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节那天,四叔早早地把我叫了起来,烧水准备杀鸡。
这鸡是奶奶在老家养的,由于三叔家新添了个小生命,说是拿鸡来“敬娘娘”的。但是老人家又不便坐车来十堰,就让四叔带了下来。谁知三叔他们不信这套,又嫌鸡身上的味儿太难闻,就让四叔赶紧把鸡处理了。但因附近没有农贸市场,就只好自己动手了。
这是四叔头一次杀鸡,以前倒是看爷爷杀过,但真正轮到自己了,还是有些不自信。这鸡的命也够苦的,坐了大老远的车,一天都没进食,到头来还是一个死,又轮到这样一个不熟练的“杀手”,使自己苦痛的时间延长了好多,还不如一头撞死来得干净利落,就像农贸市场杀鸡一样,把鸡丢进一个类似搅拌机的东西里,不消一分钟,就干干净净、利利索索地升天了。
这次杀鸡也有我的参与,我的手当然就沾上了血腥,感觉很对不住那只鸡,做了这桩“命案”的帮凶。以前在老家时,每次到了要过年的时候,在市场上总能看到这些血腥的场面,鸡叫猪嚎声不绝于耳,它们作着垂死前的挣扎,但它们哪里知道人要吃你是怎么也不会放过你的,你的嚎啕又什么用呢?终究还是难免一死。转眼间,那些长着毛的动物就变成了白鲜鲜的各类肉制品,再就送上了人们的餐桌。
由于历史的原因,我们人类进化得要比其它动物快一些,因此,我们人类就成了地球的主宰,掌握着其它生命的生杀大权,想吃谁的肉了,就直接送它上西天,没有任何顾忌。我们杀戮,我们掠夺,我们的力量足可以征服一切,我们就是霸主。在我们征服自然的过程中,不知有多少生命被毁,有多少家园被毁,这样说来,我们人类才是真正的洪水猛兽,是十恶不赦的恶魔,我们的双手沾染了多少鲜血,是历史的长河冲刷不去的。
由于我们的肆意妄为,很多动物、植物都遭受了灭顶之灾,每天都有很多个物种在从地球上永远的消失。我们征服了地球上的一切,这是确凿的,但我们也失去了地球上的一切,尤其重要的是,我们失去了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而这个缺失又是无法弥补的。
我常常在想,假如某一种动物比我们人类进化得还要快,它们的文明比我们现在的文明还要发达,我们人类的命运会不会像那些被我们统治的小鸡小狗的命运呢?它们会不会也剥下我们的皮做成衣服,切下我们的肉来当食物,甚至还要拆下我们的骨头来当作补药呢?想想那是多么可怕啊!当然,这只是一个假想,在现实中只有我们可以那样对待其他生命。
“杀人”,在人类的法律中是属犯法的,要是在动物的法律中,或许是会受到奖赏的。
简评:人们养鸡是为了食肉取蛋的,自古及今如此,天经地义,无可非议。但作者能从杀鸡说开,想到对待生命的态度,这是一种多么博大的胸怀啊,因为一个人如果对一只鸡的生命就如此看重,他还会肆意地伤害其它的生命吗?法国人阿尔贝特·史怀泽创立的“敬畏生命”伦理学,就是呼吁人们爱一切生命:一只鸡、一条狗、一棵草、一朵花……其实人类并非不懂要敬畏生命的道理,而是太自私,为了一己之私利,置它物生命于不顾,这不是我们人类的胜利,而是我们人类的可悲。特别是末段,令人深思,发人深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