不知道。那后来的三天他一直关在房间里没出来(他的房间有卫生间),我便给了自己三天调整的时间。三天过后我才发现那是远远不够的。好几次我都想冲进他的房间,可是还是却步。三天过得异常的慢,我知道幸福已经死了,可是如果我总是呆在死亡现场,我的心就无法获得平静。
走的那天,我为他做了最后一顿饭,放在他房间的门前。他便打开门把我的行李扔出来。像是交换条件。
他关上门的时候,我一直在看他,可是仍然没有看出他的一点犹豫。 相当的不置信,曾经跟我生活在一起的时候,他的笑脸全是伪装的吗。如果这样的话,他当演员应该比画画攒的钱更多吧。
这一次是我走出门外了,背着比我的身子还大的包,里面装着我的全部。也才发现我的渺小。世界这么大,我这么小,我的存在,我的一切,只在这个包里面。
不知道离开这里之后我还可以活多久,但我知道一定会有新的生活。
关门的时候我想说我走了,我真的想再对他说一句话。可我发不出声音,还没说出来心里的泪水就朦胧了眼睛,于是我掉头就走。我不要再为他多哭一次。一次也不要。
而且就算我说了,他也不见得在听吧。
那个画家和我,曾经住在这38层高的公寓里。住了9个月。不是天长地久的久。
于是我在楼梯口再次回头看了一眼,我看见他安静地站在门口,他看见我的时候有一些慌张,好像羞涩,可是冷漠不变。他只会一瞬间变回那个清纯的少年,然而那却只是短暂的幻觉。
3个月,呆在这个城市,重新找了一份工作。只是帮着小公司打杂。实在没有心情做其他的事。
在酒吧里看见他的画,都会难过,然后掉头就走。疼痛因为时间越久而越清晰,最后变成直指人心。好在一个人的时候,想哭多久都没有人管你。
只是单位上的人说我的眼睛怎么老是肿的,又不可能是天天哭的结果,那么大概是天生的。
我长丑了。
12月的时候,这个城市下了第一场雪。我要离开,是真正的要忘记。我打算忘记他的全部,他的电话他的住处,他的画。和他走过的每一条街。
走之前我要他送我去火车站。 我知道我不应该这么做,可是我不由自主。直到走的最后一刻我都承认我仍然爱他,我在电话里对他说,我至今不知道我为什么爱你,可是我就是改不了。
他的确没什么了不起,但这好象并不影响我爱他。
我站在火车站的站台上,背着那个大包。再一次的离别已经让我憔悴。
我穿着厚厚的白色的毛衣等他。起码最后一次,让我把他想成好的。最后一次幸福。
火车来的时候他还没来,大大小小的人们已经开始挤着上车。车站上的人渐渐少了,但我仍然站在那儿,动也不动。只是相信他会来,只是觉得他应该来。
看见他从遥远的地方狂奔过来,因为手里捧着一个很大的东西,所以跑得很费力。他站在我面前的时候,仍然冷漠。他站在我面前的时候,我的身体像被地面吸住了一样,不知道可以对他说什么,只是一眼都不眨地看着他,好象以为这样就可以永远把他记住。
他递给我手中的东西,是一幅画。
是那幅画。
他说,从现在起,这画是属于你的。然后他转身走了。
我不会追他的,不然火车就要开走了。我也无法移动,就好像我们的最后一次见面,已经没有办法挽留。我们是画家和模特,从始至终都保持着默契。
画从手中滑落,掉在地上,画板砸在水泥地上,很大的‘眶’的响声。它在地上,好干,好无奈。火车站仅剩的旅客全部把目光投向我,可是尽管这样,他都无动于衷地往反方向走着。我明白他,我想他也坚信我会明白他,我只是不明白我自己的身体为什么像突然抽掉了一部分那样的瘫软下去,为什么我在哭却发不出声音。
我跑上火车后,火车就开动了。我赶上了离别的列车。
我看见那幅画苍白地躺在火车站的地板上,离我越来越远。冬天了,它一定很冷吧。可是没有人会要它的,因为那是一幅失去了意义的画。
我在南京下了火车,听说这是个安详古老的城市。 走出火车站,路地上铺满了雪。第一次看见如此漂亮的雪,我的人却只会麻木地向前走。包里只剩几寥寥几张纸币,可是那些都不会吓倒我。
前方有一个男人背着一个女人在雪地里缓慢地行走。我快步走过他们身边的时候,看见女人幸福的脸靠在了男人的肩上。我冷漠地加快脚步,知道这样的爱情永远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
我听见男人对女人说‘圣诞节快乐。’ 眼泪终于流了下了,当我走过他们的时候。
我感觉到了他们在背后注视我的目光,心里对我的评论。爱情方面我的确不如他们。可是我已经尽力过了。很久没哭了,原来我还是想哭的,热滚滚的眼泪流过几乎冰冻了的脸颊,把脸上的冰融化了。 我从口袋里掏出冻红了的手悄悄擦干眼泪,看清了前方的路。虽然冬天的风不大却刺骨。
因为我绝不会在冬天穿短袖,所以我会去寻找一个更适合我的人。
‘我眼睛朦胧/听不清你的借口 我拿着啤酒/边喝边看着你走 这一刻你抽离/我们分开永久 我不是不会爱/只是没了男朋友’ 后来的我发现了文学的吸引力,于是靠着原来在酒吧攒的一点积蓄再一次安定下来,好像重生。我的第一份稿子被一个杂志的编辑看重,我们成为了好朋友。只到现在,也很感谢他当时的雪中送炭。
有的时候我以为我会跟他走完今生,可是当我听见有人谈论与画家有关的事的时候,我的心里便一片寂静。
网上的人问我的男朋友的职业,我会不假思索地说,他是画家。
我的语句中流露出我的骄傲,虽然我知道他已经不存在。我不怕我们一生都不会在见面,因为他曾经踏进了我的心中。我安慰我自己,就当我和他从来没有碰见过,那么直到现在我们都是永远不会见面的陌生人。他会继续画画,等待那个已经结婚了的女孩,我会在酒吧以另一种方式生活。如果我没有认识他,也就不会在见不到他的时候流下泪水,也就不会有心中的烙印。 四年了。四年之中,我不断地写文章,写生活,写爱情,却从来没有动过自己的私事。四年之后,我终于愿意坐在电脑前写下我自己的事,最真实的回忆,惊异我还记得这么清楚。我对着电脑哭泣,不是怀念,也不是不能承受。
是喜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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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作文是关于高中高三9800字的作文,题目为:《雪中画》,欢迎大家踊跃投稿。
电脑的上网线又坏掉了。只好写文章。其实写文章是一件异常郁闷的事,不过反正写文章的人也是因为异常郁闷才会写。所以郁闷与异常郁闷重叠,就变成了我。
今天已经是第1509天没有人给我打电话了。已经四年多了。说‘四年’不过用几秒钟,虽然这并非一晃而过地短暂。说出来好似羞耻,四年都没有被人主动联系。家里的电话还搁在客厅的茶几上。款式已经有点落伍了,却从来没有换的必要。上面已经有点灰,只是不忍心擦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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唱歌本来是我的强项。写作在小时候总是排第二。可是现在我再不唱了,四年了吧。连同那个电话一样被冷落。 我想或许当我再次拿起麦克风的时候,一定会大哭一场。但我不愿意做这种尝试,我还是害怕。 我不知道有没有人在使用一样特定的东西的时候,会回忆起有些不想回忆起的事情,所以从来不敢碰那个东西。
我是孤儿。于是我首先在这个世界上失去了能给予我最大的支持和温暖——家庭。
小的时候我在孤儿院长大。小时候我活得倒是挺乐观的,孤儿院里的孩子有大有小,长的都不一样,皮肤也有很大的差异,我并不经常说话。因为每个人都没有什么说话的心情。我喜欢微笑地观察,看可爱一点的孩子一个个被领走。看暴戾的大孩子在孤儿院呆了十几年都没有被人看中,所以离开了孤儿院,而到社会上面混。曾经有一对公公婆婆试图领我回家,我死活不肯。孤儿院的阿姨很好。我的饭量较大,终于有人要领我走,我却要留下来给孤儿院增加负担。按理说阿姨巴不得我走,可是我说了,阿姨很好。所以我一直留了下来。
我并不喜欢孤儿院,那是个黑暗的地方。那不是我家。别的小孩都有他们自己的家,在那一栋栋公寓中,有一套房子是属于他们的。而我不是,我只是住在所有被遗弃的孩子之中。我也是被遗弃之一。可是我相信我妈有一天会回来,因为她生了我。因为我长得像她,我的血我的肉是她给我的,她为什么不回来取她的血她的肉? 这也是我留下来的原因。她一定曾经试着找过我,只是没有找到。她一定还在找,如果我离开这里,她就找不到我了。有一天她一定会出现在孤儿院门口,带着进口的洋娃娃,和蛋糕,穿着漂亮的晚装,叫我的名字。然后我会在其他的小孩中间骄傲地站起来,走到她身边,叫一声‘妈妈’。
一切都被我自己幻想得完美无缺,只不过它并没有发生在现实中罢了。
我十八岁生日后的那天,悄悄地离开了孤儿院。因为我听说一个大娘从学校的水管里抱出一个奄奄一息的婴儿,才知道人心可以多狠毒。我活着,已经算幸运了。没有双亲又奈何? 一年以后,我已经有了一份稳定的工作——酒吧歌手。
我租了一间离酒吧很近的小小的公寓,只有20多平米。反正我大部分时间都不在家里,而且我并没有钱过更奢侈的生活。
我没有什么朋友,只是一心地工作。那是个小酒吧,生意一般,所以我的收入也很低,虽然我几乎天天都要去唱。我不知道我怎么会有唱歌的天分的,我知道那一定是我的父母遗传给我的,我很庆幸,我没父母,但我的天分仍然还在,它们保佑了我,养育了我。
我要学好多好多的歌,因为客人想听的歌我必须会唱。我很高兴,每当有人点歌的时候我都很用心地唱。有时候在自己的歌声中陶醉,光线一样的声音,不像是我自己发出来的,美得有些陌生。台下每天都有不同的人,有缠绵的情侣,有醉酒的男人,有在角落里哭泣的女人,有肥都都的老板和身着火热的辣妹,在朦胧微暗的灯光下,在台上的我的歌声中,藏着每个人复杂的烦恼与心事。唱惯了跟爱有关的歌,看惯了被爱所纠缠的人们,我对爱很陌生。
别人眼中我是一个歌女,以为一个满脸浓妆夜夜笙歌的女人总是有很多故事。而我没故事,没一点故事。我连父母的爱都不清楚,更别说其他的了。我只会唱歌,不太敏感,有钱了就一个人购物,打扮,大吃大喝,去游乐场,我只能感受鲜艳的,实在的东西。连单调都不清楚。
有一天,就是某一个很平常的天的黄昏,当我唱着最后一首歌——那英的《一笑而过》时,一个穿着黑色短袖的男人走进了酒吧。他的牛仔裤是深蓝色的,很脏,尤其在黑暗中。他的背后好象背了一个很大的东西,我开始以为是吉他,后来才知道是画板。他四周张望了一下,触到了我的目光,台上的我只能看见黑暗中有一双很亮很亮的眼睛。
他在前排坐了下来。那时候已经没有多少人剩下。于是我特别注意了他。他是一个跟别人不太一样的男人,或者,男孩。我暂时没有分清他的年龄。现在已经是立冬,可他还是只穿着短袖,他的鼻子好象都冻红了,可是竟然还是不去穿长袖,真是变态。我心里愤愤地想着。
他简简单单地拿出了三支铅笔,放下背上的画板,不慌不忙地打开,然后毫不犹豫地画了起来。四周有几个女人已经被他吸引,眼睛都往那里瞟。我也是第一次看见画家,有点被他的架势下到了。我发现他时不时地抬起来看我,才明白他笔下的主角是谁。心中有一点虚荣的喜悦,于是决定多唱几首歌,让他把我画完。
我也不知道我一共唱了几首歌了,我只是耐心地一直唱着。我才发现原来画家画画都是精雕细刻,其中耗费量最大的就是时间。我俯下身抓着话筒轻轻地哼着一些调子,看着窗外的路灯一排排亮了起来。酒吧里的人几乎走光了,只有他垂着头,旁若无人地画着。右手很有顺序地移动,我只听得见我的歌声和铅笔与纸摩擦的脆音。他很少抬起头看我,他似乎看一眼就能记住我的很多。直到老板不满地喊打佯,我们才如梦初醒。
我从台上跳下来,跟老板道别。然后不由自主地回过头,他背着我收拾画具。我一动不动地看着他修长的背影,我不是花痴,只不过想反正他不知道我在看他,就多看几眼。
直到他走出门口,我才走出门口。他站在门口等我。我也好象顺理成章地走向他。老板在后面对我微笑,我不知道他在笑什么。
我说,我要看那幅画。他便停了下来,靠在一棵树上慢悠悠地拿出画夹。他画得很好,画中的女人完全是我的脸,只是坐在台上的这个女人是短发的。我问他为什么把我画成短发,我明明有着长而浓密的卷发。他的脸上闪过一丝不快,然后又恢复正常。他低下了头,刘海遮住了他的眼睛,我看不见他的思想。于是不再多问。继续端详那幅画。真的好喜欢有艺术天分的人,他那一笔一笔钩出来的‘我’,我知道自己是无论如何努力都画不出来的。整幅画放在眼前的时候,看见头发,眼睛,还有一切背静,竟然都只是用铅笔画出来的,却画得那么层次分明,深浅恰当,好复杂,却好美。感到自己对美术的遥不可及,以及对他的欣赏。那是一种从某些人身上散发出的奇异的光芒,这种很特别的光芒,叫天分。
他突然说:“我要你做我的模特。” 声音那么平静,好象是理所当然的事。
不太清楚我为什么会答应,竟然只是跟一个年龄相仿的陌生的画家。也许是他的声音,让我觉得,让他来画我,以他的天分,以我的容貌。那的确是理所当然的事。
这是我的生命中第一次依照自己的感觉做决定,也是第一次犯错误。
我穿着很大的灰色的风衣,裹着黑色吊带晚装。长发披到了腰上,咖啡色鹿皮靴子,和他并肩走进了夜色里。
我们被人海淹没了,成为了人海中的一分子。
以后的日子,的确是一个很大的改变。我想这是理所当然的剧情,我的生活不仅不再单调,甚至绚丽。
他并没有要我模仿TITANIC那样当裸体MODEL,在他家里我很轻松。我把一些换洗衣服搬到了他家,这种小搬迁对我来说也是很令人激动的。 我养成了摆成一个姿势和表情以后就坚持很久都不移动的能力。每次听见他说‘好’,我的人和表情便定格。我总是很乖,从来不乱动。因为我感觉到他的灵感,和掌心,我感觉得到画布上的奇迹。而且,即使不动地看着他也是一种享受了。画家的眼睛总是很灵敏,他不是看着我发老半天的呆再继续画,而是突然抬起头很用力地看我一眼,然后继续埋头苦干。为此我最记得的是他的眼睛,不论我走到哪里,我或许会忘记他的声音或者长相,可是我不会忘记他修长的手,和老鹰一般直接的眼神,还有绘图时优雅的姿势。
画画也可以变成一件沉闷的事,很多人都喜欢看画成的画,而不是去耐心地等画图的过程。而我们,却是用心地酝酿每一幅图的每一分每一秒,常常一坐就是半天,而且从不说话。也许你们觉得这对模特有点不公平,起码画的人还有手可以运动,而做雕像的那一方连动都不能动,为此有时候的确影响到了我的身体,比如特殊情况的时候,却正好要摆很特别的姿势,肚子已经有轻微的疼痛,却不想抱怨。我想做一个彻底的模特,我甚至想做他最好的模特。
害得我月经老是不调。
他并不是天天都画我,比起我,他更喜欢画想象画。我不知道想象画是什么,只是他不参照任何实物,而埋着头画,刘海再一次挡住了半边脸。有些画他不给我看,画完就直接放进一间小阁楼,有时候我执意要看,他偶尔便摊太手。一个长得很像我的女骇出现在画板上面。我一直以为他是在画我,只是把我想象化,于是笑笑走开。现在想起来那个女孩的确像我,但是仔细想想才发现,她好象比我漂亮一点点。
他不画我的时候,我也不出去,只是舒展身体。那似乎成为了我最大的恩惠。我喜欢在他的房间里光着脚走来走去,踩着一地的油布,欣赏墙上挂满的那些我永远欣赏不完的画。我觉得幸福,就猛地推开窗户大叫两声,再关上。他也没反应,仍然低着头画。总是在走了几个小时以后,盘起腿,把一支脚伸到他面前,让他看见满脚五颜六色的颜料。然后我们一起大笑。
然后,他又继续画,好象从来不会被任何情绪感染得太深,我也是渐渐才发现,他其实真的很沉默。想起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他在寒冷的天气穿着短袖,于是感觉到了他那一点点固执。我笑着叹了口气,起身走进厨房做我们的碗餐——煎蛋。
我早已放弃了工作。我想唱歌,或者说,攒钱有时候是次要的,尤其是现在的生活,更加值得让我放弃。
我们两的开销都很小,除非偶尔去逛街的时候他帮我买一些他想画的衣服,其次就是买一些简单的柴米油盐。
我们很少聊天。如果寂寞了,我就拿起他画的画,全部都是我。各种各样的我。我喜欢把它们在地上排成一排这样欣赏我自己。然后唱歌给他听。他虽然很少说唱得好,但我知道他一直在听呢。每当这时我就会高兴,我就会觉得好幸福。我不知道有家庭的感觉是不是就跟现在差不多。然后我突然停止了歌声,突然问他,你有父母吗? 沉默了一小会儿,他才迟迟地抬起头,说,当然有啊。
我没说话。他又问:“想要我带你去见他们吗?” “才不要!
”我的本能反应让我说了出来。
他宽容地笑笑,说,下个星期我要回去见见他们了。
那是第一次觉得我跟他仍然不是同一个世界的人。永远都不是。
我不知道怎么跟别人谈他们的父母,因为我从来没谈过。我连跟人交谈的次数都少。因此我从小就很有分寸,虽然在孤儿院里我的长像就很出众,可是我还是自卑。就像那些与生俱来的其他的习惯一样。我只是小心地藏着,能藏多少藏多少。话说得越少越好。
我继续唱歌,虽然我想知道他什么时候回来,以及他走的时候我去哪里。
然而他什么都没有说,就像画家天生的那种懒惰与热爱*,他当着我的面收东西,只说了一句话:我会回来的,自己照顾自己。
然后在我的额头上亲了一下,就走了。他站起来的时候,连一点犹豫都没有,他白色的运动鞋踩过我的视线,我只听得见门被关上的‘咚’的声音。我在门口站了好久,门突然开了,我的眼睛跟着闪出了光芒,他只不过是回来给我钥匙,然后再一次跟我道别,微笑着离开。害得我的心再一次跟着‘咚’的关门声震了一下。
他的确很绅士,带微笑离开,亲吻我的额头,给我他家的钥匙,对我的信任。
可是我只觉得,我是他的宠物。尤其是他亲了一下我的额头说‘等我回来’的时候。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这么想,可是这种感觉深深地打击到了我。我才发现我们两在一起的时候他真的没为我做过什么,我一直是他的模特。而至今我甚至都不明白,为什么我会是他的模特,凭什么。
我只知道他的名字,只知道他有父母,只知道我有他家的钥匙。
他走后我一直呆在他家,顺便帮他看房子。只有这个时候才发现原来自己也是个女人,一个甘愿付出的女人。尤其在爱情面前,我更是一个女人。
有一个名人说过一句话:你永远看不见我最爱你的时候,因为只有在你不在我身边的时候,我才最爱你。
结果是我发现原来我爱他。
因为我想他。
这样的话曾经在我唱过的无数的歌中出现过无数次,然而现在的我和以前的那个歌女是不一样的。当我真正用心去说‘爱’的时候,才发现脸上微微地烫,心中的空荡。那和盲目地唱,是不一样的。
觉得很孤单,而且寂寞。两者合为一,成为双效的冷清。仔细想想,他在的时候,我们也不说话,我们也很自主,我不了解他,他更不了解我。他似乎没有了解我的兴趣。为什么现在才突然发现一切都是空空的,一切都不公平。我好象突然不甘心仅仅当他的一个模特了。
想念一个人真是恐怖的事情。尤其当你失去他的联络方式,更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回来。每天就卷缩在他低低的沙发上面喝咖啡,那张沙发倒是看起来很小,其实很深,缩在里面很舒服。但仍然没有用,觉得好烦,拿起一张张的画,还没看就放下了。被四周的画包围着,突然觉得好可怕。试者想起他的模样,却什么也想不起来,只有那双眼睛。真的,想起他,只是一面白纸,白纸上面长着一双让我窒息的眼睛。没有什么情趣可言,从来没有回忆可以使我笑出声来。我们俩真的像白开水,可是那一定是白开水的恋爱。我坚持这么认为。也不知道日子过了几天了,总是被窗外刺眼的阳光弄醒。实在没有事做,就摆起以前他让我摆过的姿势,就这么摆一天,同一个姿势,看着同一个地方。想象那里有个人在画我,而那个人只允许是他。在别人看来我有点神经错乱,可是这里没有别人。我的世界根本没有别人。是他给我了一个家,一个漏洞百出却仍然存在的家,第一个自己找到的家,从天而降的。呆在里头,我就不想出去。我不知道为什么这样,也许因外面比这里更加没趣。我一步也不想离开,这里,是他最后的线索。
那间小阁楼里也许会有他的秘密和眼泪。可是我想,爱一个人就应该尊重他。如果我真的爱他的话。毕竟他和我是不同世界的人。
他回来了。终于。
他只离开了两个月,可是我感觉像是200年。
那一天外面下暴雨,我关上了窗帘,可是暴雨强烈地打在窗子上的声音我仍然可以听得一清而楚。我开了家里所有的灯,但是恐惧似乎和灯是没有关系的,只要外面一下雷,我就吓得流泪。
我很少哭的,真的。我是个坚强的孩子。我从小就这样要求自己。可是那个时候,在风雨交加的晚上,如果要我一个人呆在他家,就这样一个人呆着,直到老去。我会哭的,我真的难过。
我起身,洗澡。莲蓬头的水声的确盖过了好多大雨的哭泣。
当我穿着浴衣走出卫生间的时候,突然听见有人敲门。
当时早是冬天,我冷得全身都在发抖。我早该穿衣服,可是那敲门声控制了我的一切思想。我站在卫生间的门口,发抖。听着一遍一遍的敲门声。咬着嘴唇,确定我是真的听见了。我在发抖,可是我不觉得那是因为我冷,只是因为我太难过,或者太高兴。
我走到门前,打开。门‘支呀’地开了。他站在门口。老天。
他的头发和衣服全湿了,他还是只穿了短袖。我感觉到他的冷,门外的寒风毫不留情地一股脑吹进来,我只穿了浴衣,可是我不冷。他看着我笑,我们拥抱。 拥抱其实是很怪的事,我是第一次被人这样紧的拥抱。突然觉得人间很奇妙,人与人的感情非常的温暖,原来人与人可以这样传递感情,原来拥抱可以这样安慰一个人。我的头靠在他的肩膀上时,下巴感觉到了他湿透了的衣服上的雨水。可是我好高兴,所以我笑了。闭上眼睛,微笑,嘴角却很用力地上扬。
一瞬间内,我爱上了这个风雨交加的夜晚。
爱屋及乌。
他亲我的时候,我不敢动。没有经验的我无法配合,却不想阻止。窗外的雨渐渐小了,床下我的浴衣自己缩成了一团,他那一堆湿透了的衣服和裤子更不知道被抛到了哪儿去。那一晚我把我的童贞给了他。曾经有很多次走投无路的时候,我就差点把童贞给了某些来历不明的男人。可是我总是在最后一刻犹豫了然后放弃,宁愿生活得更加艰难,也不舍得把它给别人。因为从小就不知道什么是爱,所以我最爱自己。直到今天我才明白,这世界上还有比爱自己更值得的事。呵呵,我很想再强调一遍,这一晚我把童贞给了他。
他从我的脖子开始亲吻,感觉很奇怪,却不敢乱动,因为不会配合。第一次之后我很累,想睡了,他却睡意全无,反而不断地要。最后搞的我睡不着了,就像身体里突然涌出一种冲动,使人异常兴奋。说是恋爱,或是心动,太完美了,不足以形容这种感觉。那一种混合了羡慕和嫉妒的,焦躁感,还有欲望!
当我在他的身下看到微微发白的天空时,他已面无表情,动作渐渐缓慢,最终停止。终于入睡。
虽然他这次归来的突然的热情有点迫切,可是我会喜欢他的一切,虽然男人可以跟不爱的女人做爱,可是只是喜欢那一刹那的感觉,让我产生了错觉以为我们的感情得到了老天的眷顾,所以我们可以合二为一。
第二天,风和日丽。昨晚的粗暴似乎从来没有发生过。天气就是这么喜怒无常。
睁开眼睛发现他在我旁边睡着,呼吸的声音很轻,闭着眼睛的时候,睫毛很长。好可爱。
我不愿起来,我突然希望我这一生都不要起来。就这样比较好。虽然身体有点不舒服。
然而第三天我却看见了他悲伤的神色。
我不知道他为什么悲伤,因为我实在太快乐了。我用筷子夹起一块鸡翅。他皱着眉头看着我吃。然后他终于说:“你不要再吃了!
” “干吗啦?”我无辜地抬起头,仍把鸡翅往嘴里送。
他突然站起身抢走我的筷子。这一双新筷子被扔在地上,在寂静的房间里发出尖锐的两声响。那一刻我的愤怒油然而生。我也一拍桌子站了起来,发现他并没有比我高多少。一口气从鼻子里哼出来,刚想开口狡辩,却对视到他的眼睛。我看见了他眼睛里面闪着的泪水,越来越多,才发现他的身体也在微微颤抖。
我更加困惑了,尤其是他前天才得到我。为什么要不快乐? 我伸出手想安抚他,他却突然把我推倒在墙上,粗暴地亲吻起来。想要安抚他的那只右手僵在半空中,像一只打着问号的尴尬。
他把我的嘴唇咬得很疼,可是他的眼泪滴在了我的唇上。我在刹那之间心软了,可是我又嫉妒,他一定有什么东西没有告诉我,不然不会这么莫名其妙地哭。
他并没有跟我解释,只是做爱。
从那天早晨鸡翅掉落的地方起,一整天,他不断地要,从房间到餐桌,客厅。我的身体已经麻木,感觉自己变成了他的工具。不知道为什么他哪那么多力气,我只是在配合而我自己却不知道原因。我只知道我会一直配合下去,因为我爱上他了。虽然我没有他那么多的性欲。
他突然停止吼叫,抱着我的头痛哭起来。他的头发上有细密的汗珠,我再一次看不见他的脸。拍着他的背,感觉到他的抽泣。他开始讲话,可是语句含糊不清,他并没有哭得很难看,也没有大声,可是我的第六感告诉我这次一是他是真的痛苦的。
我的眼泪掉在自己的手上,我摇着头说求求你告诉我,发生了什么。我不要盲目的安慰你,凭什么。
她结婚了。他说。
前两秒中的时间我没有反应过来他在讲什么,以为他答非所问。后两秒在思考‘她’是谁。然后我听明白了。我听明白了。
我听明白他爱的不是我了。
心里突然有一种怒气让我大吼出来“你听见了吗?她结婚了!
!
!
”“听见了吗她结婚了……她结婚了……” 我一便便地喊着,越叫越大声,眼泪不知不觉地流了一脸,我感到他的眼泪一颗颗得滴到了我的腿上,我却更加难过。我抬起头看见远方的墙上挂着一幅画,那便是我们第一次认识的时候他画的那幅。我就是被它俘虏的。
画上有个短头发的女人坐在高脚凳上唱歌,被四周的烟雾缠绕。
她很像我,可是她终究不是我。
“画里的人,是她对不对?”我问。他没有回答,而再次把我推向地板。38层的公寓上,不论如何哭泣或者吼叫,都没有人听得到。我想拒绝,但已经太晚了。他异常用力,这一次是真的把我弄疼了。可是再怎样的疼痛都无法把我动容,心里面的溃烂已经远远不能跟肉体画上等号。我看着窗外的蓝天,白云很少。我对着白云哭得很凶,非常绝望,有一刻被呛住,差点断气,可还没来得及缓过劲又被震醒。我哭着摇头,没想到今生竟然成为一个如此离谱的工具,他根本没看我,他根本没有管我是谁,只是一味地发泄自己的不块。其实在认识他的第一天的时候,我就成为了他眼中的替死鬼,他的心,早在几百年前就结婚了。这场游戏里真正蒙在鼓里的,是我。
羞耻。曾经为了守住童贞,吃了那么多苦。都是为了以后能给一个值得的人。然而,最终我却碰见了这个最糟糕的人。
他以为他难过,因为她结婚了。难道我不会难过,因为他的心在结婚了之后才还来找我。更加罪不可赦。自私的他永远不明白,爱情是不可以代替的。她不爱他,因为他觉得伤害自己不爱的女人,是应该的。
9月15日我离开他的家。从一月几号起,我就一直住在他家里。已经9个月了,好熟悉,房间的每一个摆设,每一幅画,甚至家的气息。可是当我知道我不属于这里之后,我又回到了原来流浪的我。
记不太清第一天见到他的时候,是为什么被他吸引。可是我会记得他的眼睛,还有当时他拿给我他画的画时靠着的那棵老树。那上面的树叶都掉光了,可是丝毫没有给人脆弱的感觉,或许因为它相信春天到来的时候树叶会再次长出来的吧。
那时的他还穿着短袖,冻红的鼻子很单纯的画家的样子,当时的我错以为我们是同一世界的人,于是相信了自己的感觉。
现在马上又要冬天了。在他家这么久,快要一年了。要是真的能住足一年再分开,多好,圆满的分手。可是区别又在哪儿呢?结局是不变的。
他很后悔,或者仍在难过。我不知道。那后来的三天他一直关在房间里没出来(他的房间有卫生间),我便给了自己三天调整的时间。三天过后我才发现那是远远不够的。好几次我都想冲进他的房间,可是还是却步。三天过得异常的慢,我知道幸福已经死了,可是如果我总是呆在死亡现场,我的心就无法获得平静。
走的那天,我为他做了最后一顿饭,放在他房间的门前。他便打开门把我的行李扔出来。像是交换条件。
他关上门的时候,我一直在看他,可是仍然没有看出他的一点犹豫。 相当的不置信,曾经跟我生活在一起的时候,他的笑脸全是伪装的吗。如果这样的话,他当演员应该比画画攒的钱更多吧。
这一次是我走出门外了,背着比我的身子还大的包,里面装着我的全部。也才发现我的渺小。世界这么大,我这么小,我的存在,我的一切,只在这个包里面。
不知道离开这里之后我还可以活多久,但我知道一定会有新的生活。
关门的时候我想说我走了,我真的想再对他说一句话。可我发不出声音,还没说出来心里的泪水就朦胧了眼睛,于是我掉头就走。我不要再为他多哭一次。一次也不要。
而且就算我说了,他也不见得在听吧。
那个画家和我,曾经住在这38层高的公寓里。住了9个月。不是天长地久的久。
于是我在楼梯口再次回头看了一眼,我看见他安静地站在门口,他看见我的时候有一些慌张,好像羞涩,可是冷漠不变。他只会一瞬间变回那个清纯的少年,然而那却只是短暂的幻觉。
3个月,呆在这个城市,重新找了一份工作。只是帮着小公司打杂。实在没有心情做其他的事。
在酒吧里看见他的画,都会难过,然后掉头就走。疼痛因为时间越久而越清晰,最后变成直指人心。好在一个人的时候,想哭多久都没有人管你。
只是单位上的人说我的眼睛怎么老是肿的,又不可能是天天哭的结果,那么大概是天生的。
我长丑了。
12月的时候,这个城市下了第一场雪。我要离开,是真正的要忘记。我打算忘记他的全部,他的电话他的住处,他的画。和他走过的每一条街。
走之前我要他送我去火车站。 我知道我不应该这么做,可是我不由自主。直到走的最后一刻我都承认我仍然爱他,我在电话里对他说,我至今不知道我为什么爱你,可是我就是改不了。
他的确没什么了不起,但这好象并不影响我爱他。
我站在火车站的站台上,背着那个大包。再一次的离别已经让我憔悴。
我穿着厚厚的白色的毛衣等他。起码最后一次,让我把他想成好的。最后一次幸福。
火车来的时候他还没来,大大小小的人们已经开始挤着上车。车站上的人渐渐少了,但我仍然站在那儿,动也不动。只是相信他会来,只是觉得他应该来。
看见他从遥远的地方狂奔过来,因为手里捧着一个很大的东西,所以跑得很费力。他站在我面前的时候,仍然冷漠。他站在我面前的时候,我的身体像被地面吸住了一样,不知道可以对他说什么,只是一眼都不眨地看着他,好象以为这样就可以永远把他记住。
他递给我手中的东西,是一幅画。
是那幅画。
他说,从现在起,这画是属于你的。然后他转身走了。
我不会追他的,不然火车就要开走了。我也无法移动,就好像我们的最后一次见面,已经没有办法挽留。我们是画家和模特,从始至终都保持着默契。
画从手中滑落,掉在地上,画板砸在水泥地上,很大的‘眶’的响声。它在地上,好干,好无奈。火车站仅剩的旅客全部把目光投向我,可是尽管这样,他都无动于衷地往反方向走着。我明白他,我想他也坚信我会明白他,我只是不明白我自己的身体为什么像突然抽掉了一部分那样的瘫软下去,为什么我在哭却发不出声音。
我跑上火车后,火车就开动了。我赶上了离别的列车。
我看见那幅画苍白地躺在火车站的地板上,离我越来越远。冬天了,它一定很冷吧。可是没有人会要它的,因为那是一幅失去了意义的画。
我在南京下了火车,听说这是个安详古老的城市。 走出火车站,路地上铺满了雪。第一次看见如此漂亮的雪,我的人却只会麻木地向前走。包里只剩几寥寥几张纸币,可是那些都不会吓倒我。
前方有一个男人背着一个女人在雪地里缓慢地行走。我快步走过他们身边的时候,看见女人幸福的脸靠在了男人的肩上。我冷漠地加快脚步,知道这样的爱情永远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
我听见男人对女人说‘圣诞节快乐。’ 眼泪终于流了下了,当我走过他们的时候。
我感觉到了他们在背后注视我的目光,心里对我的评论。爱情方面我的确不如他们。可是我已经尽力过了。很久没哭了,原来我还是想哭的,热滚滚的眼泪流过几乎冰冻了的脸颊,把脸上的冰融化了。 我从口袋里掏出冻红了的手悄悄擦干眼泪,看清了前方的路。虽然冬天的风不大却刺骨。
因为我绝不会在冬天穿短袖,所以我会去寻找一个更适合我的人。
‘我眼睛朦胧/听不清你的借口 我拿着啤酒/边喝边看着你走 这一刻你抽离/我们分开永久 我不是不会爱/只是没了男朋友’ 后来的我发现了文学的吸引力,于是靠着原来在酒吧攒的一点积蓄再一次安定下来,好像重生。我的第一份稿子被一个杂志的编辑看重,我们成为了好朋友。只到现在,也很感谢他当时的雪中送炭。
有的时候我以为我会跟他走完今生,可是当我听见有人谈论与画家有关的事的时候,我的心里便一片寂静。
网上的人问我的男朋友的职业,我会不假思索地说,他是画家。
我的语句中流露出我的骄傲,虽然我知道他已经不存在。我不怕我们一生都不会在见面,因为他曾经踏进了我的心中。我安慰我自己,就当我和他从来没有碰见过,那么直到现在我们都是永远不会见面的陌生人。他会继续画画,等待那个已经结婚了的女孩,我会在酒吧以另一种方式生活。如果我没有认识他,也就不会在见不到他的时候流下泪水,也就不会有心中的烙印。 四年了。四年之中,我不断地写文章,写生活,写爱情,却从来没有动过自己的私事。四年之后,我终于愿意坐在电脑前写下我自己的事,最真实的回忆,惊异我还记得这么清楚。我对着电脑哭泣,不是怀念,也不是不能承受。
是喜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