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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妇公约__蔡元培

来源: 作文大全2021-11-17 20:50:45
导读:夫妇公约__蔡元培一、《礼》《中庸》记曰:君子之道,造端夫妇,及其至也,察乎天地。《大学》记曰: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夫妇之伦,因齐家而起。齐者何?同心办事者是...

夫妇公约__蔡元培

一、《礼》《中庸》记曰:君子之道,造端夫妇,及其至也,察乎天地。《大学》记曰: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夫妇之伦,因齐家而起。齐者何?同心办事者是也,是谓心交。若乃见美色而悦者,如小儿见彩画而把玩之,文士见佳作而赞叹之耳,是谓目交。心动而淫者,如饥者食,寒者衣耳,是谓体交。男子见美男,女子见美女,皆有目交也。两男之相悦,如娈童。两女之相悦,如粤东之十姊妹。皆有体交也。非限于男与女者也。然而,统计全球之例,目交之事,溥通也而无所禁。如握手、接吻之属,皆目交所推也。而体交之事,限于男与女者何也?曰男子之欲,阳电也;女子之欲,阴电也。电理同则相驱,异则相吸。其相驱也,妨于其体也大矣;其相吸也,益于其体也厚矣。相吸之益,极之生子,而关乎保家,且与保国保种之事相关矣。然而,异电之相吸也,必有择焉,何则?凡体者,皆合众质点而成者也。一体有一体之性质,虽析之极微,而一点之性质与一体同,此人与物之公例也。是故其体有强弱之差者,其所发电力有多寡久暂之差;其神志有智愚之差者,其所发电以成器之性,亦有灵蠢之差,此理之必不可易者也。其电力既有多寡久暂之差矣,而使之吸,则必有所不胜吸焉而驱之,其受驱之害也同。其所以成器者,有灵蠢之差矣,而强合之,则必有纯驳之差。譬如熔两金而成器,其一金也,其一铁也,未尝不可范也,然而金者不易蚀,铁者易蚀,铁尽锈而金亦无以自立,即以其金铁所占多寡之差为其器,坚之差矣。合松与樗而构屋,松者不易朽,樗者易朽,樗朽尽而松不能支,即以其松樗所占多寡之差为其屋,久暂之差矣。是故男女质性不同者,其所生子亦与之为不同,及其所生子之生子也,又有不同矣。呜呼,此人之所以同种而渐趋于异者也。且也,驳性所生之子,其神志不完全矣,甚者,体魄亦不完全也。呜呼!体魄不完全,具耳目者皆知之;神志不完全,则我国所素不讲,而孰知夫弱国弱种之胥由于此也乎!世间夫妇,体交而已耳。目交而惬者,固已不多得矣。呜呼!家道之所以仳离,人种之所以愚弱也。男子之宿娼也,女子之偷期也,皆以目交始,而亦间有心交者也。野合之子,所以智于家生者,此理也。呜呼,世间男女,不遇同心之人,慎勿滥为体交哉。此关雎之所以求之不得而辗转反侧者也。

二、既知夫妇以同心办事为重,则家之中,唯主臣之别而已。男子而胜总办与,则女子之能任帮办者嫁之可也;女子而能胜总办与,则男之可任帮办者嫁之亦可也,如赘婿是也。然妇人有生产一事,易旷总办之职,终以男主为正职。地球上国主,亦男主多而女主少。

三、既明主臣之职,则主之不能总办而以压制其臣为事者,当治以暴君之律;臣之不能帮办而以容悦为事者,当治以佞臣之律。

四、传曰:君择臣,臣亦择君。既明家有主臣之义,则夫妇之事,当由男女自择,不得由父母以家产丰俭、门第高卑悬定。

五、持戟之士失伍,则去之;士师不能治士,则去之,为其不能称职也。君有大过,反复之而不听,则去,为其不能称职也。既明家有主臣之义,则无论男主、女主,臣而不称职者,去之可也;主而不受谏者,自去可也。

六、国例,臣之见去与自去者,皆得仕于他国。则家臣之见去与自去者,皆得嫁于他家。

七、所谓同心办事者,欲以保家也。保家之术,以保身为第一义,各保其身,而又互相保者也。

八、保身之术,第一禁缠足。

九、饮食亦保身之至要者也。当依卫生之理,不得徒取滋味而已。

十、衣服亦保身之具也。统地球核之,以满洲服为最宜,宜仿之。髻用苏式,履用西式。

十一、居处亦保身之要也,宜按卫生之理而构造之,且时时游历,以换风气。

十二、保家之术,以生子为第二义。

十三、生子之事,第一交合得时。

十四、生子之事,第二慎胎教。

十五、子既生矣,当养之,一切依保身之理。

十六、养子而不教,不可也。教子之职,六岁以前,妇任之;六岁以后,夫任之。

十七、教子当因其所已知而进之于所未知,以开其思想之路。

十八、教子当令有专门之业,以养其身。

十九、教子不可用威喝斥责,以养其自立之气。

二十、教子不可用诳语,以养其信。

二十一、教子当摒去一切星卜命运仙怪之谭,以正其趣。

二十二、保家之术,不可不谋生计。

二十三、有生计矣,不可不知综核家用,量入为出。

二十四、保家之术,当洞明我国现情及我国与外国交涉之现情,国亡家不能独存也。

二十五、保家之事,如此其繁也,则不可不惜时。男子之征逐也,女子之妆饰也,凡费时而无益者,皆撙节之。

【赏析】

毛XX曾经称蔡元培为“人世楷模”。蔡元培一生的言行,确有许多令人景仰的方面。然而更耐人寻味的是他的婚姻,百年前中国女子必须从一而终,夫死守节不嫁,社会尊为节妇,官府为立牌坊,举世遵从,然而蔡元培却独能破此俗,实在让人佩服。

【作者简介】

蔡元培(1868—1940),现代教育家。字鹤卿,号孑民,浙江绍兴人,清光绪进士。1900年1月发表《对于教育方针之意见》,反对清末的教育宗旨。1917年任北京大学校长,提倡“学术*”,主张对新旧思想“兼容并包”,使北大成为新文化运动的发祥地。著作编有《蔡元培全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