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斯童牧
序号第4回
书间花语丝我想到一个简单的词语——怀念
高考的日子,一天天地逼近了。
天气也越来越热起来。
我预感到这对我来说,将会是一场恶战。
因此,我忧心忡忡。
清华的保送名额,最终落在了小美的头上,这是令全班女生愤愤不平而又无可奈何的事情。
因为继莫卡之后,小熊也放弃了这个名额。
至于小熊为什么放弃,谁也不是很清楚,他是个寡言少语的人,这使得小熊的动机受到很多神秘的猜测。
女生中间,流传最多的是小熊故意把这个机会让给了小美。
言下之意,是小熊对小美有“那个”意思啦!
这个传言,令莫卡好生气,她居然要去当面问小熊,但被我死死地劝止。
“傻瓜!你不要去问他呵,这样做你会自己丢脸的。”
“不行啊,依兰,我要是不去问清楚,我都睡不好觉的哎!”
莫卡着急地说。
我又有点哭笑不得起来——每天晚上,我都彻夜地失眠。听着莫卡熟睡的呼吸声,甚至有时打呼噜的声音,心里面不知道有多羡慕她呢!
“傻瓜,小熊肯定不是为了小美啦,你动脑筋想想啊,小熊不是那种三心二意的人,他肯定有其它原因的,你要相信他!”
眼看劝不住她,我灵机一动,只好这样劝她了。
莫卡听了我的话,果然就点头了:
“恩,我想也是哦!哼,小美怎么可能是我的竞争对手呢!”
“是哦是哦!”
我胡乱地应付着她。
可是我那到了晚上就异常清醒、到了白天就昏沉不堪的可怜的头,现在变得一个有两个那么大了!
好在,第二种流传“版本”及时地诞生了,它的内容是:小熊想上的是清华的生物环保专业,而保送的名额,是化学专业的,所以,小熊决定以实力考入清华生物环保。
这个版本很好,令大家都很安心。
莫卡就更加安心了。
到了夜里,我听见莫卡在打呼噜、咬牙齿、讲梦话。异样的清醒,令我自己都感到害怕。
终于,在课堂上,我像一块遭遇地震的石头,“咕咚”一声,砰然倒在地上。
据说,我的同桌被吓得哗啦啦地大哭,而我一无所知,因为那时我已昏倒了。
在医院醒过来的时候,身旁坐着妈妈和爸爸,妈妈擦着眼泪,爸爸也一脸悯然。
“孩子啊,你要这么拼命做什么?今年考不取,咱们明年再考吗!”
妈妈说着说着,又哭了起来。
“你失眠有多长时间了?”医生问我。
我苦笑:“大概,有一个多月没睡着觉。”
“听着,你必须彻底休息一个月,一个字也不要看,出去游山玩水,修身养性。当然,还要按时吃药。”
医生严肃地对我说。
我急得一下子坐了起来:
“不行不行,还有一个半月就高考了,我怎么可以……”
“哎——”
医生制止我,“如果你照我的话去做呢,还有半个月时间可以准备考试。如果你不听医生的话,那,你就等着病情进一步发展吧。“
“进一步发展,那会怎样?”
我不服气地问。
“进一步啊,你就进不了我们医院了!”医生的助手笑笑地对我说。
“那进哪所医院啊?”我傻傻而又好奇地问。
“安定医院哦。”
那可恶的圆脸实习医生竟然这样说。
“天哪!”
我直挺挺地倒下,拍着额头苦恼地想:完蛋啦!
**************
就这样,我再一次被妈妈送到了外婆家,那个记忆中梦回萦绕着的小镇子。
哦,是我自己要求来这里的。
外婆老了、瘦了,头发花白,不过,精神很好。
看到她,我泪盈于睫。
想起外婆在灶台前忙碌着给我加餐的辛苦身影,想起9年前我来山里的时候,还是一只两只大眼睛忽闪忽闪的小瘦猴,当妈妈接我走的时候,都不敢相信,那个脸色红润白胖的女孩子就是依兰——她的女儿了!
我站在外婆家的堂屋里,9年的时光似乎从没有在这里流逝。
这里的一切,都还跟9年前一模一样哦!
外公的遗像依旧在墙上,像9年前一样向我微笑着。
就连堂前挂着的松鹤图都没换呢。
松鹤图的下方,是平时我们吃饭和招待客人坐的涂着暗红色漆的大方桌子,桌子旁,摆着笨重的椅子。
在我记忆的底片中,有斯童牧坐在方桌左边那张椅子上的情景。
那个陪着他同来的黑皮小战士,坐在下方的竹椅上。
外婆忙前忙后地泡茶、烧茶叶蛋,舅舅便坐在方桌上,用茶水和香烟热情招待着客人。
我默默地站在屋子的一角,看到年轻的斯童牧有点不好意思地向舅舅摆着手,说他不会抽烟。
我看着几个大人有说有笑,但我心里明白,他们今天坐在一起,是因为我的缘故。
斯童牧转身向我招手,示意我到他身边。
我慢吞吞地走过去。
舅舅大声对我说:
“依兰,斯叔叔要回部队了,特意来和你告别的,你看人家对你有多好!还不快谢谢叔叔!”
我茫然地站在斯童牧身边,他拉着我的手:
“依兰,我要回部队了,这是我送给你的礼物,啪——”
最后那个声音不是从斯童牧嘴里发出的,而是,有东西从他的军裤口袋里掉在了地上,所发出的声音。
黑皮小站士抢先弯腰将它从地上拾起来,搁在桌上。
喔,是一只画着米老鼠的文具盒,我很喜欢!
心,像是敲起了一面小鼓,欢快地跳跃起来;“咚!咚!”
哎,小孩子得到新礼物的心情,大抵都如此!
舅舅和外婆连声让我向斯童牧致谢,我从小就口不甜的,连“叔叔”二字都支吾着不肯喊出来。
斯童牧连忙为我解围:
“依兰不必叫我叔叔,我家里有个妹妹,和你一般大,你可以叫我哥哥。或者,你叫我班长也可以啊!”
我咧开嘴笑。
其实,那天在车上和斯童牧一起的时候,我是随着黑皮叫斯童牧“班长”的。黑皮还教训我,说我该叫他们叔叔,我也威胁黑皮说,大不了我就直呼其名。
不过,我有点怕舅舅,所以,在这里就不得不老实一点。
舅舅在向斯童牧道歉:
“这孩子太没礼貌了,真对不起!”
我想,斯童牧可不这样想哦,一直到他离开的时候,他都牵着我的手。
最后,他们告别了。
他们一走,我就迫不及待地打开文具盒子,里面满满当当地排列着钢笔、圆珠笔、铅笔、圆规等崭新的文具。
我喜不自胜……
在文具的下面,还压着一站折了两折的纸。
打开一看,是斯童牧写给我的信。
这是我一生中收到的第一封信哦!
***************
奇怪的是,我一到了这里,就睡得着了,而且,睡得还好香好香!
不仅晚上,就连白天都几乎在睡觉。
呵呵——,大概是要把没睡好的觉都补齐了吧!
妈妈在电话里欣慰得哭了。
“真是,这么多年都不来,来了就知道睡觉。”
外婆有点不满意地数落我。
我吐吐舌头。
以前,每年的寒假和暑假,都赶着去上舞蹈班、美术班、数奥班,哪儿也去不了。妈妈每次回外婆家,总给我带来外婆包的粽子,好香哦!
“外婆哦,我很想你的哦!”
我拉着外婆的手撒娇。
“哼——”
外婆做出不相信的样子。
我突然问外婆:
“外婆,你还记得斯叔叔吗?”
假装出随意的样子,其实心里很在意。
这是我第一次和别人说起斯童牧。
他是我心底最深的一口古井。
外婆根本就没在意我在说什么,她继续唠叨地说:
“出去走走吧,这里的空气啊,比大城市好多了!”
我只好乖乖地出门去喽!
彻底睡好觉的感觉,原来是这样的呵——似乎,全身都变成了一个刚刚出炉的面包,松软、芳香!
上午的太阳已经有点强烈了,我懒懒地走在灿烂的阳光下面,看到周围的街道啊、店铺啊,都和原来印象中的不一样了哎!
到处都冒出高大的新楼,记得以前,这里最高的楼只有两层的。
不过,小镇的味道,还是和原来差不多哦!
就像每一个人,都有他不变的味道一样吧,永远不会改变的味道。
可是,我再也找不到那个偏僻的大院了。
我像是一只迷路的小老鼠,徒劳地窜来窜去。
记得,距离大院不远的地方,是很大一片稻田,可是,这片稻田我也找不到了,想必,他们早已在稻田上面盖起了高楼。
我悲伤地走在街上,然后,买了一个小烧饼。
这种小烧饼,又酥又脆,里面有肉和咸菜,在一个大木桶做成的炉子里烤出来,香味飘得很远。
是小镇上的特产哦!
我啃着烧饼的时候,迎面走过来一批旅游的人,外地的面孔、外地的口音,新鲜地四处搜寻的目光,都把我吸引了过去。
我忘记了啃烧饼,紧张地打量着这群人,只到他们经过我身边,然后越走越远。
我刚才忽然产生了一个不可思议的灵感——
斯童牧,他会不会来这里旅游呢?
外婆家的小镇,再也不同于9年前了。由于老街完整保留了明清时代的建筑,使得它成为一个新的热门旅游景点。
虽然没有找到那个院子,但是,在小镇的味道里,我再一次生动地温习着曾经和斯童牧呆在一起的点点滴滴。
特别是他说的那句话:“等你长大后,考南京的大学,我在那儿等你,好不好?”
我想到一个简单的词语——怀念!
这个词,现在对我来说,却一点也不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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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个月的彻底休息,使我很快就恢复了常态。
妈妈终于同意我提前回去。
外婆没有拦我,她也知道高考对于我意味着什么。
当我上火车之前,回身向小镇告别的时候,分明看到的是斯童牧那张笑吟吟的脸庞。
哦,南京!
我坐在火车上,心里一直默念着这个城市的名字。
一种新生活的喜悦由心底再一次冉冉地升起,这个喜悦,与南京这个城市有关。
我看着窗外,微笑地开始憧憬和斯童牧重逢的那一刻。
闭上眼睛,一张已经被我折出了很深的痕迹的信纸在眼前摊放开来,信纸上面,有很好看而流畅的钢笔字:
依兰小妹妹:
很高兴在这座美丽的山城,能结识你这样的一个天真可爱又聪明的小妹妹!我当兵离开家已经有两年了,我很想念家里的妹妹,她和你一样,喜欢说话、喜欢笑。看到你,我就想起了家里的妹妹!
时间过得真快,转眼,我们就要走了。临走的时候,还真有点依依不舍呢!舍不得这里的山山水水,还有热心的老百姓。也舍不得离开你,可爱的小妹妹。
既然我们相处得这么好,那就做好朋友吧。希望你能给我写信,我把地址写在下面了。更希望你有机会能去南京玩,那是一座美丽的古城,有古代的城墙和现代的高楼大厦,届时我一定会好好地陪你玩的。
有件事我这个做大哥的要提醒你,你显得比较瘦弱,肯定没好好地吃饭。记住大哥的话:身体好才是最重要的!
好好学习,天天进步!
斯童牧
5月29日
这封信,是斯童牧留给我的唯一封信哦!
为什么?很简单,我根本就没有给他回过信。因为我害怕自己的字写得那么丑会被他笑话。
小时候,就和很多小孩子一样,没心没肺地很容易就忽略了一些人和一些事。
但我始终没有忘记他。
偶尔会浅浅地想起这个人。
当我长大到那么一天,开始有了忧愁的时候,我突然很强烈地想念起他。
那个穿着军装、总是对我笑吟吟的——唔,天使!
而我悲伤地发现,能让我睹物思人的物件,早已被我遗失了!
搬家的那一天,我突然在一堆废物品中找到这封已经泛黄的信。
我把它珍藏了起来。
这是斯童牧留给我的唯一留有他的痕迹的东西。
我经常沉浸在回忆中,清楚地想起他对我说过的那些话。
然后,看着他的笔迹,我感到心里有一些东西在慢慢地发芽、生长……
当火车快要到站的时候,我突然想到一个问题:斯童牧,他现在肯定变样了吧?
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他已经快要到30岁了!
准确地说,是27岁!
我清楚地记得,那年,童牧坐在外婆家的时候,他告诉舅舅,他是18岁。
我拼命在周围搜索看起来有27岁的人,终于看到旁边座位上有个民工一样的人,好象是这个年龄的。
他被我盯得莫名其妙地看着我。
我赶紧收回了眼光。
我想,即使见到他,我大概也认不出来了呀!
下车时,来接我的妈妈莫名其妙地看着我的眼睛;“你怎么了,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