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天,有朋友问我,中国有那么多城市,你喜欢哪一个?我毫不犹豫地说北京。他问喜欢北京的什么?我说:喜欢北京的秋天。
的确,是北京的秋天让我喜欢上北京这座城市的。
在一年四季里,北京的春天,应该说是最糟糕的,因为风沙太大。据说当年鲁迅在北京演讲,一张嘴,立刻被灌进去满嘴巴的沙子,弄得鲁迅只顾一个劲地吐沙子,无心再作演讲。
而北京的秋天,就完全是两回事了,她有一种很大气的通透,天空蓝得一泻千里,而且很高朗,很静远,很明媚。从这湛蓝的天空上洒下的阳光,让人感觉不到阳光,只感觉到异常的温暖与明亮。而这明亮又不刺眼,不倦人,亦不烦人,十分地柔和、亲切,像是被什么刻意过滤过似的,一尘不染的样子。在这样的阳光里,作一个深呼吸,立刻会感到五脏六腑都明亮起来,整个精神状态就空前地好和愉快。这时就想,如果当年鲁迅是秋天来北京演讲,说不定会讲出空前绝后的效果来的。
北京秋天的风,是暖色调的。它汇集了白桦树叶微黄的色彩,汇集了枫树叶深红的色彩,汇集了白杨树叶金黄的色彩,一缕一缕吹了过来,让人觉着犹如是在一张巨大的色彩艳丽的画布上徜徉。这暖色调的风,摇晃着树叶,抖落无数依然是暖色调的细碎的阳光,于地上,于行人的身体上,十分地诗意。尤其是漫步在紫禁城的红墙下,背景是国都特有的红色,眼前是明净的阳光,然后微微地呼吸着暖色调的空气,就感觉自己仿佛是皇亲国戚的后代,或者是刚刚中了状元的学子,至少也是一个不知愁为何物的京都少年。
在这样明净的阳光下和暖色调的风里,若是站在高处,比如站在故宫后面的煤山顶上,四下一望,那感觉简直没法表述。首先会感到自己突然变得大气起来,伟岸起来,既可以穷尽千里,又能够一览众小。远处的燕山山脉,可以清晰地看见,似乎就在眼前,呼之欲出,即可攀援;正面辽阔的平原,可以一直望到天际,一棵树的动静,一头牛的行走,都可清晰地辨别。在这样的时候,不仅能够从视觉上感到无限的豪迈,甚至能够在精神上一下子就把整个中国尽收眼底了。其次是俯瞰北京古城的色彩。紫禁城的红墙、金色的琉璃瓦、深红的廊柱、墨绿的古柏、汉白玉的雕栏……这些色彩都异常分明,没有一丝半点儿黏糊或是含糊。被这些大色彩装点和勾勒出的紫禁城,就充满着霸气,显示着浩荡而威严的皇家风范。站在这样的高度,望着这样的风景,既感到伟岸,又感到渺小。渺小于它明净的开阔,渺小于它厚重的色彩,更渺小于它的神圣与庄严。虽然有渺小的感觉,但我依然喜欢这样的明净与开阔,因为我可以看清所有,明察所有,我可以获得一种心灵与精神上的清晰,不至于在迷蒙中困顿和茫然。这也许就是明清两代要定都北京的缘故吧?据说,当年朱熹在指点北京的建设时,就把这一切都考虑了进去。站在金銮殿的大门口,目光穿过一道道大门,可以一直看出去,一直看到中原的大地。当年的皇帝,坐在他的龙椅上,是否就是这样望出去的?是否就是在这样的了望中批下了一道道奏折?一次次确定了中国的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