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我喜欢很多动物,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小狗---仔仔。仔仔是顾伯伯家养的宠物。棕黄色的毛,看上去像穿了一套棕黄色的运动服是的,它眼睛大大的,像两颗宝石,闪闪发光。我经...
我喜欢很多动物,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小狗---仔仔。
仔仔是顾伯伯家养的宠物。棕黄色的毛,看上去像穿了一套棕黄色的运动服是的,它眼睛大大的,像两颗宝石,闪闪发光。我经常和仔仔一起玩,它很萌很可爱,我很喜欢仔仔。
有一次,我到顾伯伯家玩,仔仔摇着尾巴来到我跟前,我一手拿着肉,另一只手拿着仔仔的玩具,使劲一仍玩具,仔仔飞快地跑过去,把玩具叼回来,我把肉奖给仔仔。我反复仍了七、八次,仔仔每次都把我仍的玩具叼到我身边。我有点累了,刚坐到沙发上,仔仔看了我一眼,飞快的跳上沙发,蹲在我腿上,还舔我的脸,好像说:“主人,我还想玩。”我愣了一下,明白了,于是我又陪着仔仔玩了一次。我伸了一个懒腰,仔仔看到了,还以为我想和它握手,仔仔突然举起“右手”和我握手,我很惊讶,也很高兴。
我很喜欢仔仔,仔仔也很喜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