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是公平的,但同时也是吝啬的。他给予每个人一条生命,别无再多。有时候安全地存活下来是一件苛刻的难题。可是危险有时候除了他人的陷害,更多的是自己一些不以为然的疏忽惹来的。
“马路如虎口”、“马路杀手”、“路怒症”这些新名词给我们带来一个信号,每年夺走宝贵生命的不是因为疾病,而是因为交通。
如果说过快行驶车辆的司机,他们是马路杀手。那么不遵守交通规则的乱过马路的行人,则是相当于“自杀”。大家肯定听过“中国式过马路”吧!一群人不顾红绿灯,直接过马路或穿行马路。国人认为“既然人人都走,我为什么不走呢。”所以,一旦有一人不遵守交通规则,那么将会有一群人不遵守交通规则。甚至养成不管有没有红绿灯或没到绿灯都直接行走的坏习惯。其实很多人都明白或深知闯红灯是一件危险的行为,可是都一贯认为这是小概率事件,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可是交通事故需多吗?一次足以结束一切。就例如发生在我自己身边的一件事。妈妈现在接送我上学放学都会遇到一些类似的人。他们旁若无人,自顾自地横穿马路。司机们又不敢走,只好让着他们。但不是所有的司机都长着火眼金睛的,于是在我们身边也发生许多这样的事故。李某今年31岁,某天晚上出去逛街。回家经过马路,左右看了看,发现没什么车,打算横穿过去。走到一半之时,突然,朱某驾驶着汽车,看到闪烁的绿灯,一踩油门。发现前方的李某,立刻紧急刹车,把刹车踩到底,可惜什么也来不及了。李某住院64天,十级伤残。向法院提出诉讼,获赔十万。但获得十万,也再也逛不了自己最喜爱的商场与小街了。他自己也后悔,如果当时等那么一小会就不会有这次事故,更不会与自己的爱好说再见。最可悲的是,全家上有老,下有小,一大家子等自己养活,现在只剩下十万块了,因为李某治疗双腿花光了家里的所有存款,妻子带着儿女离开了他。父母年迈,行动都不大方便,却还要照顾他,要到处打散工。当初争取一两分钟的代价却是破坏一个美满的家庭。有人或许会觉得这只是一个巧合罢了,可是据统计2014年平均每天有几千人死于这样的交通事故,而像李某这样的半身不遂的则数不胜数。
如果说“中国式过马路”指责的是路人,那么“路怒症”则是批评了司机。社会不断发展,工作讲求效率,做事追求刺激。于是许多人把这种情绪带到车上,脚踩油门,似乎人车结合,驾轻就熟,于是事故又发生了。我曾经亲眼目睹过这样一起事故——在一个小村子里,遍布着各种小屋子,里面都是租住着外来打工者,他们忙于生计,没时间管孩子,年龄比较小的孩子经常被丢放在马路边玩耍,他们在忘情地追逐打闹,在车流中穿梭。年龄比较大的中小学生,则在马路上尽显自己的纯熟技能。他们骑着俗称“鬼火”的摩托车到处乱串,每到一处地方,必定会传来车子马达“轰轰”声,引来众人观看,有人受到惊吓背地里骂上几句,然后他们就潇洒地漂移在马路*,似乎很享受这种备受关注的刺激。许多老人见了,都会劝说他们,他们却引以为荣,认为那是青春、力量的象征。其实,“鬼火”很危险,一旦速度过快,在惯性的作用下很容易人车分离,把人摔倒马路上。一个宁静的晚上,我们在皎洁的月光下散步,就在一个转角处,突然出来一阵车鸣声,我们还没来得及转眼看清楚,只听“啪”的一声,一辆“鬼火”摩托车失控转上墙角,两位青年摔倒在地,捂着头叫痛……我只希望他们记得这次痛的教训,在生命和安全面前,什么青春、什么刺激,一切都是那么苍白无力。
其实行走在马路上,如走在人生的两个领域。若是安全通过了,那么马路就是通往明日成功的光明大道;若是不幸发生意外,那么马路就是走向鬼门关的黑暗之路。引用习爷爷的一句话,这也是“一路两带”。生命力可以很强大,也可以很脆弱,懂得用安全二字来护航生命的人,便能用生命书写伟大的、不平凡的一生。我们正像初升的太阳,应该珍惜并发“阳”光大,灿烂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