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一生中会有许多宝贵的“东西”,对于现在的我来说最宝贵的莫过于篮球运动了。
篮球运动不仅仅是把它打好那么简单,其中重要的是能培养团队协作精神,它能提高团体的凝聚力,让一个涣散的团体凝聚起来,有的人却从没认识到这点,这是一大遗憾。
对此项运动的喜爱从很小的时候就开始了。那时的我最喜欢看的电视就是NBA(美国篮球职业联赛的英文缩写)篮球比赛,而且特别地投入。记得还是在一个周六的上午,我预先知道早上七点现场直播湖人队对阵魔术队,为了能一睹这场精彩的球赛,向来双休爱睡懒觉的我,居然六点不到就悄悄地从床上爬起来,静守坐在电视机前。直播如期而至,果然是一场激战,我是湖人队的忠实球迷,忘形地为球队*呐喊、欢呼,不慎惊扰了习惯看书的妈妈,她在隔壁房间大声喊道“谢晨辉,大清早的,谁让你把电视机打开的,还不写作业!”我这老妈,一天到晚只要我双眼睁着,就是叫我写作业。我装着没听见,却再不敢大声喊叫,可又舍不下这精彩的球赛,仍忐忑不安地接着看,可令我没想到的是,过来准备揪我去写作业的妈妈站住了,你猜怎么了?哈,她也被湖人队的精彩表现吸引了,竟也坐了下来。我偷偷看了她一眼,她半张着嘴,眼睛像数钞票一样专注。过了一会儿,她和我一样欢呼起来:“快点!快点哈!好……好,进了!。”看来篮球的确是个好东西,大家都喜欢。
我不仅喜欢看篮球比赛,在学习之余还见缝插针地在篮球场上秀几把,其实,我的水平不高,在别人看来,我只是发泄过剩的精力罢了。
现在我到了金东方学校,班上有黄沐、袁道合等几个趣味相投的同学,我们常一起打篮球。有时还和八、九年级的大哥哥一起比赛,偶尔有的大哥哥还被我们打败,那时我们就像凯旋而归的将军,脸上写满了自豪!
为了喜爱的篮球运动我还出过丑。那是上周在第一次返校的时候,我一进校,就迫不急待地奔向心爱的篮球场,直到快上晚自习了,我才恋恋不舍地回到了教室。李老师看到我,幽默地说:“谢晨辉,你这可是影响市容啊,有点像正在工作的煤炭工人呢!”我不知所措地低下头,赫然发现我那身雪白的衣服早已污浊不堪,当然我知道老师也很担心我感冒。李老师让我迅速到寝室换了衣服再上课。可我那身“花猫”形象已深入人心,成为我们702班流传的经典笑话。
我热爱篮球运动,我会一直热爱它,直到永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