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行高速平安你我征文900字
常言道:车祸猛于虎啊!难道车祸就不能避免吗?小编收集了出行高速平安你我征文,欢迎阅读。
在此,我想问什么是安全?什么是交通?什么是安全交通?对于我,我认为我不能回答这个问题,因为在我们现实生活中安全和交通永远结合不了一起。
网上有网友调侃道:“现在啊!坐飞机怕失踪,坐车怕被撞,坐轮船怕翻,走路又怕被车撞。”对于此,我想问到底什么是安全的?难道作为国人的我们只能带在家里么?我认为情况并非如此!
就拿这几种来说,马航的失踪是因为太平洋上空的ufo或者是说其他诡异的黑洞么?难道马航真是所谓的被外星人带走做实验了么?很明显这种没有科学根据所推出的话语是不足以取信的,然而问题也就来了,到底是什么原因而造成马航失事的呢?很明显,这时因为飞机内部的缘故,所有的外部原因都不能成为失事的借口,而这也只能说明马拉西亚航空公司没有做到最好,他们是否把乘客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这些问题都值得我们去思考!
然而对于车祸事件,大家似乎都见惯不惊了把!8车连续追尾早晨3人死亡6人重伤,这些触目惊心的数字还不足以取信么?司机们根本没有把交通安全的概念牢记在心中,他们只是想的是:我开着车,没谁敢拦我。然而就在这恍惚之间,人生本就一次的生命,他也就这样的失去了!根据综合数字表明,全国一天最少要发生21起车祸。21起是个什么样的概念?那些司机们所真正能理解安全交通的概念么?
其次就是近日来的“东方之星”沉船事件也引发了不少质疑,因为仓库的进水,儿整艘大货轮的400余人不幸遇难,最小的才3岁,难道那天有大风大浪么?难道就是因为上天惩罚他们么?很明显不是的,仓库漏水,多么微小的一件事,一句成语完完全全的概括了这一事件——千里之堤毁于蚁穴。东方之星出发前认真检查过么?这么微小的一个问题却让很多无辜的生命在长江遇难了!现在后悔似乎已经来不及了,我们所能做的就是住院在天堂的灵魂安好!
对于中国式过马路,只要人一多管他红灯绿灯就走了。我在想这些人心中定不知道什么是安全,他们把自己的生命至于外物,而我们所能做的就是组织这种行为的发生,做这个遵守交通的好公民!
终上所述,让我们值得了交通与安全的概念,那么从现在开始做一个遵守交通的好公民把!让交通安全伴我们成长!
第二篇:出行高速平安你我
我们每天都要出门,去上学、上班、买菜……。当我们走在马路上,交通安全是很重要的。有些人问“大热天不系安全带行不行?”“卖瓜农用车咋不让上高速?” 有关人员解释:热天上高速也必须系安全带?一些咨询的司机说大热天上高速系安全带更热,能不能不系?据统计,发生交通事故后,前排司乘人员如系安全带可有效减少70%的伤亡。安全带是为车辆发生意外后专门保护前排乘坐人的生命免受伤害而设计的,能有效地保护前排乘坐人避免二次碰撞。目前天气炎热,一些人在行车时图一时凉快不系安全带,实际上是对自己的生命不负责任。 卖瓜农用车为啥不让上高速?据《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第四条明确规定,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农用运输车、电瓶车、轮式专用机械车、全挂牵引车以及设计最高时速低于70公里的机动车辆,不得进入高速公路。农用运输车、两轮摩托车因安全系数低,防护措施差,极易酿成恶性交通事故,所以不能在高速公路上行驶。 孩子是社会未来的接班人,他们能否健康成长,关系到民族的兴衰和社会的进步。
瞧,我们身边不就发生过一个个活生生的事例吗?2008年2月12日下午,一辆大客车从赤水市开往遵义市途中,在仁怀市合马镇翻下五十多米深的河谷,造成20人死亡;2009年5月20日下午,一辆赤水市农行轿车在白合公路(白蜡坎—合江)长嵌沟段窝棚嘴处冲出公路坠入20多米山崖下的河流中,导致车上4人当场死亡;2010年8月22日下午,赤水市两河口乡境内发生一起严重的交通事故,2人不幸遇难,2人身受重伤等等。这些车祸发生以后,有的家庭从此倾家荡产;有的妻离子散;有的孩子从此成了孤儿,有的在车祸中虽然保住性命,但身体留下了残疾。这是血的教训!这是惨痛的教训!
常言道:车祸猛于虎啊!难道车祸就不能避免吗?不是。
纵观交警部门对所有车祸原因总结,不外乎就是两种情况:一是行为人违反交通法规;二是车辆自身存在安全隐患。如果我们人人都遵守交通规则,驾驶员驾车前仔细检查车况,很多交通事故是完全可以避免的。但就有人偏要逞能,总是那么自信地认为:“我的驾驶技术很好,怎么可能发生车祸?”、“车祸怎么可能就是在我的身上发生?”,殊不知,就是这些人的逞能,就是这些人的所谓自信,就是这些人的违法,让车祸发生了,使自己或者他人的生命没了,财产损失了,留下的只是痛苦,只是悲伤。
生命是惟一的,是宝贵的,世界因为有了生命而变得精彩。要想生命得到保障,那就请您遵守交通规则,维护交通秩序。
“车祸!”“车祸!”这两个刺眼的字,时常提醒我们:大家一起遵守交通法规,把交通事故降到最低限度,这是时代在向人类呐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