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买卖走正道,顾客点头说声好,回头再来这是宝,做生意讲实在是万年牢。这是我从课文里取的“生意经”。自从我做成了人生第一桩买卖,我就深刻地体会到了买之乐,卖之苦……
那天,是超市开业的第一天,也是我当销售员的第一天。我们学校的超市很特别。说它特别,是因为这个超市是由我们校长创办,总务处独家赞助的“幸福超市”。里面的商品可以任由我们挑选。但是,不是用人民币来交易的,而是用幸福卡,它是“幸福超市”流通的唯一的官方货币。什么是幸福卡?这是我们学校的一大特色。秉承着“为学生的一生幸福而奠基”的办学理念,我校发行了第一套幸福卡。通过德智体美劳各方面的出色表现,我们可以从老师手中赚幸福卡。想想都觉得很幸福啊!
瞧!各年级的小朋友们,攥着几个星期以来攒的幸福卡来了。我和我的合伙人方琳合作经营是20卡区。顾名思义,用20张幸福卡换一份商品。不一会儿,一个男孩子走到了我们的摊位前。“这个需要多少张卡啊?”他指着一个米老鼠铅笔盒问。“需要二十张卡,小弟弟。明码标价,童叟无欺!”我脱口而出。这个小男孩听了,瞅了瞅手里的卡,便急忙走开了,说道:“太贵了!”“唉!”我叹了口气,心想:是不是可以向老师申请打个折呢?只要价廉物美,就不愁卖不出去。
眼见特价区、五卡区、十卡区生意兴隆,财源滚滚,卡都堆成一座小山了。而我们的收入呢,钱箱里空空如也。我和方琳内心几乎是崩溃的。于是,方琳开始卖力地吆喝起来:“来一来,看一看啊,走过路过,千万不要错过啊!”俗话说得好:“不怕神一样的对手,就怕猪一样的队友。”我可不能充当那头猪啊!我也使劲地喊了起来。不知是我们的广告给力,还是我们两位美少女代言人的颜值爆表,瞬间回头率上升。有一位五年级的顾客来光顾我们的摊位,非常豪爽地递给我二十张卡,兑换了一个魔方。真是土豪啊!接着,又来了第二位、第三位……经过一小时的推销,我们钓到了八位土豪,获得了160张卡的“微薄收入”。我喜出望外,而方琳还去其他摊位报喜去了。
之后,我和方琳在摊位前合影留念,庆祝这值得纪念的一天。每当我翻开记忆的“相册”,“赚钱”的苦,“赚钱”的乐又涌上我的心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