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如同萝卜白菜般论斤售卖,令人心痛不已!
不可否认,在数字阅读率已超过传统阅读率的时代,此举对普及大众阅读,缓解“手机依赖症”有一定作用,然而,知识的传播,图书的推广,非得用如此贱卖的方式吗?
饥者不食嗟来之食,渴者不饮盗泉之水,何也?只为尊严。文化知识也是有尊严的,岂容贱卖*?
现实中,忽略文化产品的巨大价值、尊贵身份而轻贱它们的事并不鲜见。不久前,一桩有关北京故宫博物院的文物损坏赔偿案引发热议。为何?这两件被运送到*参展的清末国宝,因运送不当受损,举办方与故宫联合起诉,结果*司法机构判决按每公斤100元台币赔偿。无独有偶,一位乘客从上海乘飞机到天津滨海国际机场,飞机落地后发现其托运的行李箱中价值2.6亿元的两件“珐琅彩描金大碗”毁坏成了碎片,航空公司也称按照有关规定,只能按1公斤100元的标准赔偿。好笑?震惊?愤怒?当书籍等同于萝卜白菜被论斤售卖,当国宝级的古玩如同锅碗瓢盆被论斤赔偿,我们的文化体面何在?尊严何在?可见,作为知识与文化的载体的文化产品,已不是普通商品,过度商业化的行为,只会让它失去原有的格调与品位,只会扭曲人们的价值观。
论斤售卖、论斤赔偿不仅有辱于知识文化的尊严,更是对如同鱼翅般的精品文化、精品艺术的大不敬。试问,当看到司马迁忍辱含垢、呕心沥血二十多年创作的被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史记》,曹雪芹“批阅十载,增删五次”成就的古典小说的巅峰之作被誉为“中国封建社会百科全书”的《红楼梦》,和那些“文化快餐”混在一起被低价叫卖时,你感受如何?难道不觉得汗颜吗?一些精品图书遭受如此待遇,这是对经典的*,是对创作者的极不尊重,更是对祖先的大不敬,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中国文化的悲哀。相反,在欧美一些发达国家,同样一本书,它的价格要高许多。并非他们的纸张要贵得多,印刷成本要高得多,出售者追求的利润要大得多,根本的原因在于对知识产权的尊重,对文化的敬畏。
贱卖图书会让知识贬值,文化尴尬,作者伤心,还会给读者留下许多后遗症。袁枚在《黄生借书说》中提到“书非借不能读也”,此说很有见地。的确,书往往因其难得而备受珍惜,人们也因此而更懂它的价值。如果一些精品图书、精品艺术长期如此戏卖,还有几个人看到他喜欢的书会有“如获至宝”的感受?还有几个人会对它如饥似渴,“如同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一样”?恐怕只会多出许多乱扔乱丢的废纸而已,热爱知识,尊重文化的价值观也会同这些废纸一起被践踏。一个真正尊重知识的爱书之人,哪怕“洛阳纸贵”,也会倾其所有,何用这种贱卖方式诱惑?
蕴含巨大的历史文化价值的图书虽不是高居金台、傲视凡尘之物,却也非萝卜白菜,岂能论斤售卖?肩负文化传播者的使命,如若真想在喧嚣闹市、俗世红尘、数字围城中营造书香世界,何不学学*诚品书店改变服务方式,而非处心积虑地与读者打价格心理战?满店的实木地板,清洁无尘,错落有致,只为读书人可以方便而坐;二十四小时恭候,你可以买书,也可以读书,一连五六小时,无人打搅:那种安静而又高贵的氛围,让你觉得读书买书是件多么有尊严的事!这就是诚品。难怪白岩松说:“如果今后经常选择台北为旅游目的地,理由之中必有一个:这里有诚品。”
所以,书若真香,蝴蝶自来,心若真诚,何须贱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