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向来鄙视商品经济,把商人列为末流。现在国人的眼光改变了,商品经济发扬光大——别的不说,单是文坛,也有了一丝商品气息。?
证据是不难寻的。常见一些文学报刊杂志举办什么笔会、大赛的启事,自然是参赛者交报名费×元……云云。现在经济搞活,文坛也得自谋生路,以集资(或曰参赛费)形式,促进文学事业的繁荣,本无可厚非。但偏偏出现一些让人费解的事:一些并不高明的作者常接到一张报喜书,上面先是恭喜大作获优胜奖,经专家修改即将发表,然后又说本次参赛作品将结集出版,封面精美,实在是送友佳品,可让友人共享成功喜悦,购者从速,每册优惠价10余元……初看实在让人摸不着头脑,久思才恍然大悟——商品!作者出名,编者赚钱,两厢情愿,各得其所。?
初涉文坛者,常以作品屡投不中,不能遂愿为苦,于是又有:本刊举办××笔会,将聘请著名专家对来稿精改,保证发表。凡参赛者需交×元,凡作品不合格,愿精改发表者,另交×元……让人看罢,无话可说,惟有拍手叫绝!一方出钱买名,一方获利,太公钓鱼,愿者上钩,因此,舞墨弄文者增多,热闹非凡,成果辉煌!?
但我认为,这虽然可使“文坛鼎盛”,但结果却是不妙的。纵使有劣兵千万,不如有精兵一千!一些人的“作家”称号值得推敲、深究,也许是请“专家”“精改”出来的,不能过硬,而“专家”们又忙于给别人“精改”,搞“商品经济”,不能有大作推出,倘如此,当今文坛,岂不是“岌岌乎殆哉”??
诚然,我们绝不能反对专家给后进者改稿,因为历史上一些名家就是靠前辈的点拨而技艺日精,驰骋文坛的。但是,倘是一块好铁,自然可以铸成锋利的剑头;若是*堆,则不论你怎样“精改”、美化,终究还是*堆。许诺“精改”“发表”的结果,不过使许多人热衷闻(文)名,生产出大量的“废铁”而已。?
古时文人以“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自居,如今商品经济的观念已深入人心,但是企图以“出名”为饵,或以“精改”稿件,许诺“发表”,推销“文坛新人”“业余作家”之类的牌子,捞一点儿钞票的“专家”,虽不能称之为“文痞”、“骗子”,至少也得说他“商品”观念太热了,热昏了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