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有许多出类拔萃的翻译家,但在翻译理论与实践两方面都可以独树一帜的翻译大师却屈指可数,著名法国文学翻译家傅雷先生可以说是其中之一。
“重神似不重形似”
傅雷论翻译的文章只有《翻译经验点滴》和《〈高老头〉重译本序》两篇。另外,他在致友人的两封信里也阐述过对翻译的见解。特别是致罗新璋的信,篇幅不大,却言简意赅,相当一精一彩。其中“重神似不重形似;译文必须为纯粹之中文”一句,似可看作傅译的座右铭。
傅雷对“神似”作了如下注脚:“领悟为一事,用中文表达为又一事。况东方人与西方人之思想方式有基本分歧,东方人重综合,重归纳,重暗示,重含蓄;西方人则重分析,细微曲折,挖掘唯恐不尽,描写唯恐不周;此两种mentalite殊难彼此融洽一交一流。”“两国文字词类的不同,句法构造的不同,文法与一习一惯的不同,修辞格律的不同,俗语的不同,即反映民族思想方式的不同,感觉深浅的不同,观点角度的不同,表现方法的不同,以甲国文字传达乙国文字所包涵的那些特点,必须像伯乐相马,要‘得其一精一而忘其粗,在其内而忘其外’。”译文是让中国人看的,故必须是“纯粹之中文”。当中文不足以传达原著的信息时,傅雷主张在翻译中“采用西洋长句”,“创造中国语言,加多句法变化”。现代汉语里出现了许多新的句式及修辞法,其中许多是受外语影响的结果。
“行文流畅,用字丰富,色彩变化”
从文字上说,傅雷力求达到“行文流畅,用字丰富,色彩变化”。(法文略)
因此,查理带了巴黎最漂亮的猎槍,……他也带了全套最新奇的背心……。还 有当时风行的各式硬领与领带,名裁缝蒲伊松做的两套服装……。一套华丽的纯金梳妆用具也随身带了。凡是花花公子的玩艺儿,都已带全,……。(巴尔扎克:《欧也妮·葛朗台》)
这一节,巴尔扎克连用六个emporta作艺术渲染。此种修辞法能强调、突出文章某一内容。原文中的修辞手段,如果直译,在译文中也能收到同样的修辞效果,翻译时当尽量照搬。要是直译收不到同样效果,甚至使译文糟糕得读来不顺口了,就得改换译法。巴尔扎克这段文字直译成中文,看来行不通。傅雷另辟蹊径,略去了四个人称代词“il”(他);“emporta”(带来了)也多用不同译法,其中有一个干脆不译,与上文“还 有风行的各式硬领……最讲究的内一衣”一句一气呵成,把原著的神韵再现了出来。
“字典不离手,冷汗不离身”(鲁迅语),是说翻译不能没字典,不能望文生义。但是,不顾作者遣词造句的用意,不顾文章的风格结构,光拣字典里现成的译法往译文里填塞,也不能解决问题。魏文帝曹丕说:“文以意为主,以气为辅,以词为卫。”翻译也是如此。“意”即内容,意思;“气”即语气连贯、文字流畅、结构严密。译文不能舍本逐末,只偏重形式不注意内容,而应该主次分明,“以意为主”,用字遣词一定要顺理成章,照顾左邻右舍。请看傅译两例:
A cette nouvelle,il (Zadig)tomba sans conscience;sa douleur le mit au bord du tombeau.
一听这消息,查弟格当场昏倒,痛苦得死去活来。
—Etes-vous sujet a cette cruelle maladie?—Elle me met quelquefois au bord du tombeau,...
“这种痛苦的病,你可是常发的?” “有时候几乎把我命都送掉;……”(伏尔泰:《查弟格》)
Mettre qqn. au bord du tombeau直译为“将某人置于坟墓的边缘”。上面两句直译便是:“他的痛苦将其置于坟墓的边缘”,“它有时候将我置于坟墓的边缘”。在规范化汉语中,这样的句子读起来不通顺,会使译文欧化;原文流畅、自然的风格会荡然无存。傅雷并不拘泥于个别字眼,这里将同一词组还 作了不同的译法,所以他的译笔文从字顺,前后衔接得天衣无缝。
鲁迅说:“高尔基很惊服巴尔扎克小说里对话的巧妙,以为并不描写人物的模样,都能使读者看了对话,便好像目睹了说话的那些人。”因此,译者在汉语方面得有很高的造诣。汉语是很难学的,不说别的,单是语气助词就不少:“啊、呵、噢、呀、呐、哪、喔、哟、哇、……”使用要贴切,与法语要对应。下面我们引一段《高老头》中的对话:(法文略)
一霎时,波尔多斟遍了,饭桌上大家提足一精一神,越来越开心。粗野疯狂的笑声夹一着各种野兽的叫一声。博物院管事学巴黎街上的一种叫卖声,活像猫儿叫春。立刻八个声音同时嚷起来:
“磨刀哇!磨刀哇!”
“鸟栗子呕!”
“卷饼 ,太太们,卷饼 !”
“修锅子,补锅子!”
“船上来的鲜鱼呕!鲜鱼呕!”
“有旧衣服,旧金线,旧帽子卖 ?”
“甜樱桃啊甜樱桃!”
最妙的是皮安训用鼻音哼的“修一陽一伞哇”!
几分钟之内,哗哩哗啦,沸沸扬扬,把人脑袋都胀一破了。你一句,我一句,无非是瞎说八道,像一出大杂耍。
一幕闹剧,跃然纸上。傅译已达到相当高的艺术境界。这段对话中,个别语气助词是沪语,因为傅雷是上海人,上海小商贩的吆喝声使傅译有生气。倘能代之以北京小商贩的吆喝声就更一精一彩,因为普通话是以北京语音为标准的。诚然,傅雷的译作还 有不足之处,比如对话中个别句子过于书面化。我想,这与他倡导的要多“读旧小说”不无关系,况且傅雷译的巴尔扎克多在四十年代至五十年代成书,以当时文坛情况而论,傅译的文笔可算是非常通俗、非常通畅、非常大众化了。再者,巴尔扎克使用的词汇量极大,个别词又较冷僻,要贴切地译出并非易事。傅雷自己也说:“文字总难一劳永逸,完美无疵,当时自认为满意者,事后仍会发见不妥。”翻译家在艺术上一精一益求一精一的一精一神溢于言表。再想想傅雷1951年、1963年两次重译1944年初译的《高老头》一事,不能不使人对这位孜孜不倦、不断探索的翻译大师肃然起敬。
巴尔扎克写作的速度极快,稿子修改得也不多,风格冗长而滞重。傅译巴尔扎克小说却是脉理清晰、层次清楚,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傅译本超出了原著的语言水平。这类事,翻译史上常有发生。如歌德认为纳梵尔所译《浮士德》法文本比自己的德文原作来得清楚;叶君健所译安徒生童话之于中国儿童,比原文之于丹麦儿童更明白易懂。对这样的做法,也许会有反对意见,但我的看法是,翻译家在文字上如能既“传神”,又超过原作,这真是原文作者和译本读者求之不得的大好事呢!一个作家找到一个高明的译者,就像一个编剧找到了一个好导演一样地有福气;如找到一个很糟糕的译者,就是天生倒霉的了。有了傅雷,巴尔扎克算得上是有福气的了。巴尔扎克之所以在中国有如此巨大的影响,傅雷先生是立下了大功的。
对待伏尔泰的著作,又何尝不是如此。傅雷说:“伏尔泰原文修辞造句最讲究,译者当时亦煞费苦心……”我们来看一段《老实人》的译文:
Pangloss enseignait la metaphysico-thelologo-cosmolo-nigologie.ll prouvait admirablement quil ny a point deffect sans cvause,...
邦葛罗斯教的是一种包罗玄学、神学、宇宙学的学问。他很巧妙的证明天下事有果必有因,……
(1)“La métaphysico-théologo-cosmolo-nigologie”译成是“一种包罗……的学问”,一精一彩极了。特别是那个冠词“la”译成“一种”,如稍加玩味,便能悟出它的妙处。可惜“nigologie”没译出。这个词在词典中找不到,要凭想象。法语中“nigaud”意为“傻瓜”,“logie”是表示“学”的后缀,合在一起,即成“nigologie”(“傻瓜学”)。伏尔泰运用文字进行讽刺的本领由此可见一斑。再说,玄学、神学、宇宙学,都是些令人敬畏的学问,现在却与傻瓜学为伍,真叫人啼笑皆非了。所以傅雷所添加的“包罗”二字,实在令人拍案叫绝。
(2)Il ny a point deffet sans cause,沿用汉语一习一惯讲法“有果必有因”,并不因为法语是否定式,中文也来个否定式。译文的效果也是值得肯定的。
“以艺术修养为根本”
傅雷说:“译事……要以艺术修养为根本:无敏一感之心灵,无热烈之同情,无适当之鉴赏能力,无相当之社会经验,无充分之常识(杂学),势难彻底理解原作,即或理解,亦未必能深切领悟。”傅雷译过罗曼·罗兰的《贝多芬传》和《约翰·克利斯朵夫》这两部作品。罗曼·罗兰是巴黎大学音乐艺术史教授、贝多芬研究的权威。《贝多芬传》在傅雷以前有三种中文译本,但傅译本出版后便一锤定音,再无重译本了。在译本后面,傅雷还 专文介绍贝多芬的主要作品。《约翰·克利斯朵夫》是以贝多芬的一生为蓝本的一部传记体小说,具有一交一响乐一般的宏伟气魄、结构和色彩,小说穿插对音乐作品和音乐家的评论,带领读者漫游欧洲古典音乐王国,使读者陶醉在乐曲的享受之中。作品文字朴实,有如清澈见底的流水。一个在音乐方面完全外行的译者显然不能胜任这部作品的翻译。据说,傅雷是边听音乐,边研究音乐史,边译小说的:罗兰讲海顿就听海顿的一交一响乐,讲勃拉姆斯就欣赏勃拉姆斯,有一次听贝多芬竟听得哭了起来。译者感情的波澜随着书中的人物情节起伏,终于译完了全书。《约翰·克利斯朵夫》是罗曼·罗兰教授音乐史的副产品。傅雷的翻译也有副产品,如《文艺报》上刊登的他的文章《独一无二的艺术家莫扎特》。
的确,译者应尽可能多方面涉猎各类学问、各门学科,因为文艺作品的题材是多样的,反映的生活是丰富多彩的。譬如,巴尔扎克在环境描写上是不惜笔墨的,对他那个时代的建筑、室内陈设、人物服饰都作了极其细腻的描写。事过境迁,相隔一个世纪,一个东方人来翻译这些西方的古董确实不易。傅雷在译这方面的段落时,俨然就是个考古学家。
“化为我有”
翻译要忠于原文(包括原文的内容、风格、句式、词汇、音调、节律、语层……),不能越俎代庖,翻译家对于作者真可谓亦步亦趋。他还 得在本国语言中找到最贴切的形式来表达原著,为本国读者着想,对本国读者负责,对本国语言的纯洁一性一负责。傅雷力倡在 译之前“将原作(连同思想,感情,气氛,情调等等)化为我有”,就是为了尽可能忠实于原作。从傅雷的译文看,我认为他“直译”、“意译”兼而用之,有好些地方是采取意译的。傅译好就好在理解正确,误解甚少、译文忠实、贴切,又不拘一格。我也不曾发现他对原著随意篡改。译文基本上做到原文的内容、意思句句落实,字字落实。有人说,意译读起来不费劲,像读本国小说,仿佛有置身中国社会的感觉。我们读傅译却并无置身中国社会的感觉,但是像读本国小说的感觉是的确存在的。那正是傅译的成功之处,因为作品在原文里决不会读起来像经过翻译似的。傅雷呕心沥血的目标就是使“译文仿佛是原作者的中文写作”。难道非把译文一概欧化,读来“洋腔十足”,生硬如洋人讲中国话,才算反映客观实际,称得上异国情调吗?刻意求“形似”,一味采用僵直的译法,结果一定会“貌合神离”,机械呆板。翻译绝非“照猫画虎”,“照猫画虎”的结果难免“画虎不成反类犬”。理想的译文当然须神形兼备,达到内容和形式的统一。但当内容和形式发生矛盾时咱.然应先顾及内容,牺牲原来的形式,以内容为主,以形式为次,“重神似不重形似”。“LE PERE GORIOT”译成“高老头”,译得多好,这是意译。我至今未曾听说过对此有非议,主张一定要直译成“高里奥爸爸”才心满意足的。何况,高老头的形象决不是一个什么姓高的中国老汉,他在读者眼里始终是一个法国19世纪落魄的面粉商。
有一种极不负责任的说法,说傅雷的译文油腔滑调。估计讲这话的人没有对照原文看傅译就随便发表意见。原著“油滑”,译文亦“油滑”,谓之“忠实原文”。伏尔泰得心应手的战斗武器是“讽刺”,他的描绘近似漫画,在他嬉笑、揶榆、嘲讽的笔下,作品呈现了一种滑稽的基调。傅译伏尔泰保持了原作冷嘲热讽、嬉笑怒骂的泼辣风格,是很“传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