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云“人定胜天”,但是,我们又何时胜过大自然?
当我们为有开山掘路之力而骄傲时,却也逃不过山体滑坡,坍塌回击;当我们为有远航之力而自豪时,却也逃不过海啸吞噬,台风袭卷;当我们为有能满足自己的口腹之欲时,却也逃不过病毒入侵,生命湮灭。正是因为这样,恩格斯才有言:“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
无论是之前澳大利亚的山火,抑或是武汉疫情,抑或是1952年那致死了四千多人的笼罩伦敦城的黑色雾霾,都告诉我们,人是永远战胜不了大自然的。我们的生存离不开大自然,如今我们所拥有的一切,无一不来自大自然。
砍倒第一棵树时,文明开始。
砍倒最后一棵树时,文明结束。
人们逐渐意识到这点,并开始对自然产生仰慕感和罪恶感。之所以仰慕,是因为在钢筋水泥的大都市生活久了,周身的细胞都在挣扎着试图逃往那个苍翠挺拔,郁郁葱葱的原生世界,之所以察觉那一丝罪恶感,不就是因为,大自然被我们破坏的千疮百孔,人们无处可去,终于回想起了,太多的,人类对大自然的胡作非为。
当自然开始向我们投射愤恨的目光,人们终于迎来了恐惧,惊恐万分地拉过身边人的手一起加入保护自然的队列中去。环保俨然是人类生活的一部分,但是,谁会去真正地热爱自然呢?
或是说,在这个时代,究竟如何,才是属于我们时代的,对自然真正的热爱呢?
环境作家Emma Marris在关于这个话题的演讲说过:“没有接触,就不会有爱戴”。可这似乎和“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谁不想去融入一个十分美好的景致呢,可近来种种事情都告诉我们,人类的旅游业,对自然所产生的伤害,也是不计其数的。但是,突然发觉周敦颐所说的“亵玩”,是带有贬义的,是不可以玩弄和*的方式去接近一朵莲。反过来想想,如果我们以正确的方式去接近大自然,会不会有意外之喜。
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有这么一条:“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这是多么和美的状态啊,我们人类,不正是这样以天地自然为生存之源,发展之本吗。试想如果你轻抚一朵花时,心中微微悸动,我们可以小心地将她摘下,移入窗台,以温润的水去浸泡她娇嫩的根部,而不是粗暴地折下,拔光她的花瓣,随后一抛,便不关己事了。
即使破冰之后,即为深渊。但如果我们对这世间万物都抱有温柔,理性的生活态度,好好对待,好好热爱。说不定,在不久的以后,破冰之后,即为春暖花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