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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度

来源: 作文大全2022-02-23 08:16:57
导读:【原文】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荆庄王并国二十六,开地三千里;庄王之氓*也,而荆以亡。齐桓公并国三十,启地三千里;桓公之氓*也...

【原文】

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荆庄王并国二十六,开地三千里;庄王之氓*也,而荆以亡。齐桓公并国三十,启地三千里;桓公之氓*也,而齐以亡。燕襄王以河为境,以蓟为国,袭涿、方城,残齐,平中山,有燕者重,无燕者轻;襄王之氓*也,而燕以亡。魏安釐王攻燕救赵,取地河东;攻尽陶、魏之地;加兵于齐,私平陆之都;攻韩拔管,胜于淇下;睢之事,荆军老而走;蔡、召陵之事,荆军破;兵四布于天下,威行于冠带之国;安釐王死而魏以亡。故有荆庄、齐桓公,则荆、齐可以霸;有燕襄、魏安釐,则燕、魏可以强。今皆亡国者,其群臣官吏皆务所以乱而不务所以治也。其国乱弱矣,又皆释国法而私其外,则是负薪而救火也,乱弱甚矣!

故当今之时,能去私曲就公法者,民安而国治;能去私行行公法者,则兵强而敌弱。故审得失有法度之制者,加以群臣之上,则主不可欺以诈伪;审得失有权衡之称者,以听远事,则主不可欺以天下之轻重。今若以誉进能,则臣离上而下比周;若以举官,*务交而不求用于法。故官之失能者其国乱。以誉为赏,以毁为罚也,则好赏恶罚之人,释公行,行私术,比周以相为也。忘主外交,以进其与,则其下所以为上者薄也。交众、与多,外内朋,虽有大过,其蔽多矣。故忠臣危死于非罪,邪之臣安利于无功。忠臣之所以危死而不以其罪,则良臣伏矣;邪之臣安利不以功,则臣进矣。此亡之本也。若是,则群臣废庆法而行私重,轻公法矣。数至能人之门,不一至主之廷;百虑私家之便,不一图主之国。属数虽多,非所尊君也;百官虽具,非所以任国也。然则主有人主之名,而实托于群臣之家也。故臣曰:亡国之廷无人焉。廷无人者,非朝廷之衰也;家务相益,不务厚国;大臣务相尊,而不务尊君;小臣奉禄养交,不以官为事。此其所以然者,由主之不上断于法,而信下为之也。故明主使法择人,不自举也;使法量功,不自度也。能者不可弊,败者不可饰,誉者不能进,非者弗能退,则君臣之间明辩而易治,故主仇法则可也。

贤者之为人臣,北面委质,无有二心。朝廷不敢辞贱,军旅不敢辞难;顺上之为,从主之法,虚心以待令,而无是非也。故有口不以私言,有目不以私视,而上尽制之。为人臣者,譬之若手,上以修头,下以修足;清暖寒热,不得不救;镆铘传体,不敢弗搏慼,无私贤哲之臣,无私事能之士。故民不越乡而交,无百里之感。贵贱不相逾,愚智提衡而立,治之至也。今夫轻爵禄,易去亡,以择其主,臣不谓廉。诈说逆法,倍主强谏,臣不谓忠。行惠施利,收下为名,臣不谓仁。离俗隐居,而以诈非上,臣不谓义。外使诸候,内耗其国,伺其危险之陂,以恐其主曰;"交非我不亲,怨非我不解"。而主乃信之,以国听之。卑主之名以显其身,毁国之厚以利其家,臣不谓智。此数物者,险世之说也,而先王之法所简也。先王之法曰:"臣毋或作威,毋或作利,从王之指;无或作恶,从王之路。"古者世治之民,奉公法,废私术,专意一行,具以待任。"

夫为人主而身察百官,则日不足,力不给。且上用目,则下饰观;上用耳,则下饰声;上用虑,则下繁辞。先王以三者为不足,故舍己能而因法数,审赏罚。先王之所守要,故法省而不侵。独制四海之内,聪智不得用其诈,险躁不得关其佞,邪无所依。远在千里外,不敢易其辞;势在郎中,不敢蔽善饰非;朝廷群下,直凑单微,不敢相逾越。故治不足而日有馀,上之任势使然之。

夫人臣之侵其主也,如地形焉,即渐以往,使人主失端,东西易面而不自知。故先王立司南以端朝夕。故明主使其群臣不游意于法之外,不为惠于法之内,动无非法。峻法,所以凌过游外私也;严刑,所以遂令惩下也。威不贰错,制不共门。威、制共,则众邪彰矣;法不信,则君行危矣;刑不断,则邪不胜矣。故曰:巧匠目意中绳,然必先以规矩为度;上智捷举中事,必以先王之法为比。故绳直而枉木断,准夷而高科削,权衡县而重益轻,斗石设而多益少。故以法治国,举措而已矣。法不阿贵,绳不挠曲。法之所加,智者弗能辞,勇者弗敢争。刑过不辟大臣,赏善不遗匹夫。故矫上之失,诘下之邪,治乱决缪,绌羡齐非,一民之轨,莫如法。厉官威名,退殆,止诈伪,莫如刑。刑重,则不敢以贵易贱;法审,则上尊而不侵。上尊而不侵,则主强而守要,故先王贵之而传之。人主释法用私,则上下不别矣。

【翻译】

一个国家不可能永久强大,也不可能永久衰弱。君主坚决按法办事,国家就强大;君主完全不按法办事,国家就衰弱。楚庄王曾吞并了二十六个国家,开拓三千里疆域;楚庄王死之后,楚国便随之衰弱。齐桓公吞并了三十个国家,开辟了三千里疆土;齐桓公死后,齐国因此衰弱。燕昭王以黄河作为国境,以蓟为国都,又将涿、方城作为国都的外城,攻破了齐国,消灭了中山国,得到燕国支持的国家威望就重,没有燕国支持的国家威望就轻;燕昭王死后,燕国也因此衰弱。魏安釐王攻打燕国救援赵国,夺回了河东魏国的故地,完全攻占了定陶和卫国领土;对齐国用兵,夺取了齐国的平陆之都;攻占了韩国的管地,又在淇水下游取胜;在睢的战事中,楚军因长期作战疲惫不堪而逃走;在蔡和召陵的战争中,楚军被打败;魏国的军队布满天下,威风传遍中原文明发达的国家;魏安釐王死后魏国随之衰弱。所以有了楚庄王、齐桓公,楚国和齐国就可以称霸;有了燕昭王、魏安釐王,燕国和魏国就可以强大。现在这些国家都衰弱了,是因为它们的群臣官吏都去干那些使国家乱而不是使国家治的事情。这些国家本已经混乱衰弱了,他们的群臣又舍弃国法而营私舞弊,这就如同背着干柴而去救火,国家会更加混乱和衰弱。

现在这个时代,一个国家能够除掉邪谋私之行而遵循国家法令的,老百姓就能安宁而国家就能治理得很好;能除掉图谋私利的行为而实行国家法令的,就会军队强大而敌人弱小。所以明察得失又有法度的规定,凌驾于群臣之上,那么这样的君主就不可能被臣下欺诈;明察得失而又以法度作标准以听取远方的事情,那么君主就不可能被天下轻重颠倒的事所欺骗。现在如果根据声誉选拔人才,那么群臣就会背离君主而在下面结营私;如果根据朋的关系来推荐官员,那么老百姓就会努力于结勾结而不求依法办事。所以官吏不称职,一个国家就会混乱。以虚假的名声为依据奖赏,以诽谤的流言作为依据施行处罚,那么喜欢奖赏而厌恶处罚的人,就会丢掉国家法定的职责,玩弄个人手段,互相包庇利用。臣下不顾及君主而在朝廷外忙于个人私交,利用机会引进他的羽,那么这些臣下所用来为君主尽力的心思就少了。臣下私交多了,羽多了,朝廷内外结成死,虽然有了大的罪过,为他掩盖罪过的人却很多。因此忠臣无罪却遭遇危难而死,邪之臣没有功劳却坐享安乐利益。忠臣之所以遭遇危难并不是因为有罪,那么良臣就会隐退不出;邪之臣坐享安乐利益不是因他们有功,那么臣就能得到进用:这是国家衰亡的根本原因。如果像这样,群臣就会废弃法度而设法捞取个*势,不把国家的法令当回事了。屡次进出臣的家门,一次也不到君主的朝廷去;天天想着自己的好处,一次也不考虑君主国家的利益。君主的下属官吏虽然很多,但都不是朝廷所需要用来尊崇君主的;各种官员虽然一应俱全,但却不是君主所需要用来担任国家大事的。这样就使君主虽有一国之君的名声,实际上则要依附群臣的私家。所以下臣我说:衰亡的国家朝廷中没有人。朝廷里没有人,不是朝廷中的臣子少了。私家致力于相互谋利,不努力于富强国家;大臣们致力于相互尊崇,不努力于尊崇君主;小臣们则拿国家的俸禄去培养私交,不把官职当回事。之所以会造成这种局面,是因为君主在上面不依法决断政事,而听任下面的大臣胡作非为。所以圣明的君主用法制来选拔人才,不凭自己的意愿来用人;按法制来考核臣下的功勋,而不靠自己的主观来推测。有才能的人不被埋没,坏人无从掩饰,徒有虚名的人不能进用,遭受诽谤的人不能被免职,那么君主就能明辨臣下的功过是非而国家就容易治理,所以君主用法就可以了。

贤能的人做臣子,向北面朝见君主行礼,忠心不二。在朝廷任职不敢推辞卑贱的任务,在军队不敢拒绝危难的战事;顺从君主的指使,遵守君主的法令,一心一意等待君主的命令,而无个人的是非之见。所以臣子有口不为自己的私利辩说,有眼不为个人的目的察看,而君主能完全加以控制。做人臣的,就像人的手一样,上面用手来修饰头,下面用手来修饰脚;遇到冷暖寒热的侵袭,不得不用手来护卫身体;遇到宝剑近身体的时候,不得不用手来格斗。不私心偏袒贤能而有智慧的大臣,不偏侍奉有才能的人。所以臣民不跨越乡里到别的地方去交游,没有百里以外的亲戚。贵者和贱者不超越名分界限,愚者和智者以法为准则而立身社会,这是国家治理到了最好的境地。现在那些人轻视朝廷的官爵俸禄,随便就离开自己的君主而另外选择主人,我不认为这种行为是方正的。进言欺诈、违背法令,违反君主的意愿强行劝谏,我不认为这种行为可称为忠。施行恩惠赐与利益,收买人心来抬高自己的名声,我不认为这样的行为能称为仁。逃离社会去隐居,而用欺诈的言论非议君主,我不认为这种行为能称为义。出使其他诸侯国,损耗自己的国家,趁国家危急的时候,威吓自己国家的君主说“要和其他国家结交离开了我就不可能亲近,和其他国家的怨仇没有我就不能解开”,而君主就相信他,把国家听任他来处理,他就贬低君主的名声来炫耀自己,损耗国家的财富来为自己的私家谋利,我不认为这种行为是智。这几件事,是动乱社会流行的说法,但却是先王的法令所摒绝的。先王的法令说:“臣下不要逞自己的私威,不要谋求自己的私利,顺从君主的旨意;不要违法作恶,要遵循君主指引的道路。”古时候治理得很好的国家的臣民,奉行国家的法令,抛弃结谋私的手段,专心一意为君主办事,一切等待君主的任用。

做君主的如果要亲自考察百官,那么就会时间不够用,力供应不足。况且君主使用眼睛,臣下就会修饰外观;君主使用耳朵,臣下就会修饰声音;君主使用思虑,臣下就会夸夸其谈。先王因为靠耳、目、思虑三者是不够的,所以放弃自己的聪明才智而依靠法术,严明赏罚。先王掌握了“因法数,审赏罚”的要领,所以法令简要而权威不受侵害。独自控制着天下的一切,聪明机巧的人也不能玩弄他们的诈,险浮躁的人不能施展他们的谄媚口才,邪的人就没有什么可依靠的了。臣子虽然远在千里之外,也不敢擅改君主的口令;处在郎中的位置,也不敢隐瞒好事掩饰坏事;朝廷的群臣在下面,都直接将个人微薄的力量汇集到君主那里,不敢相互逾越职守。所以君主就会觉得事情不够办而每天都有闲暇,这是君主任用权势使它这样的。

人臣侵犯他的君主,正如地形一样,是逐渐地改变的,让君主迷失方向,东西方位都改变了还不自知。所以先王要设置司南仪器来帮助测定东、西方向。因此圣明的君主使他的群臣不在法令规定之外打主意,不在法令规定之内随便施加恩惠,一举一动都要依法而行。峻法,是用来禁止过错、防止谋私的方法;严刑,是用来贯彻命令、惩治臣下的手段。威势不能君臣同时树立,权力不能君臣共同拥有。威势和权力如果君臣共同拥有,那么各种违法的活动就会明目张胆地进行;执法不坚决落实,君主就会有危险;执行刑罚不果断,邪就不能制服了。所以说:巧妙的木匠用肉眼来测度结果也合乎绳墨,但首先一定要依据规矩来作为法度;智慧极高的人虽能很快把事情做得合适,但必须以先王的法制为标准。因此用墨线来量直,弯曲的木头就要被砍削;用准来测量是否平,那么凸出的部分就要被削掉;用秤来称重量,那么重的就要减些给轻的;设置斗石来量多少,那么多的就要减些给少的。所以用法来治国,就是用法作为标准来衡量事物罢了。法令不偏袒权贵,绳墨不迁就曲木。法令施加到人的身上,有智慧的人不能用言辞来辩解,勇敢的人不能用武力来抗争。惩罚罪过不避开大臣,奖赏好事不漏掉普通百姓。因此纠正上面的过失,追究下面的邪,治理混乱而判断谬误,削除多余的而纠正错误,统一人们的行为使合乎规范,没有比法更好的了。整治官吏而威镇百姓,遏止过于懈怠的行为,制止诈伪的发生,没有比刑更顶用的了。刑罚严厉,臣下就不敢凭高贵的地位轻视那些低贱的人;法令严明,那么君主就能得到尊崇而不会被侵犯。君主得到尊崇而不会被侵犯,那么君主就会强大而掌握着治国的要领,所以先王把它看得很重并将它传下来。君主如果放弃法制而用私意办事,那君臣之间就没有区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