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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我作文 400字

来源: 作文大全2024-08-13 10:35:06
导读:【第1篇】嗨,大家好,我是一个女孩,今年8岁了,我属猴,个子在班上算高,因为我们班从高到低,所以我排在第七个。我经常喜欢梳马尾辫,因为这样又好看又凉快,我的脸型...

【第1篇】

嗨,大家好,我是一个女孩,今年8岁了,我属猴,个子在班上算高,因为我们班从高到低,所以我排在第七个。

我经常喜欢梳马尾辫,因为这样又好看又凉快,我的脸型是瓜子脸,眉毛细细的,别人说我柳叶弯眉,眼睛比较大,水灵灵的,像两个大葡萄,圆圆的。嘴巴不爱讲话。笑起来有两个小小的酒窝。

我喜欢穿浅色干净、整洁的衣服,我非常喜欢穿裙子,一年四季都喜欢穿裙子,冬天穿毛衣的连衣裙,再穿上厚丝袜,穿上一双黑色的小靴子。春天喜欢穿薄 薄的长袖的裙子,再穿上厚丝袜,和小黑鞋子,夏天就穿短袖的裙子,再有短袜和凉鞋,秋游天就像现在一样穿稍微厚一点的裙子,也穿小皮鞋。(别人有对你进行 评价吗?)
我喜欢吃各种各样的好吃的东西,因为我感觉的什么都好吃,我不太喜欢玩,我喜欢看书,一天我可以看两到四本两厘米厚的书,有时候看得别人叫我都听不见,还忘了写作业,不过如果我快点还是能写完,我喜欢上英语课和体育课,因为这两节课都很有趣呢?

我有很多爱好,画画、弹琴、唱歌……因为我对这些很感兴趣。

我开朗、活泼、细心,也有爱心,有一次在天桥上看见了一个老太太在要饭,我很想给她一块钱,(为什么?老太太当时是什么样子,你心理是什么感受?)可是我没有带钱,就让阿姨给她一块钱,阿姨就只好给了她一块钱了,后来在回了来的路上想:为什么阿姨心不甘情不愿呢?

这就是我,一个善良、活泼的女孩。

【第2篇】

要是讲起我,那要说的可就多了。

我,一个正经的渝北小男孩,虽说话不多,但我却有一身的火爆脾气,这,在“江湖”上可谓是“众说纷纭”。有的“剑客”说我是先天遗传,有的“游侠”说我是后天养成,但不管是什么原因,我的这个特点在四年级三班的“帮派”里还是鹤立鸡群班的霸道。记得有一次,身为“帮派”组长的我,向组员——胡澜萧讨要“帮主”下令让我们改错的听写本,谁知那胡澜萧就当没听见似的,依然在那儿旁若无人的坐着。本来就容易生气的我看见他这样当然不能罢休了,于是,立马使出那招“降龙十八掌”,就在这时,胡澜萧居然用他新练成的“凌波微步”很快逃离了我的视线。其实一般的人都不会去追,因为到了时间,他会回来的,可我却心想:这个胡澜萧可真是越来越猖狂了,要是不抓来“就地正法”,我们四年级三班的“帮派”颜面还往哪儿搁呀!想完,我立刻怒气冲天的把他抓了回来,接下来就是一顿臭骂了。虽然他这种人骂了也起不了什么作用,但也许是火爆脾气在作怪,我就是要出这口气!唉,你可别以为这是偶尔的一次,像这种事,天天都有,所以就连我自己也不得不佩服我的火爆脾气呀。

除了火爆脾气,我的马虎毛病也不容小觑。就说上次吧,帮主对我们进行了一次语文是测验,胸有成竹的我早已拿定主意,可等到试卷发下来一看:呀!这个字没写一捺,那个字没有出头,还有这个字忘打一点等好多因马虎错的题,这上上下下可扣了我不少的冤枉分。除了学习上的问题,生中也闹出了不少笑话,比如换了新衣服,到第二天还是在其他衣服穿;早晨以为东西齐全,考到了学校才发现忘带勺子;昨晚上看了书,忘关台灯,让它亮了整整一夜;忘记垫鞋垫,到了脱鞋时才知道······这都是以为那两个字:马虎。

这就是我,一个脾气火爆而马虎的小男孩——杨洁。

【第3篇】

我叫潘柏乐,今年八岁,在暨南大学附小三年级读书,是个活泼好动的小男孩。

我身高131厘米,体重29千克,弯弯的眉毛下面,长着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我性格开朗,在校外参加的小主持人培训班上,我表演的节目受到了表扬, 还获得了奖品。我最大的优点就是“认真”两字。上课认真听讲,把老师教的知识记得牢牢的。凭着我这个优点,成绩一直不错,考试成绩保持在90分以上。

我兴趣广泛,爱听音乐、喜欢唱歌、弹电子琴、看书、下棋、看电影、听故事。其中我最喜欢听音乐,有一次,我叫爸爸播放广州亚运会会歌《重逢》给我 听,我百听不厌,从晚上八点钟听到十点钟,上床准备睡觉了我还在深情地唱。我喜欢看电影,特别是英国拍摄的一部《007》系列电影,我每周都看一集,因为 它的剧情既惊险又搞笑,很吸引人。我还喜欢看*电视台中午播出的《今日说法》节目,每天中午都看,已经连续两年了,所以我懂得了不少法律知识。

我有一个缺点—磨蹭。有一次我还在看《冒险小虎队》,看得很投入,突然,妈妈喊:“乐乐,来吃饭了!”我回答她说:“等一会儿。”爸爸说:“你的口头禅就是‘等一会儿’。”妈妈说:“你什么都好,就是喜欢磨蹭,要是你改掉这个毛病,就特别棒了。”

你看,这就是我,你觉得我怎样呢?

【第4篇】

在茫茫人海里,我不过是一滴微不足道的水,没有出色的才华,没有出众的相貌,但我就是我,天下独一无二的我。

我喜欢刻字,因而常常带着一把小刀到学校。一下课,我抄起小刀,以行云流水之势,在课桌上刻起来。不一会,一首《渔歌子》便跃然桌上。正当我欣赏着这一副“绝世之创”时,同桌“水鸭子”就开始抱怨了:“你在桌上刻字,分明就是损害公物嘛!”我笑了笑,便摇头晃脑地答到:“非也,非也。其一,将古诗刻在桌上,时刻都能感到中国文化的博大精深;其二,刻字可以锻炼手腕;其三,连鲁迅也在桌上刻字,我怎能不继承这优良传统;其四……”我犹如江河一泻千里般地滔滔不绝讲个不停,而周边的同学早已被惊得目瞪口呆,哑口无言,只得纷纷赞同!

我还喜欢交朋友。身边朋友一大群,一挥手,“百万雄兵”便倾巢而出。一次,老班要重选班长。本来我是对这个“宝座”没报一丝信心。但正式选班长的时候,我的“好哥们”竟然无一例外地将宝贵的一票投给了我,使我在班里的票占了百分之五十,理所应当地荣登上了班长的“宝座”。弄得老班对我刮目行看,让其他竞争者佩服得五体投地。

不瞒你说,我最大的爱好就是看书。什么《西游记》啦,《三国演义》啦,《混血豹王》啦……都快被我翻烂了。人家大名鼎鼎的高尔基都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怎能不好好把握着阶梯呢?这不电视在一旁大张旗鼓地播放着电视节目。而我却在一旁津津有味地看着书。同学来我家做客,缠着我想跟我玩,但一看我那若无旁人一心只读圣贤书的样子,都快被气炸了。我就是这样的一个十足的“书虫”。

好了好了,区区几百字,根本不足以概括我所有特点。想深刻了解我吗?那就和我交朋友吧!记住,我的座右铭是:“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