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味同嚼蜡的婚姻 又加班到半夜。其实我并不讨厌加班,因为家里必定冷锅冷灶,申诸良趴在电脑前打魔兽,电脑桌前堆满了快餐盒与烟蒂...
味同嚼蜡的婚姻
又加班到半夜。其实我并不讨厌加班,因为家里必定冷锅冷灶,申诸良趴在电脑前打魔兽,电脑桌前堆满了快餐盒与烟蒂。
但我不会生气,准确地说,我没有理由生气。结婚前,我和申诸良讨论过这个问题。他说他喜欢打网游,我喜欢看韩剧;他爱抽烟,我爱喝酒;我不会做饭,而他也不挑剔快餐……我们都接受了对方的习惯,结婚两年来,做着一对互补又不干涉对方的夫妻。
闺密形容我的婚姻就像拼租,少了烟火味。在她看来,婚姻里哪有不争吵的?相敬如宾也不过是因为两人懒得生对方的气。
可真是这样么?
拉开门,申诸良破天荒没有睡,而是开着厅的灯,看架势,他在等我回来。说真的,半刻的呆愣之后有种感动,他好久没有等我下班了,每次回家通常只能看他对着电脑屏幕的后背。就在此时,我认为我们的婚姻依然有感情,虽然不似一般家庭的甜腻,但也不像闺密断言的那般,比鸡肋还不如。
但很快,我便发现自己错了,错得很离谱。申诸良将一个纸箱踢翻到我面前,非常生气地指着我吼道:“这是什么东西?”我一看,大堆的信件,还有情侣装,转经筒,对戒等等。都是以前交往过的男友留下的东西。
申诸良的意思是,我和他都已经结婚了,为什么我还留着以前男人的东西,是不是忘不了旧情?我不能理解这个逻辑。谁没有过去,非得把一切埋进坟墓里才是对婚姻的尊重吗?
旧日初恋,偶然邂逅
申诸良离家出走了,电脑上还开着魔兽,夜宵还没吃完,香烟剩了半包。我以为,那晚他冲出去只是一时气愤,很快就会回来。
但,已经三天了,他完全没有回来的迹象。闺密指着依然散落在客厅的一堆东西问:“打算怎么处理?扔了,还是继续收着?”我一件件拾起。要扔掉过去,比遗忘更难。于是我苦恼地跟闺密商量:“能放你家吗?”“不行。”她白了我一眼,仿佛我的提议很白痴。最后,我把它们全寄回老家,由妈妈保管。因为闺密说了一句话:“你会烦恼怎么处理这些东西,表示你对这段婚姻还没有绝望。”
她说得没错,申诸良不喜欢它们,但那是我的一段过去,我承认我舍不得,所以,取了个折中的办法。其中有件衣服没有寄回老家。那是十年前,我亲手缝制的,有两个很大的口袋,上面绣了两个乔巴。
我 在校内网翻出屠洪的地址,寄给了他。因为十年前,他曾说过很想有一件那样的衣服。那会我暗恋他,拼命赶出这件衣服,最终却没有勇气送出去,一直被压在箱底。寄出那件衣服时,只是想为过去做个了结,但没想到,半个月后,我调去上海总公司,公司地址与屠洪的公司在同一条街上。
这个巧合同样惊喜了屠洪,他说:“见个面吧。”
没想到,他见面的第一句话是:“谢谢。”我愣了半晌,明白过来他指的是那件衣服。说实话,寄出去时没想到会这么快和他见面。大学时,我们同班,却没说过几句话。不是说,越是喜欢,就越是胆怯吗?所以我那时根本不敢接近他。
屠洪笑我傻气,伸出手握住我:“看,我是个人,又不是鬼,有什么不敢接近的。”“家”的味道
因为公司离得近,中午时屠洪都会约上我一起找间味道不错的菜馆,我称那是奢侈的腐败。
他笑言:“没办法,我就是对吃的很讲究,要不是没空,我做的菜更棒。”我顺着他的话接下去:“得,哪天一定要尝尝。”
原以为只是一句客套话,没想到,周末屠洪真的打电话喊我去他的公寓,说他要大展身手。
清淡的江南口味,有我许久都没有吃到的“家”的味道。屠洪很奇怪:“那你们在家怎么办?”
我黯然,外卖是我和申诸良的首要甚至是唯一的选择。屠洪察觉到我的低落,他转移话题:“你要在上海呆多久,是一直留在这里,还是……”
其实我自己也打不定主意。总公司让我留下,可我的家不在这儿,但申诸良一直没跟我联系,闺蜜去过我家,她说没见他有回去。我很挫败,申诸良在回避我。我不知道还有没有坚持回去的必要。
屠洪听后宽慰说:“没事。好好考虑,要是想得头疼肚子饿了,我负责喂饱你。”这话让我听出异样,就算是身为丈夫的申诸良,也没有许诺过说“我负责喂饱你”。我低头猛扒饭,告诫自己,这只是出于安慰人的礼貌。
爱的天平逐渐倾斜
申诸良依然无法联系,公司说他请了假,我听着那头关机的声音,觉得很讽刺。
28岁那年,家人催着结婚,他们说我再不带个靠谱点的男人回去,就将我押回家跟他们选的对象结婚。
我正打算去婚介所报个名,却在一次朋友聚会上结识了申诸良。
我们抱着结婚的目的交往了一段时间,结婚时我想,即便没有轰轰烈烈的恋爱,但组建个幸福的家庭应该不是问题。那时,我也相信着,性格互补的我们会过得很好。但,现在证明,这是个错误。我祥林嫂似的跟屠洪絮絮叨叨着。
一小时前,我们在加班回去的路上碰到,头顶上的路灯突然“啪”的灭了,黑暗顷刻向我袭来。
那个瞬间,我不想独处,所以拖着屠洪去喝酒。我虽然爱酒,但酒量并不好,没几杯就已经形象全无,一脸惨不忍睹。
昏睡前,只记得一只大手抚摸我的头发,让人安心得想哭。醒来时,屠洪递过来一杯牛奶,我尴尬地不敢抬头看他。
大约每个女人在喜欢或者喜欢过的对象面前,都不想暴露失态的一面。
屠洪突然问我:“你爱他吗?”“呃?”他再次确认:“你爱他吗?”
我不知道。爱的能力也许会因为年纪和恋爱经验的增长而消退,到后来就会分不清楚自己为何与人交往,或者只是寻找一个适合相处的人。而爱的感觉,却被挤到了后面。所以才会更加怀念初恋的味道。
而我的初恋对象,就是屠洪。
那个魔咒,可以破
这算什么状况?
就在那个早晨,我自暴自弃地告诉屠洪,他是我的初恋对象,因为喜欢得太深,后来谈过的几次感情,都不敢投入。
又加班到半夜。其实我并不讨厌加班,因为家里必定冷锅冷灶,申诸良趴在电脑前打魔兽,电脑桌前堆满了快餐盒与烟蒂。
但我不会生气,准确地说,我没有理由生气。结婚前,我和申诸良讨论过这个问题。他说他喜欢打网游,我喜欢看韩剧;他爱抽烟,我爱喝酒;我不会做饭,而他也不挑剔快餐……我们都接受了对方的习惯,结婚两年来,做着一对互补又不干涉对方的夫妻。
闺密形容我的婚姻就像拼租,少了烟火味。在她看来,婚姻里哪有不争吵的?相敬如宾也不过是因为两人懒得生对方的气。
可真是这样么?
拉开门,申诸良破天荒没有睡,而是开着厅的灯,看架势,他在等我回来。说真的,半刻的呆愣之后有种感动,他好久没有等我下班了,每次回家通常只能看他对着电脑屏幕的后背。就在此时,我认为我们的婚姻依然有感情,虽然不似一般家庭的甜腻,但也不像闺密断言的那般,比鸡肋还不如。
但很快,我便发现自己错了,错得很离谱。申诸良将一个纸箱踢翻到我面前,非常生气地指着我吼道:“这是什么东西?”我一看,大堆的信件,还有情侣装,转经筒,对戒等等。都是以前交往过的男友留下的东西。
申诸良的意思是,我和他都已经结婚了,为什么我还留着以前男人的东西,是不是忘不了旧情?我不能理解这个逻辑。谁没有过去,非得把一切埋进坟墓里才是对婚姻的尊重吗?
旧日初恋,偶然邂逅
申诸良离家出走了,电脑上还开着魔兽,夜宵还没吃完,香烟剩了半包。我以为,那晚他冲出去只是一时气愤,很快就会回来。
但,已经三天了,他完全没有回来的迹象。闺密指着依然散落在客厅的一堆东西问:“打算怎么处理?扔了,还是继续收着?”我一件件拾起。要扔掉过去,比遗忘更难。于是我苦恼地跟闺密商量:“能放你家吗?”“不行。”她白了我一眼,仿佛我的提议很白痴。最后,我把它们全寄回老家,由妈妈保管。因为闺密说了一句话:“你会烦恼怎么处理这些东西,表示你对这段婚姻还没有绝望。”
她说得没错,申诸良不喜欢它们,但那是我的一段过去,我承认我舍不得,所以,取了个折中的办法。其中有件衣服没有寄回老家。那是十年前,我亲手缝制的,有两个很大的口袋,上面绣了两个乔巴。
我 在校内网翻出屠洪的地址,寄给了他。因为十年前,他曾说过很想有一件那样的衣服。那会我暗恋他,拼命赶出这件衣服,最终却没有勇气送出去,一直被压在箱底。寄出那件衣服时,只是想为过去做个了结,但没想到,半个月后,我调去上海总公司,公司地址与屠洪的公司在同一条街上。
这个巧合同样惊喜了屠洪,他说:“见个面吧。”
没想到,他见面的第一句话是:“谢谢。”我愣了半晌,明白过来他指的是那件衣服。说实话,寄出去时没想到会这么快和他见面。大学时,我们同班,却没说过几句话。不是说,越是喜欢,就越是胆怯吗?所以我那时根本不敢接近他。
屠洪笑我傻气,伸出手握住我:“看,我是个人,又不是鬼,有什么不敢接近的。”“家”的味道
因为公司离得近,中午时屠洪都会约上我一起找间味道不错的菜馆,我称那是奢侈的腐败。
他笑言:“没办法,我就是对吃的很讲究,要不是没空,我做的菜更棒。”我顺着他的话接下去:“得,哪天一定要尝尝。”
原以为只是一句客套话,没想到,周末屠洪真的打电话喊我去他的公寓,说他要大展身手。
清淡的江南口味,有我许久都没有吃到的“家”的味道。屠洪很奇怪:“那你们在家怎么办?”
我黯然,外卖是我和申诸良的首要甚至是唯一的选择。屠洪察觉到我的低落,他转移话题:“你要在上海呆多久,是一直留在这里,还是……”
其实我自己也打不定主意。总公司让我留下,可我的家不在这儿,但申诸良一直没跟我联系,闺蜜去过我家,她说没见他有回去。我很挫败,申诸良在回避我。我不知道还有没有坚持回去的必要。
屠洪听后宽慰说:“没事。好好考虑,要是想得头疼肚子饿了,我负责喂饱你。”这话让我听出异样,就算是身为丈夫的申诸良,也没有许诺过说“我负责喂饱你”。我低头猛扒饭,告诫自己,这只是出于安慰人的礼貌。
爱的天平逐渐倾斜
申诸良依然无法联系,公司说他请了假,我听着那头关机的声音,觉得很讽刺。
28岁那年,家人催着结婚,他们说我再不带个靠谱点的男人回去,就将我押回家跟他们选的对象结婚。
我正打算去婚介所报个名,却在一次朋友聚会上结识了申诸良。
我们抱着结婚的目的交往了一段时间,结婚时我想,即便没有轰轰烈烈的恋爱,但组建个幸福的家庭应该不是问题。那时,我也相信着,性格互补的我们会过得很好。但,现在证明,这是个错误。我祥林嫂似的跟屠洪絮絮叨叨着。
一小时前,我们在加班回去的路上碰到,头顶上的路灯突然“啪”的灭了,黑暗顷刻向我袭来。
那个瞬间,我不想独处,所以拖着屠洪去喝酒。我虽然爱酒,但酒量并不好,没几杯就已经形象全无,一脸惨不忍睹。
昏睡前,只记得一只大手抚摸我的头发,让人安心得想哭。醒来时,屠洪递过来一杯牛奶,我尴尬地不敢抬头看他。
大约每个女人在喜欢或者喜欢过的对象面前,都不想暴露失态的一面。
屠洪突然问我:“你爱他吗?”“呃?”他再次确认:“你爱他吗?”
我不知道。爱的能力也许会因为年纪和恋爱经验的增长而消退,到后来就会分不清楚自己为何与人交往,或者只是寻找一个适合相处的人。而爱的感觉,却被挤到了后面。所以才会更加怀念初恋的味道。
而我的初恋对象,就是屠洪。
那个魔咒,可以破
这算什么状况?
就在那个早晨,我自暴自弃地告诉屠洪,他是我的初恋对象,因为喜欢得太深,后来谈过的几次感情,都不敢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