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 键 词: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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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观元年(公元627年)正月,唐王朝大张旗鼓的开科选拔人才。因为是一个新王朝的初立阶段,有人趁制度的不完善,在品级、资历上弄虚作假,犹如现在的伪造假文凭、假学历。李世民对此很是恼火,便下了一道命令,要他们限期自首,逾期不自首的,要处以死罪。????事实证明,不管你如何采取宽大的措施,总还是有一些人想靠侥幸蒙混过关的,历朝历代都有这样的投机者,靠歪门邪道去捞取大的利益。因此当李世民发布的那个最后期限过去后,仍有一小部分自以为做的很隐密的人,不去自首,顽强坚持。不久,有个搞欺骗的家伙,被查出来了。????时为大理寺少卿(大理寺执掌审核刑狱案件)的戴胄依据法律,判处这个人流放罪,向上报告。李世民很生气,对戴胄说:“我刚下令把不自首的人处以死罪,现在你又按照法律判流放罪,你这样做不是向天下人表明我不讲诚信吗?”好家伙,李世民也讲歪理了!这是个难题,他要看到戴胄如何来回答这个难题。????戴胄说:“陛下您要是当即把他杀掉,这不是我的职责所能管得着的;但您让我掌管法律,为臣我不敢破坏法律。”李世民发火了,质问道:“现在你要遵守法律,难道要让我失信于天下吗?”戴胄说:“您诏书的失信是小事,法律失信才是大事!因为法律是国家用于布大信于天下的,人说的话是随着当时的喜怒而发的。陛下您发泄一时的愤怒,要杀掉那些人,过后知道不能这样做,而按法律来处置,这才是忍住小的愤怒而保存大信于天下。我很为您没有这样做而痛心。”????戴胄的话让李世民陷入了深深的思考,不以言代法,的确是个很严肃的问题,而人的情绪有时又是很难控制的,所以如何不让自己盛怒之下说过的话具体实施,这就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他对戴胄说:“我掌握法律有过失,你能给以纠正,我还有什么可担心的呢?满朝的大臣都应该这样呀!”正是李世民大力提倡对自己的监督,才使他的贞观初期很快由天下大乱达到天下大治;还形成了一个对皇帝的失误进行进谏监督的良好氛围。????还是这年的十二月,隶属贝州的隃县(在今山东省)县令裴仁轨“私役门夫”,犯了法条,李世民在情绪失控的情况下,又下了一道处死他的命令。这个时候又有一个大臣站出来了,他就是殿中侍御史李乾祐,他说:“法律,是陛下与天下人共同遵守的,不是陛下可以超越法律之上的;现在裴仁轨犯了轻罪却处以极刑,臣是怕从今以后再碰到这样的事,下面不知道该怎么办了。”要知道这个“殿中侍御史”只是个“从七品下”的小官呀,他都有这个胆量逆龙鳞,你看一下,那个时候君臣之间,是个多么好的氛围呀。李世民不但听取了李乾祐的建议,免除了裴仁轨的死刑,而且提升他为“侍御史”(从六品下),好的风气就是这样培养出来的。????《大唐新语》上还记载了这样一件事:乐蟠令叱奴陟因盗窃官粮被弹劾,李世民大怒,“特令处斩”。这时候一个小小的官员中书舍人张文瓘站出来了,他说叱奴陟的罪按照法律来量刑,不是死罪。李世民说:“仓粮的事情非常重大,不斩此人,恐怕再犯这种罪的人会越来越多,应该严打!”这时候,魏征又站出来了,他说:“陛下制定法律,就是要与天下人共同遵守的;现在如果随意改变,人们就会恐惧法律之外的惩罚。况且如果再有比这个更严重的事情发生,将如何判处比这个更严重的罪呢?”李世民终于醒悟了,采纳了张文瓘、魏征的建议,免除了这个县令的死罪,依法处置。????现在的人读历史,总有一些很可笑的事,那就是以现在的观点去度历史中的人物,这不但可笑,而且无知了。一千多年前李世民大帝的贞观之治带给了我们很多思考,我们接受的是好的思想与做法,我们继承的是智慧与精华。皇帝再好,也不适应于这个时代了,但那些治理国家的好的方法与法律至上的思想,我们还是要吸收的,这就是我们这个民族的文化优势。????李世民不以言代法的思想,拿到现在的中国法律实践中来,也是很难做到的,在现实中,权大于法的现象到处皆是。前不久,那个小县城里的*去京城拘捕法制报记者的丑闻,就是发生在光天化日之下的。他们不知道法吗,知道。他们不知道犯法吗,不知道。因为几千年来,中国都是人治的,权力至上,老子就是法,老大帝国呀,你怎么能够再继续走下去!????不是法条编出来了、记在大书上了,就万事大吉了;真正的执行到位,不纯粹是一个法律的问题。政治制度不彻底改革,到头来不管什么东西,看起来再好,也是一纸空文。马克思说过,自己是自己的掘墓人,不能总是等到躺进棺材里去后才大彻大悟呀。????08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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