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到开罗任职以来,奇奇怪怪的事件差不多是经常遇到的,其中最奇怪的是:在城中有两个以当证人为职业的人,为人倒也公允、正直,民间每逢发生械斗、杀伤等案情,他俩都到场调查、作证,对职务倒也称职,人们也都信任他俩;只是美中不足,他俩向来好一色一,一爱一酗酒,时常做出有伤风化的丑事,我屡加训戒都不生效。我打算重重地处罚他俩,以儆效尤,可是拿不着错头。由于想不出更好更有效的办法,我只得暗中找卖酒的、卖糖果的、卖水果的、卖蜡烛的生意人做我的耳目,暗中替一我监视、调查他俩的举止行动,凡见他俩独酌或一共一饮,或遇他俩个别或合伙前来向他们沽酒或购买其他下酒食用物品的时候,马上给我递个信,好让我处置他俩。他们都乐意帮助我,异口同声地说:“听明白了,遵命就是。”
有一天夜里,忽然有人来报信,告诉我那两个证人正在朋友家中聚饮,已经喝得酩酊大醉,人事不知。我打听清楚他俩聚饮的地方,便微服出去查访,身边只带一个童仆。我一口气奔到他俩聚饮的地方,把门一敲,一个侍女闻声出来开门,问道:“你是谁?”
我不理睬,一直冲进屋去,只见那俩个证人和房主人围桌吃喝得正高兴,不但桌上摆着各式各样丰富可口的酒肴果品,而且身边还有坏女人陪伴、劝酒。
当时我听了他的花言巧语,觉得不无道理,暗自想道:“倒不如收下这笔现款,权且姑容他们一次,等下次他们跌在我手里,再报复、惩罚他们不迟。”由于我贪财而不择手段,果然接受了他们的贿赂,而不追究他们,只顾拿着金币,欣然转回省府,且喜无人知道其中秘密。殊不知事情竟然出乎我的意料。因为第二天,法官的差人前来传我,说道:“报告省长大人,小人奉法官之命,前来请大人去法院里走走,因为法官有公事和大人商量。”
他们一见我便站起来打招呼,非常谦逊地让我坐在首席,说道:“竭诚欢迎你,你是一位贵客、上宾,也是最称心的同饮者。”他们殷勤招待我,一个个态度爽直,举止大方,没有丝毫勉强、畏惧气一色一。主人陪我坐了一会,然后退席。一会儿他又出现在席间,随身带来三百金币,不慌不忙,从容说道:“省长大人一精一明强悍,对我们的不法行为,大人的权能是足够制止、惩罚我们的。不过为了这些枝节、无聊事情,大人必须劳心役形,多伤脑筋,这何苦来呢?今奴婢等备有区区薄礼,伏乞大人高抬贵手,赏个脸,慨然饶恕我们的罪行,那末大人的一一功,安拉冥冥中会回赐你呢,因为安拉对人们是掩其恶而扬其善的。能掩蔽别人丑恶的人,是会受到安拉嘉奖的。”
我莫名其妙,不知到底有什么公事好商议的,只得随差人上法院去一趟。我去到法院里,只见那两个证人和昨夜拿三百金贿赂我的那个房主人都跟法官坐在一起。彼此见面之后,那个房主人站起来,向法官起诉,呈上状纸,告我勒索他三百金币。当时我别无办法,只好断然否认事实,可是举不出确凿的人证物证。相反,原告却有那两个公正的证人支持,下死力替他证明。结果法官根据证人的证明作出判决,着我退还三百金币。官司宣告失败,我无法抵赖,承认赔还三百金币。在那种情况下,我既害羞又着急,悔恨当初不处罚他们为失计;结果怀着报复心情闷闷不乐地退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