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年3.15,消费与维权的话题不绝于耳。我这个小学生,也有一肚子的话要说......
三年前,我的视力急剧下降,妈妈忙带我去附近一家眼镜商店配镜。在店主一番天花乱坠的介绍后,妈妈为我配了一副据说是可以帮助调节视力的眼镜,总共花了600元钱。
戴上眼镜,想着“调节视力”的功效,我满怀期待:这下戴上几个月,我的视力就能慢慢恢复了!
可是,过了没几个星期,我老是觉得看东西越来越模糊,还有头晕眼花的感觉。这是怎么了?
我和妈妈去了医院。一测度数,我差点儿昏厥过去——左眼500度,右眼375度,整整加深了一倍!妈妈气急败坏地瞪了我一眼,数落我:“度数怎么又增加了,是不是趁我不在偷玩电脑?”
“没有!”我的声音高了起来,“我可比窦娥还冤啊!”
一旁的医生打量了一下我的眼镜,又拿在手上仔细观察了一阵子,严肃地说:“小朋友,罪魁祸首是这眼镜啊,镜框设计不合理,镜片也没有打磨到标准程度,所以严重损害了你的视力。”
之后,我进行了一系列的检查,换上了科学、合理的眼镜,戴上眼镜的感觉舒服多了。
走在回家的路上,妈妈越想越气,带着我来到了那家眼镜店。店主一看我们上门,先是笑容满面地招呼我们:“你们好,来配眼镜的吧。我们店里眼镜质量上乘,价格优惠,欢迎选购。”
妈妈讲明了来意,并要求:“你这个眼镜质量不合格,还让我小孩的视力下降得厉害,我要退货。”
店主的脸色马上阴了,一副爱理不理的样子:“当初这镜片是你们自己挑的,货已售出,概不退换。”说完,就做自己的事情去了,把我们晾在一边。
事情就这样陷入了僵局,真是“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啊!这店主蛮不讲理的样子让妈妈束手无策,她毫不犹豫地拿起手机,拨打了一个电话。几分钟后,几个穿蓝色制服的工作人员来了,帽子上的红盾闪烁着光芒。此时店主讲话的语气缓和了许多:“可能是有点误会了。这两个顾客非要买促销的产品,促销的产品质量是不能保证。”
“怎么这样说,商家售出的每一件商品都得对消费者负责,要诚信经商,保证质量,怎么能以促销来逃避责任呢!”工作人员教育了店主。
在调解之下,店主退还了我们花去的六百多块钱,并郑重地向我们赔礼道歉……
望着工作人员离去的身影,我的心里有说不出的舒畅。我问妈妈:“妈妈,刚才你打什么电话?”
“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电话。拨打这个电话能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让不良商家无处可逃。”
哦,“12315”真是消费者购物的“小保镖”!感谢你啊,这既是一种保护,更是一种震慑,有广大工商行政人员保驾护航,中华大地上才能孕育出更多的诚信花,中国梦将会更加绚烂多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