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间迷上了吉他,并且一直迷到现在。
教我吉他的是我哥的哥们,叫左风。他和我哥很铁,因为他们从小就在一起,还因为他们有许多相同的特点:都对乐器特别精通,并且犹爱吉他。还有,他们都很帅,魅力绝不是盖的——老少通吃。他因病休了几年学,所以大我四岁却只比我高一个年级。
第一次弹奏,是在他的病房。我在他的眼中看到了无法置信与惊叹。
他对我说:“你确实有一些天赋。”我看了他一眼,背上吉他,转身要走。
“你去哪儿?”他在后面追问。
“饿了。”我没回头,推门走人。
他没追出来,我想是我哥告诉他的。我从来都这样:淡淡的,不多话,不爱笑,甚至有点说是漠然,用我哥的话来说就是“毛病”。
第二十四次弹奏,是在学校的天台。他的病好了,因为他做了心脏移植手术,身体壮得和我哥一样。我在他的眼中看到了赞赏与折服。他说:“辰,你的水平太好了。我都想拜你为师呢?”
“不收。”我很是简单地说了一句。背上吉他,转身就走。可惜,没走了——左风拉住了我。
我有些恼怒地看向他,他却笑得一脸灿烂:“辰,去吃麦记!”
那一刻,我恍惚间把他当成了我哥。
从小,我哥就特疼我。我爱吃麦记,总喜欢把它当作晚餐来慰劳肚子。于是,哥就每天放学来接我,然后一脸笑得灿烂地对我说:“辰,去吃麦记!”这成了哥的习惯。这种习惯哥一直保持着,乃至于他在中考时都没有间断。
但后来,这种习惯变了,哥不再来等我放学了。他对我说:“辰,你不能再吃我的汗水结晶了。要吃麦记不能向家里要钱,需要自己去兼工。但不能太累,否则我不饶你!”哥是笑着对我说这些话的。还是笑的灿烂,灿烂里依旧有着宠溺,呃……还有一些陌生的心疼。我才知道,哥买的麦记,一直都是用他的打工钱换来的。
“喂,辰!听说要吃麦记没必要这么高兴吧?”左风的手碍眼地在我面前晃来晃去。不可否认,他的手很美,纤白修长和我哥一样。
“走吧。”推开那双碍眼的手,静静地往前走。许久,不见他跟上来。无奈地回头看他还想耍什么把戏。
“去哪儿?”他明知故问,气得我想拿吉他砸他。拿起吉他,倒数计时:三、二、一……
“麦记。”叹了一口气,重新背起吉他。吉他是我哥送的,砸他——心疼!
“辰,多吃点儿。不够还有。”左风看着大吃大嚼的我笑着递上可乐。
“不了,我吃完了,我先走了”推开他递上来的可乐,起身要走。
“等等。辰,那么着急干嘛?今天可是你生日!”左风好象有儿点着急。
“今天,也是我哥的生日。”我转过身耐着性子提醒他“我哥等我呢!”
“砰!”刺耳的声音,钻心的疼痛——铉断了。
“哥,我走了,再见。”背上吉他,轻轻地数。铉断了,曲终了,哥已经听到了。
转身,风吹来一阵落叶。我突然听到哥的轻语:“辰,谢谢你。”
愕然回首,看到了如风般的左风。他伫于那里,对我灿烂地笑,他好像我哥。他对我说:“辰,叫我一声‘哥’好吗?”
忽然泪如泉涌:“哥,原来你一直都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