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卷只有一篇)
第一章论习惯和风气对我们有关美和丑的看法的影响
除了那些已经列举过的,对人类的道德情感具有重大影响的,并且成为流行于不同时代和不同国家的有关什么是应该责备或值得赞扬的许多不规则和不一致的观点的主要原因的原则之外,还存在其它一些原则。这些原则就是习惯和风气,它们是支配我们对各种美的判断的原则。
如果人们经常同时见到两个对象,其想象就会形成从一个对象很快联想到另一对象的习惯。假如前者出现了,我们就期待后者跟着出现。它们主动地使我们彼此联想,我们的注意力也容易跟它们一起变化。虽然若不受习惯的影响,它们的联系并不存在真正的美,然而,如果习惯已经这样地把两者联在一起,我们对两者的分离就会感到不合宜。如果前者出现时后者没有像通常那样随之出现,我们就认为这是令人困惑的。我们没有看到我们期望看到的东西,自己习惯性的想法也被这种失望搅乱。例如,一套衣服,如果缺少通常连在一起的小小的装饰物,似乎就少了一点东西,甚至少了一粒腰扣,我们也会感到不适或别扭。如果在它们的联系中存在某种天然的合宜性,习惯就会增强我们对它的感觉,而使不同的安排更让人感到不愉快。那些习惯于用某种高尚的情趣来看待事物的人,对任何平庸或难看的东西都更为厌恶。在那种联系不合宜的地方,习惯或者会减弱、或者会全部消除我们的不合宜感。那些习惯于不整洁和杂乱无序的人,丧失了一切对整洁或优雅的感觉。对陌生人来说似乎是可笑的家具或衣服的式样,并没有引起习惯于它们的人们的反感。
风气不同于习惯,或者更确切地说,它是某种特殊的习惯。那种风气不是每个人所呈现的、而是地位高或品质好的那些人所呈现的风气。大人物的优雅、安闲和威风凛凛的样子,连同他们通常穿着的贵重豪华,给予了他们偶然作出的姿态一种魅力。只要他们继续采取这种姿态,在我们的想象中,它就会同我们对某种优雅和豪华的东西的想法联系起来,虽然这种姿态本身无足轻重,但是因为这种联系,它似乎也成了某种优雅和豪华的东西。一旦他们改掉这种姿态,它就失去了此前具有的全部魅力,而且现在仅仅为下等人所应用,似乎具有他们的某种平庸和难看的样子。
世上所有的人都认为,衣服和傢具完全受习惯和风气的支配。然而,那些原则的影响决不局限于如此狭隘的范围,而是扩展到在各个方面都有情趣的对象,——音乐、诗歌和建筑学之中。衣服和傢具的样式正在不断地变化;5年以前人们所欣赏的式样今天看来会显得可笑,经验使我们确信,这主要或完全要归因于习惯和风气的流行一时。衣服和傢具不是用非常结实的材料制成的。一件设计良好的外套花费了12个月才制成,它的款式就不能再作为时髦式样流传开来。傢具式样的改变不像衣服款式的改变那样快;因为傢具通常较为耐用。然而,它一般五六年就经历一次更新换代,每一个人都会在他的一生中见到傢具变换各种不同的流行式样。其它一些艺术作品更为经久不变,乐观一点估计,它们制作的式样可以持续流行很长的时期。一座精心建造的房屋可以持续存在许多世纪;一首优美的歌曲可以通过口头相传而流传好几代;一首精心写作的诗篇可以与世长存;所有这些艺术品依据创作它们的特殊风格、特殊情趣或手法,接连流行多年。很少有人有机会在他的一生中见到这些艺术品的式样有任何重大变化。很少有人对在不同的年代和国家流行的各种样式具有如此之多的经验和知识,以致对它们表示完全满足,或者不带偏见地在它们和现时在本国出现的事物之间作出判断。因此,很少有人愿意承认,习惯或风气对他们关于任何艺术品中什么是美的或者其它方面的判断具有很大的影响;而是认为,他们应该在观察它们时想到的一切准则,都是以理智和本性、而不是以习惯或偏见为依据。可是,只要稍微留神一下,他们就会相信情况正好相反,并确信习惯和风气对建筑学、诗歌和音乐的影响,同对衣服和家具的影响一样确定无疑。
例如,有什么理由能用来确定陶立克式(Doric)柱头的高度相当于直径的八倍,爱奥尼亚式(Ionic)柱头的盘蜗是直径的九分之一,科林斯式(Corinthian)柱头的叶形装饰是直径的十分之一,才是适当的呢?这些建筑方法的合宜性只能以风俗和习惯为根据。眼睛看惯了与某个装饰物相关的特定比例之后,如果看到与装饰物不协调的某种比例,就会感到不舒服。五种柱式中的每一种都有它的特殊的装饰物,这些装饰换成其它任何装饰,都不能不引起那些洞察建筑学准则的人的不满。确实,据某些建筑师说,这就是精确的判断,古人依此确定了每个柱头上相宜的装饰,除此之外再也找不到同样合适的装饰。然而,这些样式虽然无疑是极其适意的,但是,要使人想象它们是唯一合乎比例的样式,或者,要使人想象在习惯形成之前不曾有过500种同样合适的样式,还是有点困难的。不管怎样,在习惯形成了建筑物的特殊准则后,如果它们不是毫无道理的话,那么,想以其它一些仅仅是同样适合的准则,甚至以从高雅和优美的观点看来自然比原有法则略胜一筹的其它法则去改动它们,是荒唐可笑的。一个人穿了一套不同于他过去常穿的衣服出现在公众面前,虽然新衣服本身非常雅致或合身,但是会显得滑稽可笑。同样,在习惯和风气已经确定之后,以与之极为不同的方式去装饰一座房屋,似乎也是荒唐可笑的,即使新的装饰本身比常见的装饰要优越。
据古代的一些修辞学家说,就像一定的诗歌的韵律生就用来表达那种应当在其中占支配地位的品质、情感或激情那样,它们自然适用于各种特殊的写作。他们说,一种诗体适宜于严肃的作品,而另一种适宜于明快的作品,他们认为两者不可能互换而不具有最大的不合宜性。然而,现代的经验似乎同这一原则相矛盾,虽然这一原则本身好像很有道理。在英国,是讽刺诗,在法国就是英雄诗。拉辛的悲剧和伏尔泰的《亨利亚德》几乎写下了同样的诗句,
“让我把你的忠告当作一件大事。”相反,法国的讽刺诗与英国的十音节的英雄诗同样美妙。习惯使一个国家把严肃、庄重和认真的思想和某种韵律联系起来,另一个国家把这种韵律和任何有关愉快、轻松和可笑的东西联系起来。在英国,再也没有什么比用法国亚历山大格式的诗写的悲剧更荒唐可笑的了;在法国,再也没有什么比用十音节的诗体写作的同类作品更荒唐可笑的了。
一个著名的艺术家会使各种已确立的艺术形式发生重大的变化,并开创一种新的写作、音乐或建筑学的风气。因为一个受人欢迎的上层人士的服装会使它本身受到欢迎,并且不管它如何稀奇古怪,不久就为人们所羡慕和模仿;所以一个杰出的大师会使他的特色受到欢迎,并使他的手法在他从事的艺术之中变成风行一时的风格。由于模仿音乐和建筑学的各个艺术领域中一些著名大师的特色,意大利人在音乐和建筑学方面的情趣在那50年中发生了令人瞩目的变化。塞尼加受到昆体良的指责,说他破坏了罗马人的情趣,并且倡导一种轻佻浮华的东西来取代庄严的理性和有力的雄辩。萨卢斯特和塔西佗受到他人以同样罪名进行的指责,虽然方式有所不同。他们要把虚假的荣誉授予这样一种风格,这种风格虽然最为简洁、优美、富于表情,甚至富有诗意,然而缺乏舒畅、质朴和自然,并且显然是最费力和矫揉造作的产物。一个作家要具备多少伟大的品质才能使自己的缺陷变成受人欢迎的东西呢?继对一个民族的情趣的改善给予的赞扬之后,能给予任何一个作家的最高度的颂扬,或许就是说他败坏了这种情趣。在我们自己的语言中,蒲柏先生和斯威夫特博土各自在所有用韵文写成的作品中采用了一种不同于先前所运用的手法,前者在长诗中这样做,后者在短诗中这样做。巴特勒的离奇有趣让位于斯威夫特的平易简朴。德莱顿的散漫* 和艾迪生那表达正确,但常常是冗长乏味和使人厌倦的郁闷,不再成为模仿的对象,现在,人们都按照蒲柏先生简练精确的手法来写作所有的长诗。
习惯和风气,不只是使艺术作品受到其支配性的影响,它们同样影响我们对自然对象的美的判断。在不同的事物中,有多少不同的和对立的形态被认为是优美的?在一种动物中受到赞扬的比例,完全不同于在另一种动物中得到尊重的比例。每一样东西都有它自己的特殊形态,这种形态受到人们的称赞,并且具有自己的美,区别于其它任何东西。因此,博学的耶稣会会士比菲埃神父断定,每一种对象的美存在于其所归属的那种特殊事物中的最常见的形态和颜色之中。这样,在人的外形中,各种容貌的美都处于一种适中的状态,跟其它种种难看的外貌相差不多。例如,一个漂亮的鼻子,既不太长也不太短,既不太直也不太弯,在所有这些极端中居适中地位,并且其同各种极端中的任何一种之间的差异,很少超过所有那些极端相互之间的差异。这就是造物主似乎意欲造就的形状,然而,造物主大大地偏离了这一切,很少恰如其份地做到;但是,对所有那些偏差来说,仍然具有十分相似之处。当人们照某张图案来描画若干张图画时,虽然它们在某一方面可能都有所忽略,但它们同原样相似的程度都会大于它们彼此之间相似的程度;原样的一般特征在所有的图画中都得到体现;最离奇古怪的图画当是那些非常离谱的图画;虽然很少有人精确地临摹这一图案,但是最精确的线条写生画和最粗心的线条写生画所具有的相似之处,会多于最粗心的线条写生画之间的相似之处。同样,在每一种生物中,最漂亮的都具有该类生物一般构造上最强烈的特征,并且同大部分的个体十分相似。相反,怪物或完全变形的东西,总是最离奇古怪的,并且极少同它们所属的那类生物的大部分相像。这样,每种东西的美,虽然在某种意义上它在所有的事物中最为罕见,因为能够精确地达到这种适中形状的个别东西很少,但是,在另一种意义上它又最为平常,因为所有和它相异的东西与之相似之处,都多于它们彼此之间的相似之处。因此,根据比菲埃神父的说法,在各种东西中,最常见的形状是最美的形状。因而,在我们能够判断各种对象的美,或者了解适中而又最常见的形状存在于什么地方之前,需要凭借一定的实践和经验来仔细观察它们。有关人种外形美的最佳判断将无法帮助我们去判断花、马或任何其它东西的美。由于同样的理由,在不同的地带以及产生不同的习惯和生活方式的地方,因为每种生物大多数都因其所处的环境不同而具有不同的形态,所以盛行着各种不同的美的概念。摩尔人的马的美确实不同于美国人的马的美。在不同的国家中,形成了多少有关人类外形和面容的美的不同的概念?白皙的肤色在几内亚海岸就是一种令人吃惊的丑陋。厚嘴唇和塌鼻子在那儿是一种美。在有些国家里,垂肩长耳是普遍为人羡慕的对象。在中国,如果一位女士的脚大到适于行走,她就会被认为是一个丑八怪。在北美有些野蛮的民族中,人们把四块板绑在自己孩子的头上,就这样在孩子的骨头柔软未成熟之时,把头挤压成差不多完全是四方的形状。欧洲人对这种荒唐凶残的习惯感到震惊,一些传教士把它归因于盛行这些习 俗的那些民族的无知愚昧。但是,当他们谴责那些野蛮民族时,他们并没有想到直到最近这几年为止,欧洲的女士们已经作了近一个世纪的努力把她们天生的漂亮的圆形头颅挤压成同样一种四方的形状。尽管已经知道这种习 俗会引起不少痛苦和疾病,但是习惯还是在一些或许是人们所能看到的最文明的国家里使它受到大家欢迎。
这就是这个博学而又机智的神父关于美的本性的(理论)体系;按照他的说法,美的全部魅力就这样似乎来自它赞成某种习 性,即习惯给人们对于每一特定事物的想象留下了深刻印象。然而,我不能因此而相信,我们甚至对外表美的感觉也完全决定于习惯。任何形状的效用,其对人们意欲达到的有用目的的适用性,显然使它受到我们的欢迎,而不受习惯的影响。某种颜色比其它颜色更受人欢迎,在眼睛看到它的最初时刻,更令人赏心悦目。迷人的外表比粗俗的外表更受人欢迎。姿态万千比单调乏味千篇一律更使人愉快。具有联系的各种变化,其中每个新的变化出现似乎都是由在它之前发生的变化引起的,并且所有联系在一起的部分在其中似乎具有相互之间的某种天然联系,比没有联系的对象杂乱无章的集合更受人欢迎。虽然我不能承认习惯是美的唯一原则,但是我可以在以下程度上同意这一天才体系的真实性,即我承认,任何外部的形状,如果和习惯大相迳庭,并且与我们通常在各种特殊事物中看到的那种样子不相似,那么几乎没有一种会美得如此令人愉快;或者,任何外部的形状,如果它同习惯相符,并且我们已习惯于在每一个某类事物中看到它,那么几乎没有一种会丑得如此令人不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