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候的我才9岁,虽然很小,但我知道的很多很多,比其他9岁的小朋友心 智要成熟一些。
回家后,我跑到阳台,那时候阳台还没建成房间,只是阳台。我看到一张可 爱的笑脸。我走过去坐在他的身边,它也很乖的靠在我身上。就这样,夕阳慢慢从 我们的身上走掉。剩下一丝余光未走,留恋的看了我们一眼,悄悄的消失在人们的 视线。
傍晚,吃完饭。我回到房间里写作业,因为和阳台相通,俊俊也跑了进来, 它没有捣乱,只是乖乖的看着我做作业。时间过了很久很久,作业做完了。我就趴 在桌子上看书,看着看着我的头往下垂延,慢慢睡着了……俊俊还怕我着凉,就爬到 桌子上,用舌头舔我的脸,想把我叫醒,可我睡得跟猪一样,怎么会醒呢?俊俊看 没用,就跑下楼把我妈拉了上来。
“倩倩,醒醒,这样会着凉的。”我迷迷糊糊的睁开眼睛。
“啊?什么?老妈你在这干嘛?我在看书呢。”
“还骗人,口水都流到长城啦!别在桌子上睡,快,去洗个澡吧。”
“哦,我知道了。”我妈走后,我又抱着书继续睡。俊俊看见了,跳上我的书 桌,硬是用身子把我的头挤了下去,我摔倒在地。只好摸着痛痛的屁股,拿着衣服 愤愤不平的去洗澡了。
第二天,妈妈发现我的身上被抓的到处都是疤,问我怎么回事?废话!当然 是抓的啦!不然还是自己长的啊!可妈妈还是不放心,硬是把我拉去医院检查了一番。
半个小时后,检查结果出来了,我得的是----过敏症!尤其是对狗毛过敏! 这也就意味着,我和俊俊……要分开了?我不要!不要!为什么?老天,你就不能公 平一点吗?为什么要让我和俊俊分开?我恨你!我一遍又一遍的在心里咒骂老天!
后果,可想而知,俊俊被送走了,临走时它最后留恋额看了我一眼,随着车子 扬长而去...我因为这件事还闹了绝食,可老妈硬是把反塞进我的嘴里;我不上学, 我妈硬是找人来把我扔进了学校……
过了几个星期,我想通了:虽然我和俊俊不能在一起晒太阳,不能再一起玩, 不能在一起说心里的秘密...但是,没关系,我会继续在另一个地方做我们做过的 事,没做过的事。因为……你是我美好的初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