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放烟花 从我做起】
燃放烟花爆竹是中国春节的传统民俗。“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每逢重大节日,尤其是春节,全国各地、大街小巷鞭炮齐鸣,热闹非凡,夜晚绚丽多姿的烟花如同流星徘徊在夜空,又像万寿菊欣然怒放,或是仙女散花,照亮大地,蔚为壮观。然而,它给人们带来欢乐的同时,也给欢乐的节日增加不少麻烦!
记得我6岁那年过春节,我和邻居小朋友一起高高兴兴地到楼下的空地上放烟花爆竹。其中一位小a哥哥比我大5岁,手中握着一个“冲天炮”,刚一点燃,还没有来得及扔出去就嘭地一声炸开了。小a顿时倒地,左手血肉模糊,经医生检查,小a的三个手指被炸成粉碎性骨折。从那以后我再也不敢放烟花爆竹了。这事儿虽然已过去五六年了,但每次想起它就非常害怕!
在我的记忆里,每年过春节,燃放烟花爆竹是主要的庆祝方式,基本上从除夕开始一直持续到正月十五,烟花爆竹产生的爆炸声连绵不断,无休无止的鞭炮声,搅得人心烦意乱,无法入睡。强烈的爆炸声将人震得头昏目眩。更为严重的会引发呼吸系统、神经系统疾病,以及火灾等。我看过一个报道,某地一栋五星级酒店,因为燃放烟花被烧得支离破碎、面目全非。*部网站称,每年春节期间四成以上的火灾事故由燃放烟花爆竹所引发。据不完全统计,每年我国因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近六千起,损失极为惨重。环卫工人也不得不放弃与家人欢聚的机会,走上街头,清扫那些大量的鞭炮垃圾……大量活生生的事实告诉我们,燃放烟花爆竹确实存在严重的安全健康等问题。
为了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减少环境污染,我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铜陵市燃放经营烟花爆竹管理规定》。规定明确提出:国家机关驻地和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以及城市主干道、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敬老院、山林、风景名胜区、公园、绿地、苗圃、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文化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殡仪馆、公墓等公共祭扫场所非指定地点、县、区人民*划定并公布的其他地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我虽然还是一名小学生,但同时我又是一名少先队员,作为少先队员,理应带头遵守并严格执行禁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我承诺,绝不燃放烟花爆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