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守良知
古人云:“人之初,性本善。”也许在他们的理念中,每个人来到人世间,生命之神就赋予我们良知。然而,我们痛心地看到,在复杂与忙碌的当今社会,人类所具有的基本本性------良知,正在悄悄的发生变质,遭受到前所未有的巨大挑战。
去年,我在报纸上看到一则令人匪夷所思的新闻:由于猪肉价格不断上涨,某肉包店以废纸箱与病死猪肉以6比4的比例混合制成的“黑心肉包”,正面向市场进行疯狂销售。
1976年的唐山大地震,是划在神州大地上的一道深刻的伤痕,24万逝者,时光不会忘记,生者永远铭记与祭奠。然而,在大地震30周年纪念之际,有人却从中找到“商机”,一家公司树立了一道“地震纪念碑”,明码实价“正面刻名1000元,背面刻名800元”。我不知道商家是抱着一种怎么样的心态来“纪念”这人类的悲剧,也许在他们眼里只有金钱与利益。
当看到这些新闻,我内心不由得微微颤抖,商家为了得到更多的利润,竟然到了如此地步,他们的做法完全超出道德的最低标准,甚至已经触犯了法律的底线。
关于这类的新闻还不止于此,“掺沙米”、“注水猪”、“豆腐渣工程”、“黑心棉”“大头婴儿奶粉”等等,看到这些触目惊心的词汇,心里只有愤怒,内心只有隐隐作痛,真让人不禁呐喊:天啊,这世上还有没有良知?
郭沫若说过这样的一句话“一个人最伤心的事情无过于良心的死灭,一个社会最伤心的现象无过于正义的沦亡”。没错,具备良知是人类活在世上的的基本条件,良知在一个人的内心中死亡,那么他活在世上还有什么意义,只会遭人唾弃;一个社会的崛起,是正义举起社会的明天,但正义慢慢的衰退直到沦亡,那么,明天将会是乌云密布,大雨倾盆。只有我们坚守良知,高举正义,我们的明天会是风和日丽,阳光灿烂。
良知,是道德的最低标准,是法律的底线,是行为与理智的*。一个具有良知的人,他的所作所为不仅不会超出道德和法律的范围之外,对外对得起天地社会,对内经得起良心的拷问。如果一个人失去了良知,那么他会丧失做人的基本准则,他的人生将会是生为天理所不容,死为人民所唾弃。正如卢梭所说的“良心,你是善与恶的评判者”,因此,我们应该有理由让这“批判者”深入人心,在我们内心根深蒂固。
当代的青少年,肩负着祖国未来的使命,然而,部分青少年盲目接受新生事物,掌握先进技术却用于非法之道,网络黑客、破译密码等等,实在不能令人不担忧,我们接受高水平的教育,更应该学会坚守良知,让良知在我们身上根深蒂固,而不是让良知在我们身上销声匿迹。
阳光照在墙上,良知应该刻在心头。坚守良知,高举正义。
最后,我想用劳伦斯的话来作为本文的结尾,“每个人都必须按自己心灵的良心来生活,但不是按照任何理想。是良心屈从于信条,或理念,或传统,甚至是内在冲动,那是我们的堕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