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学的形成
两宋时期,学术思想界出现了一种以「理学」着称的学派。理学是佛教、道教思想渗透到儒家哲学以后出现的一个新儒家学派。自汉武帝「独尊儒术」以后,孔孟之道独霸学坛,由汉至唐经学都颇发达。但汉儒治经偏于考据,流于破碎;唐儒则重于注疏,过于支离。随着儒、佛、道之互相渗透,宋儒不屑拘泥于旧经,便以阐释义理为主,使之发展为新儒学,故称理学,亦名道学或宋学。
“存天理,灭人欲”
理学的初创者为北宋的周敦颐,而发扬光大者是程颢、程颐两兄弟以及南宋的朱熹。程颢字伯淳,程颐字正叔,洛阳人。二人同师于周敦颐。周敦颐提出「无极」是宇宙之根源,而二程则更进一步提出「理」是天下万物之本。但程颢注重内心修养,后为南宋陆九渊所承。程颐主张格物致知,并提出「去人欲,存天理」,宣扬「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其主张由南宋的朱熹所祖循,并称为「程朱之学」。
周敦颐素来被看作是理学的开山祖师。所谓宋明理学的主题即“心性义理”的提出主要还是周敦颐的贡献。
所谓"心性义理"主要是指性命道德问题,它既是宋明儒学的主题,也是整个儒学史上一直争论不休的问题。最早提出这一问题的是孟子和乃师子思,但限于当时的历史条件,他们并没有就这些问题展开充分的论证。此后的一些儒者如苟子、董仲舒、扬雄、韩愈等,虽不同程度地提出各种说法,但由于主要停留在儒学淑世淑人的教化目的上,因而只能触及人性的善恶层面,而不可能具有本体的意义。只是到了佛教传入中土后,一些佛教徒为了解决佛性问题,才开始借用儒学的心性术语,从而使心性义理问题具有本体的意义。因而从这个意义上说是周敦颐重提心性义理之学且得到宋儒的赞赏与支持,其思想资源主要是来源于佛教的启示,是数百年来儒佛冲突的真正化解。
说起宋明理学,最著名的道学家当推朱熹,而最具代表性的道学观念是他的“革尽人欲,复尽天理”。
朱熹,字符晦,别称*,是继孔子和董仲舒之后,对中国影响最大的古代思想家。他祖籍徽州,但因长居于福建建阳,故其学又称「闽学」。朱熹认为世间万事万物有万理,这个「理」就是「太极」、「天理」。它在政治、伦理上的表现,就是「君臣、父子、夫妻」及「仁、义、礼、智、信」等「三纲五常」。其思想、理论最为后世统治者所提倡。不过,南宋的陆九渊另创「心学」,提出「心即是理」,「宇宙即是吾心」的主张,不同意朱熹的观点。他的思想体系,后来经明代王守仁的发挥,成为「陆王学派」。
一贯道貌岸然的朱熹,有次指斥他的政敌、太守唐仲友与妓女严蕊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为搞臭唐仲友,便逮捕严蕊,施以酷刑,迫她承认。然而严蕊虽为风尘女子,却不肯妄扳他人,宁死不认,尔后此事也就不了了之。
这件公案在历史上闹得沸沸扬扬,大凡读过几本史书的人都晓得,但后面发生的事,却不为人所清楚了。原来,朱熹的这套桃色攻击法,又被他人借去“以彼之道,还施其身”了。1196年,监察御史沈继祖上疏,指责朱熹言行不一,引诱两个尼姑为小妾。皇帝要降旨贬他的官,吓得他上表谢罪,认罪,还骂自己“草茅贱士,章句腐儒,唯知伪学之传,岂适明时之用。”
真真令人意外,看来,道学家中“道行”最深的朱熹,原来也是那种专灭别人的“人欲”,而不灭自己的“人欲”的假道学呵,更遑论一般道学先生们了。
由此想到宋明道学家们“存天理,灭人欲”的道德特色,其一,便是上文所述的“律人不律己。”而其二,便是下文要讲的“律下不律上”。
按说,封建社会中,最纵欲的当数皇帝了,哪一个不是三宫六院七十二妃。宋代以前,晋代武帝,拥有后宫佳丽一万多人,弄得他都不知如何应付了,只好坐上羊拉的小车,随便儿走到哪儿,就在哪儿安歇。宋代以后,那明代正德皇帝游龙戏凤,清代干隆皇帝几下江南处处猎艳,满天摘星,这些且不说,就说宋朝,宋徽宗与妓女李师师有染(《水浒》上亦有记载),宋理宗与妓女唐安安有染,以至于清代诗人史梦兰都作打油诗讽刺道“宋史高标道学名,风流天子却多情,安安唐与师师李,尽得承恩入禁城”。好了,如此巨大的“人欲”,怎不见道学家们置一词,批一字呢?
看来,“存天理,灭人欲”的道学家们既不会律己,也不敢律上,那幺,就只有律一律小民百姓了。
清代著名哲学家戴震,对宋明理学剖析的极透彻。参考他的见解,笔者分析:理学把人的饮食男女、衣食住行、喜怒哀乐等本性欲望,都归入要“革尽”的“人欲”之中,以“旷世之高节”——也即超越现实、抹煞人性的禁欲主义来苛求于人民,于是乎,规律性地出现了如下后果:
一是,由于事实上无法达到“灭人欲”标准而在理论上又已成立(宋明理学已成为当时社会思想意识主流),便造成理论与实践两张皮的格局,许多人以说一套做一套来适应此种社会环境,社会便弥漫开了普遍性虚伪(这才是最大的道德沦丧)。
二是,由于许多人主观认定应该并可以“灭人欲”,于是习惯了以此标准去苛求他人,评价他人。而事实上他人又做不到“灭人欲”,于是便倾向于不满意他人,这造成人际关系的紧张,人际环境的残酷。
三是由于上述二点导出的最根本的归宿:由于封建社会是等级压迫社会,权势阶层便在以上两点(“虚伪遮己”,“严苛待人”)上占尽上风,盖因权势愈大,便愈有条件在隐蔽地满足自己“人欲”的同时,去指责和剥夺他人的“人欲”,去迫使他人(主要是治下的小民)去做那作不到的“灭人欲”的事,于是乎,“存天理灭人欲”的理论便成为强者剥夺弱者,上层剥夺下层的武器,从而极大加剧了社会不公。
例如,清康熙五十三年上谕:
“朕惟治天下以人心风俗为本,欲正人心、厚风俗,必崇尚经学而严绝非圣之书,此不易之理也。近见坊间多卖小说淫词,荒唐俚鄙,殊非正理,不但诱惑愚民,即缙绅士子,未免游目而蛊心焉,所关于风俗者非细。应即通行严禁。”
这幺着急正人心的统治者大有人在,例如北洋军阀孙传芳,曾在上海以诲淫之罪名查禁过刘海粟先生的人体画展。那说法也差不多。
皇帝也好,大帅也好,直接占有几十乃至几千美女,如在社会上发现了其它美女,要弄到身边来也非难事。相信他们不会再有兴趣看什幺“淫书淫画”,(况且就是看了,谁敢透露,谁敢批评?)他们自是可以理直气壮地来严格要求小民,包括这严禁淫书淫画(其实,这其间相当多的并不色情,如《红楼梦》、《西厢记》、《牡丹亭》、如刘海粟的人体画展)。真乃千年一怪事:皇帝本以圣人自居却热衷于干凡人〔食色性也〕之事,而百姓身为凡人却被要求干圣人〔清心寡欲〕之事。
问题的实质便是,富有的权势者借“存天理灭人欲”来剥夺无权势小民的本来就少得可怜的一点精神与物质财富。
难怪呵,难怪,鲁迅先生在《狂人日记》中愤怒谴责礼教在满纸的“仁义道德”后面写着“吃人”。先生的确看透了,封建礼教就是这幺吃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