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青年摄影大赛的通知
各县(市)区团委、开发区(管理区)团工委、企事业单位团委、高校团委、市直团工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九届二次全会精神,动员和号召全市广大团员青年积极投身我市科学发展、争先进位的伟大实践,展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的巨大成就,弘扬“不甘落后、敢为人先、奋发向上、大有作为”的唐山新时代精神,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八大和建团90周年,团市委、市青年联合会决定在全市团员青年中举办唐山市“万科杯”青年摄影大赛,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以“幸福唐山、魅力凤城”为主题,以唐山“科学发展、争先进位”为主线,展现唐山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风貌、新气象、新生活,城市、风光、人物等内容作品均可参赛,要求作品格调高雅,积极、乐观、催人奋进。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共青团唐山市委、唐山市青年联合会
协办单位:唐山广播电视报社、唐山市青年摄影家协会
承办单位:唐山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
三、参赛人员:
全市青年摄影爱好者,要求年龄在45周岁以下。
四、比赛规定:
1、参赛作品须为数码格式的JPEG文件(胶片作品请转换为电子格式),每幅作品文件量不小于2MB;参赛者需自行将投稿作品的文件名更改为“《作品标题》-作者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单幅、组照(之*)”,并发送至指定邮箱。
邮箱地址:tssqnsyds1@163.com
tssqnsyds2@163.com
tssqnsyds3@163.com
2、参赛者必须以真实姓名投稿,所有参赛作品必须为本人原创。
3、参赛作品拍摄时间不限,在唐山市范围内拍摄的与主题相关的照片均可参赛。为保证评比的公正性和一致性,作品一律不得加入边框、水纹、签名等修饰。
4、参赛作品黑白、彩色均可,单幅、组照不限(单幅每人限5幅 ;组照限两组,每组3-8幅)。市级及以上摄影比赛或刊物获奖、发表的作品不得参赛。
5、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可以经过适当处理来调整显示效果,但是必须保持参赛作品的基本性质)。
6、主办单位有权对获奖作品在相关活动中使用,稿酬不再另付。
7、参赛作品所涉及的名誉权、肖像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均有参赛者本人负责。
8、本次活动不收费,不退稿。
9、凡选送作品参加摄影大赛者,均视为已同意本公告之规定。
五、评选项目设置:
1、本次摄影大赛将由团市委、市青年联合会成立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团市委宣传部,届时组委会将邀请我市知名摄影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
2、入选作品将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和优秀奖若干并予以表彰和奖励。获奖人员将优先推荐加入市青年摄影家协会。
3、参赛作品征集时间: 2012年4月1日 至 4月15日 。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15-2059582
共青团唐山市委
唐山市青年联合会
二Ο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