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家乡在陕西,那里有很多美味的食物,但最令我怀念的还是那家店肉夹馍。
虽然我一直都住在南京,但每当我迟到肉夹馍的时候,记忆却总是被勾到那件令人迟迟无法遗忘的事情上去。
那年暑假,我照常又回了陕西老家,又一次去了那家缩在巷子深处的小店,女主人还和往常一样,在门前和着面,见到我还是摆出了那一副灿烂的笑容,以有些发音不准的普通话对我说:"又来啦,还是肉夹馍和臊子面吗?"我点点头。在获得了我的确认后,女主人向里面“吼”了一声:“程新建,起来招待客人!”房里的鼾声随即停止。
“酒香也怕巷子深”,虽然这家店的食物做的不错,但狭窄又空旷的店里还是寥寥无人。不一会儿,“程新建”便把饭给端了上来。
肉夹馍外面加的那层饼(陕西人通常称为膜)炸的金黄,而里面的肉和黏黏腻腻的褐色酱汁混合在一起。膜上面的金色花纹呈螺旋状,而没有炸过的地方则是纯白,有些地方甚至还有面粉,膜被从中间不完全劈开,里面的肉则是已被切成小肉丁的酱汁肉,几乎满得快要溢了出来。
开吃了。我从盘子里抓起肉夹馍,咬了一口,香醇的肉和鲜美的膜在我嘴里绽放开来,真香!再咬一口,香气直冲大脑,又咬一口,沁入心脾。咬一口,醇;在咬一口,美;又咬一口,香。低头一看,还剩很多,我便大口大口地狼吞虎咽起来。这肉夹馍真的是令人回味无穷啊!
不久,我便吃完了美味的饭菜,一摸口袋,哎呀!忘带钱了!我的脑子一下子“嗡”的一声,空空如也。我赶忙开始想对策:现在门口没人,要不就开溜吧,开溜吧,开溜吧……突然,一只手搭在了我的肩膀上,我警惕地向上一望,完蛋,是老板娘。我的心突然一紧:完了,她一定知道我没带钱了,完
了……“怎么了?为什么愣在这?”我只得坦白:“对不起,今天没带钱,能不能……”老板娘一排我的肩膀,笑呵呵地说到:“哎呀,多大点事儿啊,钱下次再给吧。”“谢谢!”我想老板娘举了个躬,转身跑出店。
这时我才知道为什么这家店的肉夹馍比全南京的店做得好吃,不仅是因为原料很纯正,还因为肉夹馍里有家乡的风土人情,有家乡的味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