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余秋雨曾经说过,读书最大的理由是摆脱平庸,很多人喜欢读书学习。许人读书不仅在意书本身的内容和它所传递的精神,更在意读书的情调。有人喜欢在大自然中读书。在春光明媚...
余秋雨曾经说过,读书最大的理由是摆脱平庸,很多人喜欢读书学习。许人读书不仅在意书本身的内容和它所传递的精神,更在意读书的情调。
有人喜欢在大自然中读书。在春光明媚里,鸟语花香中,树木参天下,在湖畔池糖旁,处处都有读书人。在这些地方与朋友郊游休息之余,人手一书相倚而读,与大自然融为一体,是何等的休闲快乐。
有人喜欢在明月当空,清风徐来时读书。此时此刻,泡一壶香茗,执一卷在手,细品书中滋味,惬意莫名;阅读当中偶一抬头如能看见圆月中的阁楼,就可以与书中的古人神交;或是有佳人在旁,秉烛添香,那读书就更有一番风情了;若佳人也是好读书的人,还能认作红粉知己,相伴读书,耳鬓厮磨,情调更足。至于能读进多少,那就不必太认真追究了。
有人喜欢在草屋中或者杂乱堆满书籍的小屋里读书。这时如果衣着散漫不拘小节,留着几天未刮的胡茬,手捧一卷在手,不管采取什么姿势,或站或坐或倚或躺,放纵肢体,那就是传说中的天下散人。
有人喜欢在深夜读书。沐浴之后,一袭睡衣,拉上厚厚的窗帘,与外界的纷扰隔绝,冲一杯香浓的咖啡,借一束柔和的光线,凹进沙发静读,沉醉在另一个世界。当然要是睡觉前泡脚后,钻进被窝背靠床随意翻起一册,也算是读书。这样的读者每次阅读的时间不长,他们通常会在开着床头灯手捧书本睡去。
有人喜欢在读书时听音乐,一边耳濡,一边目染,气氛也好。
更有人喜欢在如厕时读书。身心放松之际,排放物质糟粕,吸收精神食粮,进出互补,相得益彰。
读书的情调或是是清高,或是洒脱,或是休闲,或是不羁都反映出读书人迂腐的一面,还可以说是文人怪癖。真正的热爱读书的人应该是那种手执一书就会忘记身置何处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