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作文标题:舛驰关 键 词:舛驰高中高三2000字字 数:2000字作文本文适合:高中高三作文网提示:为了您能下次访问,请把我们加入到收藏夹里,谢谢!本作文...
作文标题: 舛驰
关 键 词: 舛驰 高中高三 2000字
字 数: 2000字作文
本文适合: 高中高三
我曾十分厌恶那句“少年不识愁滋味,爱上层楼,爱上层楼,为赋新辞强说愁。”却又私心着那下阙,“而今识尽愁滋味,欲语还休,欲语还休,却道天凉好个秋。”我倒是不认为那些沉淀在人生中的道路上不被人挖掘的东西就这么遗失消逝。等到鬓发已白,泪只能横流之际,却道有无尽愁,咽在肚中说不出。那不是已经触摸了太多的苍凉,感慨当年,年少气盛,而是已经有太多的羁绊,压得自己喘息不了,有太多难以割舍的情怀,就这样,道不出。
当我将来尝尽愁的感慨,再去寻思这些模棱两可的事实,已不复价值可言。
当阳光已然不见,谁又有什么理由去驳诉夜未央的阴霾,有些人总是看不出别人的苦衷,若上天不给他们一个理解别人的机会,恐怕他们只能怙恶不悛地按着自己可耻的思维去扭曲他人纯真的意思。
真是无可奈何。
Part Two 现已略有提笔忘字的迹象了。
这是那华丽的打字的后遗症,我若是可以一分钟写的东西与打的一样多,那么我现在立刻抛弃电脑。因为,那样最起码,写个文就不会那么鸡肋了。现在于电脑上写个几千字的短篇小说已经算不上什么阻碍我的大问题,可要用这血肉之躯,操纵笔杆写出来,Oh My God,累死我我也写不干净。
我就是出乎意料地恋着文字,特喜欢用宋体十二号打中文,特喜欢用Arial八号打英文,虽然显示出来都是Very Small,比黄豆要小上很多,不过我就是喜欢,用1024×768的分辨率显示小字,我就是喜欢。
然而我也知道,我现在这高达200多度的近视,全然为这台PC所赐。
Part Three 我想:为何有人赞许地在我面前讲着红得艳丽的火烈鸟如何显得残酷哀而不伤,为何却从未有人如此地对我赞许街边残缺的红花朵? 这大概也是没有必要的迷惑,火烈鸟是那种谜样的美,震彻人心扉的美艳。它们美似天仙,全然为浴火重生的凤凰的亲邻。它们艳丽地冲向天空,留下的是满目绚烂华丽的红,就像天上闪着神秘奇光的星星,一样引人注目。
然而那小花断不曾有此让人浮想联翩的殊荣。它只是空灵地闪耀在寥寥几位作家诗人笔下,寥寥闪着红宝石的血光。无从查起。
为何同为艳红,命运却如此不同? 也许是小花与火烈鸟的物种不同罢;也许是小花不会跳舞罢;也许火烈鸟比小花更稀有罢…… 我只能胡乱猜测,却不知哪一个是对的,抑或有没有对的。
Part Four 隐约记着小时家住临城区的半农村处,它没有似真正农村那般遍地满目疮痍的道路,没有真正乡间矮矮的房屋。
低吟的老牛,甩着鞭子似的尾巴,惬意地嚼着嫩草,过得久了厌了,便扬起头,拗过来,拗过去,“哞哞”地朝天叫喊着,惊起一滩在枝头小憩的雀鸟,然后满意地低下头,继续嚼草…… 我想见见真牛,可只能在这半农村处独自空想,刻画出一个心中自认为可能的,完美的形象。
我们这头几年地还是一片大好,虽不是一望无际,却也有夏日的绿海,秋日的脆金,倒也令人舒爽。
过了几年,这里的房屋也随着我的成长在这儿一片拔起,覆盖了一片片曾经翠生生的地。早几年来占地的,地没主儿,算拾个便宜;晚几年来的,地都分了主儿,只得按月交地租。
于是我小时候梦想的,那在潺潺流水旁成群结在一起喝水的鼬子;从碧绿的菜地中窜出的翡翠色的草蛇,刷地一下钻进水中了;娇媚低吟的羊儿,懒懒地打着哈欠,百无聊赖地反刍;勤勤默默的牛儿……这些美丽的梦想,全然在这一片日渐杂乱拥挤的半农村处,化为我小时一时顽劣的泡影,随那从低房中飘出的袅袅炊烟,愈飞愈远…… 然后……我就已经不想记住然后了,因为在这个半农村处,变得无穷恐怖,像《复活》中那不知法的耻荣的昏官一样,愈演愈烈,最后失去农村乡情之时我的哀毁骨立的感受了。
因为我不想再记着那悲恸的感觉。
Part Five 心中的情感愈演愈烈,我真想立即像我那篇未完的小说中的主角一样,呷一口纯清的咖啡,便可以淡忘此时缠络在心中的疼痛,让它安厝在我胸中,永远不要复活。
我尝试了。那淡褐色的杯子已经不知争先恐后地冲入了多少咖啡,也许多到连那外面地一层釉质也要冲淡了,我却依然没有为这活泼的咖啡而冰释那不知从何而来的伤感。
也许我知道我不擅长冰释痛楚,所以创造了那篇小说中那个阳光化身般的男主角吧。
Part Six 我一直在迷惑。
为什么同类的事物却在一直舛驰,一直地互相背弃,最终形成了天与壤地分别。
耶和华和撒旦本为兄弟,可一个是天堂的主宰,一个是地域的恶魔。
谁又能说清楚这之间的因果呢? 我没法给我自己提出的问题给个答案,因为我也不知晓。
Part Seven(后记) 用了两节自习课时间写完了此篇。
其实我这个人很怪,偏偏在这个他人学习的时刻特别喜欢写东西,也许这样不仅有一气呵成的快感,而且有着静谧的环境,这真好。
我喜欢鲁迅,龙应台,三毛等著名作家的文字,当然,写景的东西我是万万不看的。他们写的叙事散文我觉得十分有味道,我只觉得特亲切,而在亲切之中又带有“缥缈在人间”的美感,当然,我也不得不承认我在他们的叙事散文中看到了残伤。这只是我个人品出来的,没什么缘由。
我有时很在意追求那种感觉,我也写不出像老宣那样会“糊弄”人的简述,只有少少尝试一下了,将我心中那种风格的底影与我现在的这种浅淡的文字混于一体,看能得出个什么所以之然也,于是《舛驰》就成了这个滑头的尝试的第一个牺牲品,我现在从头又回顾了一遍,仍未带着我心目中的那种感觉。现在也许只有我自己独个叹息的份了,毕竟我这浅陋的文字还是糟蹋了这个如此之美的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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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数: 2000字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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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作文是关于高中高三2000字的作文,题目为:《舛驰》,欢迎大家踊跃投稿。
舛 驰 Part One 我想我的心在哭泣,也可能是想找到自己的安身之所。我多少记得有人问我这个题目的开头那个字怎么读,于是我的手指就不再懒惰,打出了无数个“chuǎn”,我也因此甚感欣慰,毕竟小小的满足下虚荣之心也为正常。我曾十分厌恶那句“少年不识愁滋味,爱上层楼,爱上层楼,为赋新辞强说愁。”却又私心着那下阙,“而今识尽愁滋味,欲语还休,欲语还休,却道天凉好个秋。”我倒是不认为那些沉淀在人生中的道路上不被人挖掘的东西就这么遗失消逝。等到鬓发已白,泪只能横流之际,却道有无尽愁,咽在肚中说不出。那不是已经触摸了太多的苍凉,感慨当年,年少气盛,而是已经有太多的羁绊,压得自己喘息不了,有太多难以割舍的情怀,就这样,道不出。
当我将来尝尽愁的感慨,再去寻思这些模棱两可的事实,已不复价值可言。
当阳光已然不见,谁又有什么理由去驳诉夜未央的阴霾,有些人总是看不出别人的苦衷,若上天不给他们一个理解别人的机会,恐怕他们只能怙恶不悛地按着自己可耻的思维去扭曲他人纯真的意思。
真是无可奈何。
Part Two 现已略有提笔忘字的迹象了。
这是那华丽的打字的后遗症,我若是可以一分钟写的东西与打的一样多,那么我现在立刻抛弃电脑。因为,那样最起码,写个文就不会那么鸡肋了。现在于电脑上写个几千字的短篇小说已经算不上什么阻碍我的大问题,可要用这血肉之躯,操纵笔杆写出来,Oh My God,累死我我也写不干净。
我就是出乎意料地恋着文字,特喜欢用宋体十二号打中文,特喜欢用Arial八号打英文,虽然显示出来都是Very Small,比黄豆要小上很多,不过我就是喜欢,用1024×768的分辨率显示小字,我就是喜欢。
然而我也知道,我现在这高达200多度的近视,全然为这台PC所赐。
Part Three 我想:为何有人赞许地在我面前讲着红得艳丽的火烈鸟如何显得残酷哀而不伤,为何却从未有人如此地对我赞许街边残缺的红花朵? 这大概也是没有必要的迷惑,火烈鸟是那种谜样的美,震彻人心扉的美艳。它们美似天仙,全然为浴火重生的凤凰的亲邻。它们艳丽地冲向天空,留下的是满目绚烂华丽的红,就像天上闪着神秘奇光的星星,一样引人注目。
然而那小花断不曾有此让人浮想联翩的殊荣。它只是空灵地闪耀在寥寥几位作家诗人笔下,寥寥闪着红宝石的血光。无从查起。
为何同为艳红,命运却如此不同? 也许是小花与火烈鸟的物种不同罢;也许是小花不会跳舞罢;也许火烈鸟比小花更稀有罢…… 我只能胡乱猜测,却不知哪一个是对的,抑或有没有对的。
Part Four 隐约记着小时家住临城区的半农村处,它没有似真正农村那般遍地满目疮痍的道路,没有真正乡间矮矮的房屋。
低吟的老牛,甩着鞭子似的尾巴,惬意地嚼着嫩草,过得久了厌了,便扬起头,拗过来,拗过去,“哞哞”地朝天叫喊着,惊起一滩在枝头小憩的雀鸟,然后满意地低下头,继续嚼草…… 我想见见真牛,可只能在这半农村处独自空想,刻画出一个心中自认为可能的,完美的形象。
我们这头几年地还是一片大好,虽不是一望无际,却也有夏日的绿海,秋日的脆金,倒也令人舒爽。
过了几年,这里的房屋也随着我的成长在这儿一片拔起,覆盖了一片片曾经翠生生的地。早几年来占地的,地没主儿,算拾个便宜;晚几年来的,地都分了主儿,只得按月交地租。
于是我小时候梦想的,那在潺潺流水旁成群结在一起喝水的鼬子;从碧绿的菜地中窜出的翡翠色的草蛇,刷地一下钻进水中了;娇媚低吟的羊儿,懒懒地打着哈欠,百无聊赖地反刍;勤勤默默的牛儿……这些美丽的梦想,全然在这一片日渐杂乱拥挤的半农村处,化为我小时一时顽劣的泡影,随那从低房中飘出的袅袅炊烟,愈飞愈远…… 然后……我就已经不想记住然后了,因为在这个半农村处,变得无穷恐怖,像《复活》中那不知法的耻荣的昏官一样,愈演愈烈,最后失去农村乡情之时我的哀毁骨立的感受了。
因为我不想再记着那悲恸的感觉。
Part Five 心中的情感愈演愈烈,我真想立即像我那篇未完的小说中的主角一样,呷一口纯清的咖啡,便可以淡忘此时缠络在心中的疼痛,让它安厝在我胸中,永远不要复活。
我尝试了。那淡褐色的杯子已经不知争先恐后地冲入了多少咖啡,也许多到连那外面地一层釉质也要冲淡了,我却依然没有为这活泼的咖啡而冰释那不知从何而来的伤感。
也许我知道我不擅长冰释痛楚,所以创造了那篇小说中那个阳光化身般的男主角吧。
Part Six 我一直在迷惑。
为什么同类的事物却在一直舛驰,一直地互相背弃,最终形成了天与壤地分别。
耶和华和撒旦本为兄弟,可一个是天堂的主宰,一个是地域的恶魔。
谁又能说清楚这之间的因果呢? 我没法给我自己提出的问题给个答案,因为我也不知晓。
Part Seven(后记) 用了两节自习课时间写完了此篇。
其实我这个人很怪,偏偏在这个他人学习的时刻特别喜欢写东西,也许这样不仅有一气呵成的快感,而且有着静谧的环境,这真好。
我喜欢鲁迅,龙应台,三毛等著名作家的文字,当然,写景的东西我是万万不看的。他们写的叙事散文我觉得十分有味道,我只觉得特亲切,而在亲切之中又带有“缥缈在人间”的美感,当然,我也不得不承认我在他们的叙事散文中看到了残伤。这只是我个人品出来的,没什么缘由。
我有时很在意追求那种感觉,我也写不出像老宣那样会“糊弄”人的简述,只有少少尝试一下了,将我心中那种风格的底影与我现在的这种浅淡的文字混于一体,看能得出个什么所以之然也,于是《舛驰》就成了这个滑头的尝试的第一个牺牲品,我现在从头又回顾了一遍,仍未带着我心目中的那种感觉。现在也许只有我自己独个叹息的份了,毕竟我这浅陋的文字还是糟蹋了这个如此之美的题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