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 键 词: 心动 原来
散文分类:
/sanwen
A明子
不知什么时候我又来到了那棵樱树下,已记不清来这棵树下多少次了。每次站在树下,总是习惯的抬头望,树枝上已挂满了写给珊儿的诗,在风中翻飞,如一只只苍白的蝴蝶。再次想象她抬头看到这些诗时的表情,我的嘴角不禁又扬了起来,只是孤度弯到一半时,又落了下来,变成直直的苦涩一点点泛上来,涌向眼眶。最初望着满树的诗的豪迈,慢慢变成了一种心悸。我期望着有她来过的痕迹,每次希望落空,心里仿佛有块硬石砸下来——生痛。
八十九天了,从认识她起,我已写了八十九首诗。我曾在心里说过要给她写九十九首诗,代表爱情的天长地久。可是这一切像是自己一个人的自编自导的美梦,八十九天了,心里的期待已垒满石块,堵得难受。望着树丫上在风中如翻飞的白蝶的纸片,我忽然感受到眩晕,睁不开眼……
认识珊儿是在外文院旁的小花园。那天我坐在一棵偏僻的树下读一本诗集,忽然,我听到一阵细小的读书声,若隐若无,婉若细流。源着声音寻去,不远处的一棵樱树下,一位女生倚着树,专注的读着手里的书。她穿着白色镶着简单花边的短袖衫,衬着蓝色牛仔裙,显得干净、清纯,不像校园里的很多女生,穿得珠光宝气,一个个像“财”女。而真正令我心动的是她读书时的专注,看着竟有些痴了。按理,都大三的人了,看过的女孩无数,却从来没有哪个女孩对我产生过这样的影响。
珊儿有一双一望到底清澈的眼睛,让人不知不觉的陷进去,一张小巧的嘴在读书时微微的张合着,如正在绽放而又含苞的花朵,紫色的眼镜更添了几分秀气。她那样安情的倚着树,像一只停在花朵上的仙子,生艳动人。使我不由自主地想起曹植笔下的洛神:“翩若惊鸿,婉若游龙,荣曜秋菊,华茂春松。仿佛兮若轻云之蔽月,飘颻兮若流风之回雪……”
我突然有种从来没有过的怦然心动的感觉,看着竟有些呆了!那一刻,我几乎要同《洛神赋》里的主人公一样:“余情悦其淑美兮,心振荡面不怡。”深深地爱慕上了她的清纯和秀丽,忍不住想接近她,靠近她。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一见钟情”!
此后,我一改每天睡懒觉的习惯,每天早晨早早地去外文院后的花园。常常我都会看到珊儿,她总是拿着本英语书在那棵樱树下读着英语,在大学里面这般用功读书的女孩不多了啊。她是个好女孩,我想,心里又陡增几分好感。可是越是这样,我反而越没有勇气接近她。在我眼里,她是那么完美,而自己是那么的平凡。只要看到她,我便心跳加速,不由自主的紧张。平时我可不这样,仿佛跟她说一句话,要耗尽我毕生的勇气。
我开始四处打听有关她的信息,名字,系类,年级,年龄甚至家庭背景等等,唯一没有打听是她有没有男朋友。也许在我简单的思维里,这么纯的女孩不可能这么早谈恋爱的。我在心里下定决心,让那个叫然珊儿的女孩做我大学里的第一个女朋友,也是唯一的女朋友。我这样在心里盘算的时候,忽然为自己的决心所感动,眼角潮湿。
我以为自己不会再恋爱,心早已在十七岁那场萌动的初恋时死去。可是遇到她,遇到这个叫珊儿的女孩,死去的爱情竟然在心里开始复活。
我像个地下党的记者,在花园里偷偷观察着珊儿,她的一举一动都牵动着我的心,甚至她的一眼神,都让我心跳得厉害。我鼓起勇气向她打招呼;鼓起勇气向她微笑,说话;鼓起勇气请她吃饭,每一次接触,我都像在完成一项艰巨的任务。可是她只是淡淡的回应,没有表情,我看不出她在想什么。在她面前,我总是像个做错事的孩子,拘束不安。她的冷淡更是让我如此,使本来自信,自认为优秀的我,在她的面前觉得自己一身的俗气。
“病急乱投医”,我开始向宿舍里的一帮哥们取真经——爱情三十六计。她是仙女,而我是凡人,用凡人的方式来爱她。
B珊儿
我又来到了这棵樱树下,每天来这里读英语成了我的习惯,早晚两次,如同每天的刷牙、洗脸,成了生活的必需。可是明子的出现打破了我的平静。明子是那种百分百的阳光男孩,头发干净,棱角分明的面孔,镜片后的一双眼睛闪着聪慧的光芒,让人仰慕。早就知道中文系里,有一位英俊才子,见面后果然如此。而他说话时木纳、痴傻的样子,尤为可爱。可是,面对这样一个阳光的男孩,我却无法接受他,因为我的心里已住进一个人,如钉子一般无法拔出。我只能用冷淡的笑容来面对他,不想给他伤害,所以不给他幻想。
十七岁高二那年,我遇到了他,阿森,他的特别让我眼前一亮。阿森常穿着破旧的牛仔裤,脑袋埋在长长的头发里,裤袋里装着藏刀,神情漠然,带着神秘的气息,像个危险人物。与他张扬的外表不同的是,他很安静,常常坐在位子上安静的看书,写字,似乎没有什么可以使他躁动起来的东西。他给人的感觉是那样的特别,外表繁华,而内心寂静,深不可测。
可我不敢靠近他,在学校里我是个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女孩,相貌平庸,学习平平,也没有什么特长。绝望的学着英语,稍不注意就要被列入“下等生”的行列。我陷在自卑的沼泽里,把自己包在坚硬的外壳下,不轻意靠近别人,包括安静而特别的他。
既管阿森和我住在同一个小区,每天上学放学都同走一条路,可是他从来不跟我讲话。他的这一举动更加证明了自己的平凡,使我更加不敢靠近他。他的身边并不缺少朋友,总是有很多女生围在他的身边,很多女生喜欢他那颓败般的气质加上深沉,用一个流行的词来说,就是“酷毙了!”。
元旦,被学习压抑了太久的同学们一个个都放开了疯玩,气氛很是热烈。令我吃惊的是安静的阿森竟然也上台表演了节目,来了一段疯狂的热舞。依旧是长发,旧牛仔裤,可是舞台上的阿森是那样的热情奔放,青春四溢,令人羡慕和眩晕。那是他第一次在同学们面前释放自己,令台下所有的人刮目相看,惊异无比,包括我。我感觉舞台*活力四溢的阿森,第一次与他自己张扬冷酷的外表完美的结合在一起,那是完整的青春。我忽然感到窒息,在他身上我看到了自己残破的青春,被压在分数下自卑的青春。我突然强烈地想要拥抱他,如同拥抱完美的青春。那一刻,我感觉到心跳得快没力,要裂开,原来,怦然心动是种痛。
他恢复了以往的安静,可是我的心再也平静不下来。我第一次那样强烈、自发的想要改变自己,想变得完美。我开始关注他,可是越关注他,我就越自卑和绝望,他永远考第一,而我也永远拿着英语的不及格。我们像两条不搭边的平行线,永远都无法溶入彼此的视线。
我不敢靠近他,害怕被他那种不带任何温度的安静的方式对待,害怕发现自己只是那群围在他身边的女孩子中的一个。我拼命的学习,我的努力令爸妈和老师们大为咋舌,只有我自己知道这是唯一可以靠近他的方法。我希望我们在不久后的将来,可以继续做同学,在大学里,这是我唯一能争取的希望。
我们依然走在同一条路上,一前一后,只是再看着他的背影,突然有了紧张感。有几次我们在路上相遇,碰到彼此的目光,当我看到他对我微笑,我忽然有种眩晕的感觉,很想捂住胸口,好抑止狂跳的心脏。靠近他的感觉,原来是如此紧张而又幸福。
后来我了解了更加关于阿森的消息,他是在单亲家庭中长大的孩子,从懂事起便跟着父亲过,母亲早已改嫁。而他转到这里来读书是因为他爸给他带回一个后妈。我才这知道张扬的外表下隐藏着一个敏感而脆弱的他。我这才明白他其实和我一样孤单,因为害怕冷落,才将自己打扮得引人注目,才拼命的努力,换来别人认可。
一次月考,我的英语考了高中以来的最高分,也是高中以来的第一次及格,我高兴得语无伦次。对我而言,英语是我的克星,我离英语近一点,无疑就是离阿森近一步。我很想把这消息告诉他,其实在心里我早已把他当作生活中最重要的部分,生命中最重要的人。有什么高兴或不开心的事情,我都在心里第一个告诉他,这样我的快乐便变成大大的快乐,而痛苦也要缩小很多。可是在放学的路上碰到他,从嘴里溜出的却是:“我请你吃棒棒糖!”说着跑向旁边的小商店,买了两只棒棒糖。 [1] [2] [3] 下一页
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