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我所了解的野生动物》有感
暑假的周末下午,外面像是一个大火球似的把人“烤”得喘不过气来,我来到了三孝口新华书店,这儿是我最喜欢的地方,在书的世界里我一眼就看到了书架上动物小说之父-欧内斯特·汤普森·西顿的著作,沈石溪爷爷主编的?我所了解的野生动物?这本书,我如饥似渴的读了起来。
文中讲述了在新墨西哥北部有一片幅员辽阔的牧区,那儿有水草丰饶的牧场、连绵起伏的山丘、成群的牛羊和蜿蜒奔流的小河,然而这样一片祥和的景象却被一只叫“老罗勃”的狼王带领它的狼群肆意破坏,牧羊人每一天都是提心吊胆,所有牛羊更是闻风丧胆,虽然它的麾下只有五只狼,但个个都是狼中精英,它们异常狡猾,即使捕狼赏金高达1000美元,但是依然没有哪个猎人可以猎捕到它们其中的任何一员,狼王和它的部下可以清楚的嗅出被投毒的食物和事先布置好的陷阱。直到狼王因外出寻找自己的亲人而落网的那一刻,草原才暂时恢复了平静。
读完这篇文章后我的心情很沉重,没有看得猎人因成功抓捕到狼王而兴奋,而是从狼王的身上看到了它超高的智慧,它们在气力耗尽、被剥夺了*,丧失了伴侣也同样会心碎而死,它们也是有情感的生灵,只不过是在程度上易于我们同类。几乎每一个地方的狼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即擅长群体作战,而且都配合得默契无间。虽然它不是人类,但是它不比人类少担当,它对周围的一切看得很透彻,它同时又是个重感情的狼,为了同伴付出生命没有苟且生活,老罗勃不是个冷血动物,它是狼中之骄!我们人类应该向它们学习这种精神,同时它们还具有强烈的危机意识,危机意识是每个人必须拥有的意识,在这一点上,群狼做的很好,要想不被强者打败,只能让自己变得更强!狼王在自己伴侣落难后没有离开,而是明知周围处处是危险的情况下依然不放弃寻找,哪怕是付出生命,狼是最重视家庭的动物之一,当今社会,热情好心的人多,冷漠无情的人也不在少数,他们的身上有我们学习的影子,这是一本刷新我们对于狼的认识的书,带给我们别样的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