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漠的至美
是神,是魔,是天堂,是地狱,是撒哈拉。
终是全了挚爱的三毛全集,十一本却用同一个简介,便已熟记至会背了。“她看到一张撒哈拉沙漠的照片,感应到前世的乡愁,于是决定搬去住,苦恋她的荷西也二话不说地跟去了。”总是羡慕她说走就走的态度,不羁的灵魂,我只能在这灯下顺着她的文字想着,向往着。不能再做什么了,我没有那么的勇气,恰是衬出她的独特不同。
这本书是三毛的新婚时期,有爱人的陪伴,难熬的日子还是一日一日地过来了。在这样极端的条件下,不断发现沙漠的美、真、幻,收获颇多,值得。说是不回来了,在沙漠定居了,却还是因为战争离开了西属撒哈拉,暂居在加纳利群岛(荷西离不开海),是无可奈何,并不是厌倦。书中她也多次做了表白,总在强调她对那片大地的狂爱。“在那种没有水、没有电、没有瓦斯、没有食物的地方,总有一种东西,使我们在那如此缺乏的物质条件下,依旧在精神上生活得有如一个贵族。”纵是生活艰苦,纵是邻人难处,纵是恋家情切,三毛总是爱着那里,就是一点的自然或是撒哈拉威人的小恩惠也可令这知足的“贵族”感恩或是很长时间了。
三毛的书在我更适合作故事来看。这本书共一十七个故事,略略瞥过目录,若是婚姻生活必是温柔四溢、活力四射,若是大漠风俗时事又必是动人动魄、摄人心魂。三毛笔下的沙漠是野蛮迂腐的,是善良单纯的;是吝啬过度的,是慷慨大方的;是让人恨的,亦是让人爱的。在哪里我们心生叛逆,最终结局不过愁绪满怀,昏头昏脑而作罢。
三毛在沙漠里结了婚,在沙漠里一点一点地装饰打扮了原本千疮百孔的家,在沙漠里交朋友,在沙漠里上课考驾照,在沙漠里载人助人医人,在沙漠里学习,在沙漠里找生活的乐趣。这个“异乡人”在她沙漠的怀抱里与这梦中的情人分享苦与乐,凄艳的落日,诗意的苍凉。就算将来的生活充满考验,就算搁下了理想的罗曼蒂克,也绝不回头,因为这半生的乡愁,一旦回归这片土地,感触不能自己。
在这里实在是遇到太多的事情,太多难以置信无法忘却的事情。
“只有爸爸才知道我的年龄”是十岁就出嫁了的姑卡,野蛮的婚礼让人只想掩面逃走,苦了这五天面庞凹陷的娃娃新娘。用石块擦洗三四年未洗的身子的撒哈拉威女人能在勃哈多海湾搭上哈伊麻住上七天来洗澡实在令人忍俊不禁。不愿清醒地爱着“阿拉伯人造花”倾尽所有让人心疼和不耐烦的谦卑青年沙仑。被邻居搔扰惹怒那些举不胜举的事例,也只有忍气吞声,拿这些“芳邻”无法。
以为镜子和相机是摄人魂魄的利器,无知的撒哈拉威人迷信得于心不忍。不小心拾带起最毒最历的符咒,为此差点丢了性命的三毛和荷西。纵是科学时代也不得不信服本地人的警告“这是符咒的现象,就是拿人本身健康上的缺点在做攻击,它可以将这些小毛病化成厉鬼来取你性命。”无法解释是否的巧合。三毛看到了自己的极限和软弱,人,是最怕认识自己的动物。
至于最后的时事政局之乱,就是逼三毛不得不离开的,无法改变的命与缘。感触颇多,痛不欲生,难以言表。
“世界上没有第二个撒哈拉了,也只有对爱它的人,它才向你呈现它的美丽和温柔,将你的爱情,用它恒古不变的大地和天空,默默地回报着你,静静地承诺着对你的保证,但愿你的子子孙孙,都诞生在它的怀抱里。”
还是不得不离开这里,纵使当初是多么地决心。
夜阑对酒处,依旧梦魂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