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作文是关于高中高三1200字的作文,题目为:《边走边唱》,欢迎大家踊跃投稿。
题记:为什么我的眼里含着泪水?因为我对这片土地爱得深沉……
三年对一个人的一生来说,或许不算是一段很长的时间,可三年对于改变一个人的想法来说,却已经是绰绰有余了。 曹子是三年前进疆来到丰收三场的,那一年他二十岁,那时的丰收三场还不是这个样子。曹子的老家在南方一个山青水秀的地方,他的到来给丰收三场带来了一场据说是近几年来最大的一场雨,同时这雨也让曹子想起了南方的那个小村庄,那天晚上,他一个人偷偷的在被子里哭了一整夜。那时候的三场是经不起雨淋的,因为那时候几乎就没有水泥地,雨下来后,整个农场就变成了一个泥潭,不像现在,下雨也可以穿这皮鞋出去。曹子当时没什么想法就想回家。可当第二天早上,他还没有起床,场长就亲自来看他了。对于这一段经历,他只用了一句话来概括:温暖的人心是沙漠中的绿洲!
也就是在这个早上,他决定了让自己的青春放牧在戈壁。
曹子是师范中文系毕业的,平时喜欢搞点文学,可这里根本就没有自己潜意识里的那种文学氛围——没有能激起自己情趣的那种闪烁的霓虹灯和鲜艳的红酒,二十岁的他当时怎么也想不明白,这里的人怎么就在这种氛围里生活一辈子呢?他经常唱着那一首歌:站在茫茫人海中,异国街道,我是一个孤独的陌路人……当然这种首歌他也并没有唱多久,因为随着农场经济的发展,农场的文化氛围也在迅速的提升,农场建起了五层的小学教学大楼,四层的中学教学大楼和宫殿式的幼儿园,还从内地的各大专院校招来了一大批大学生,还有更重要的是这里还有另外一种文化氛围——一种被曹子称为“胡杨文化”的东西。 胡杨是一种英雄树,传说这种树三千年不死,死后三千年不倒,倒后三千年不朽。这种树就是在沙漠里也能生存,也使沙漠里唯一能够叫做树的植物。
曹子第一次看见胡杨是在冬天,一大片一大片的,所有的叶子都已经落光,树皮也已经龟裂,有的甚至已经翘起来很高很高,曹子以为那都是已经枯树,可当第二年,它再次路过时,那是一片对昏黄的沙漠唯一背叛的一片葱郁的绿色。也许是受着胡杨的影响,曹子总觉得这个农场的人都具有一股胡杨的英雄气息,就凭着这种气概,他们在塔克拉玛干的边缘创造了奇迹:三十年前,这里是一片胡杨间生的沙漠,可今天,这里已经成了“中国长绒棉之乡”,农场生产的“丰海”牌棉花是自治区十大农业名牌;这里还是“中国红地球葡萄之乡”,一万亩滴灌的红地球葡萄是沙漠里真正的绿洲,“红地球葡萄”远销国内外;这里还是“中国大芸之乡”……这里的“胡杨文化”让曹子找到了自己潜意识里的文化之根,熔铸在这种文化里, 曹子也带着这里的语文教育走向了*,甚至是全国!
他觉得自己也真正是“胡杨文化”的一分子!
走在两边都是鳞次栉比的楼房的柏油路上,曹子学会了唱《我们*好地方》,不过更多的时候,他唱的是“咱们三场好地方”!
曾经行吟着“虽信美而非吾土兮,岂何足以少留”的他却为“胡杨文化”添上了一段这样的诗句:“是断开 的脐带 / 就会 放飞延续的生命 /即使那几段残余/注定会放进箱底/是千层的鞋底/就该走过夕阳古道/不管秘密的针孔里/有多少不舍的泪滴/可月亮就总是这样走啊/这边是我/那边是母亲/没有故乡的日子里/我 播种故乡/在 我走着的丰收三场 ——/永恒的乡情圆周上/每一个思念的终点都是起点 …… ”
在二十三岁生日的那天晚上,曹子做了一个美丽的梦:走在金色的胡杨林里,唱着美丽的歌曲的自己忽然也变成了一颗金黄的胡杨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