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对每个人都有一本自己喜欢的书一本为自己人生的航程指明了方向的书,而我的心中,有一本书胜过一切——《老人与海》
老渔夫桑提亚哥84天一无所获,决定再次出海捕鱼,钓到了一条比他的船还长两英尺的大鱼。他的船还被这条大马林鱼拖着漂流了两天两夜,其间,经历了前所未有的艰难考验,终于将鱼刺死,拴在船头。然而归途却遇上了鲨鱼,老人与鲨鱼进行了殊死搏斗,结果大马林鱼还是被鲨鱼吃剩下一副光秃秃的骨架。老人只得空手归航。《老人与海》篇幅不长,故事也简单,但它也独有那种回归自然的质朴,那种天高海阔的深远,还有那一股恢弘的力量,实在叫人不忍释卷。
“我不是为失败而生的”,《老人与海》这句话我最难以忘记,老渔夫就是这么一位敢于挑战极限的英雄,尽管他躲不过海明威笔下的悲剧,但他首先有正式困难的勇气和大马林鱼坚持到底的坚毅耐力,必胜的信心,虽然事实是大马林鱼让鲨鱼吃了,他只带着鱼骨上岸,但他乃是精神上的全胜者!——始终没有向大海,、没有向大马林鱼、更没有向鲨鱼妥协。其实然往往会局限自身,就像这个跳蚤的故事,科学家将跳蚤关在玻璃盖紧的盒中,跳蚤每一跳都会碰壁,多次重复,科学家拿开了玻璃盖,跳蚤再也跳不出来了——因为它们已经将自身的极限定位在比玻璃更低的位置。而老人被大鱼折磨了两天,面对鲨鱼来袭,仍不自暴自弃,还有作战的勇气。《老人与海》是英雄的赞歌。
人类的极限到底是多少,没有人知道,人总是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创造了一个又一个活生生的奇迹,难以想象老人两天孤身奋战的情景发生在我身上会是怎样的结果,但老人平安归航却是必然的——尽管他只有简陋的设备,然而,他却有最大的精神支柱——孩子。老人多少次讲到孩子,孩子是他唯一的朋友,他从小教孩子捕鱼,而孩子则在生活上照料他,老人与孩子往往是最有共同语言的——一是经历人生磨练变得超然,这样的心灵最能互相辉映,焕发出最亮丽的光彩,正因如此,老人爱孩子,孩子爱老人,这份爱就是老人出海的护身符!我听过这样的一个故事:一位母亲无意将一岁大的孩子独自留在家中,回家时,在楼下看到孩子在窗口向她招手,跌了下来,她拼命奔了过去,刚好接住从三楼跌下的孩子。消防队员为此做了一个实验:把一个重量和孩子相等的麻袋从三楼推下去,让全体队员站在与那位母亲同样的位置上去接住,结果没有一个能接住。这个故事的震撼力到如今仍有余波在我心中激荡,我一直为这个爱铸造的奇迹而深深感动着。是啊!一个无意义的麻袋,即使在正规的训练中,也是不会唤起消防队员潜意识超越极限的迫切感。
《老人与海》给了我们的启示实在太多太多,它确实是一部好书,一本让人收益终身的好书!
【第2篇】
歌德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我也曾因为一本书沉迷过,思索过,那就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我被这个透彻又不透彻的书名被吸引了,书中的主角海伦·凯勒是一个失明的人。海伦因一场大病失去了视觉和听觉。一开始的海伦,情绪暴躁,行为冲动。其实我很能理解,我很怕黑,在黑暗的夜里,我常常也因为什么也看不清楚而恐惧,躁动。
海伦说,想获得三天的光明,仅仅三天,她希望她能看得见,而且,她很规律地安排了这三天她要看的东西。
她说,第一天,她想看到那些好心的、温和的、友好的、使我的生活变得有价值的人们,想把那些人存进记忆里,尤其是她的老师——莎莉文小姐;她还要看一个婴儿的脸,因为婴儿给她带来蓬勃的生气;还有她忠诚乖巧的宠物狗的脸,因为那样使她温暖。还有美丽的森林,广阔的农田,墙壁上的图画……她都要仔细的看过。
第二天,她要看日出,她认为这是黑夜变成白天的奇观,虽然海伦的世界里从未有过光明,也分不出昼夜,她还是对万物的变化如此好奇。她甚至想把整个世界看一遍!把整个地球的历史读一遍!
最后一天,她依旧要迎接旭日,接着去游览这个城市,游览她一直居住的地方,一直到午夜,到她失去了眼前的光明,再次迎来黑暗——她却依旧说,他的心中充满甜蜜的回忆。
多好的孩子!她渴望着,渴望着拥有光明,哪怕只有三天,她也不懊悔,仿佛她的生命里,已经充满了光明,她又一次接触了世界,用自己的双眼,把世界又看了一遍,这时间虽短暂,却在海伦心中添了一份美丽的梦。
可我更看到了,海伦在书中不断提到“有视力的人”,这让我心中又是一震。她多番提醒,我们都是看得见,她三天里看到的事物,我们都能看见,而且不论何时,我们都有看见那些事物的权利,因为我们看得见。
所以,我们更应该珍惜眼前,我们可以看见春天万物复苏,夏日艳阳高照,秋天硕果累累,冬日大雪纷飞……这些对于失明者来说,都是遥不可及的幸福啊!对于他们来说,就好像生命中缺少了什么一样,他们对我们,必定是羡慕,又嫉妒啊。我们何曾想过,自己,竟是被这样羡慕着的。
所以,我们更应该珍惜眼前,珍惜我们所拥有的。这就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让我感受到的,感谢有这样一本好书,让我更懂得珍惜。
【第3篇】
都说书是人类知识的宝库,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从小就喜欢看书,从小时候的绘本,漫画书,到少儿版的名著三国演义、西游记、水浒传,又到如今的名人传记、杂志、小说等,我一步步踏上阶梯,进入了宝库,爱上了读书。
记得小时候,读绘本,我了解了做人的道理;看漫画书,看到了多彩的世界;学名著,增长了知识;读名人传记,明白了学习的重要性;看杂志、小说,更开阔了视野。我喜欢读书,最近,我更是看了许多“中国动物大王”沈石溪写的动物系列小说,从一曲悲欢离合的父爱赞歌的雪域豹影,到用爱与温情诠释侏罗纪飞天奇迹的五彩龙鸟,再到用勇敢和聪明才智登上狮王宝座的红飘带,这一系列的小说,有的说的是温情,有的说的是爱,还有的说的是勇敢。今天我要向大家介绍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那就是狼国女王。
在大家的印象中,狼是最凶猛的动物之一,狼在我们心目中的形象一般是冷酷无情、不团结,但这本书将真正的狼描写的淋漓尽致,有情、有血、有肉。在一次冬季捕食中,狼王盔盔为了小女儿惨死在孟加拉虎的嘴下,整个狼群被饥饿困扰着,狼王盔盔的妻子紫葡萄为了爱铤而走险,为狼群捕获了一只年轻的幼鹿。正当整个狼群中充满恐怖气氛要开始新一届狼王竞争的时候,狼王盔盔的母亲朵朵菊首先俯下脖颈推举有能力的紫葡萄为狼王,其他的许多公狼母狼也为紫葡萄所臣服,纷纷支持,但有一只狼歪歪脖不肯臣服于紫葡萄,他不愿意接受紫葡萄为狼王的现实,离群出走。紫葡萄成为了帕雅丁狼群名副其实的新狼王,但她当上狼王以后运气不好,连续几天没能吃上食物,他们只能铤而走险去袭击耗牛群,但没有袭击成功,又只能去捕捉野猪,运气不错捕捉到了四头小野猪,狼群得以维持生命。不久歪歪脖因为实在找不到食物只能回归,它对紫葡萄为狼群做出的贡献非常感谢,利用一切办法甚至上演苦肉计帮助紫葡萄巩固了王位。没多久,帕雅丁狼群恢复了兴旺,但不辛的是灾星孟加拉虎出现了,虽然狼崽都完好无损,但是损失了二只狼。当它们又去捕食驴的时候,帕雅丁狼群以牺牲一只公狼的代价换取了一只驴,这时灾星孟加拉虎了又来了。狼群决定与这只孟加拉虎决一死战,正当他们与孟加拉虎决战的时候,隔壁的宛莫沙狼群也来帮忙,它们一起把老虎赶出了领地,不久后宛莫沙狼群主动来和帕雅丁狼群合并,大家一致推举紫葡萄为狼王,最终紫葡萄经历了一系列的磨难之后不仅为丈夫报仇,还为其他狼创造了一片安全的环境,并连任狼王。紫葡萄凭借出众的胆识、魄力、仁慈、宽容和团结的力量,谱写了一部荡气回肠的狼国女王传奇。
读完这本书我深深的被感动了,在人类眼中被认为是反派角色的狼,竟有这样的魄力,胆识和团结的力量!我也深深的被朵朵菊和宛莫沙狼群的举动所折服,狼虽然是世界上最凶猛的动物之一,但他们是群居动物中最有次序和纪律的族群,他们的处事哲学还给我们带来了许多有益的启迪。
这本小说让我明白了一些道理,狼不会在自己弱小时,攻击比自己强大的东西,但是一旦时机成熟,他便会跃然而起,而且不达目的决不罢休。他的这种卧薪尝胆的精神值得我们好好学习。
还有狼通常独自活动,但狼却是最团结的动物,他们不会在同伴受伤时独自逃走。狼可以成功猎杀比自己更大,更凶的动物,原因就是它一旦与大个头决战,一声呼啸,群狼便从四面八方而来,团结协作把对手制服,这就是人们常说饿虎难斗群狼!
狼国女王这本书让我感受到狼世界的种种爱,种种勇敢,让我改变了对狼的歧视看法,动物世界也有爱和美好。希望人和动物和平相处。
【第4篇】
不知不觉中,“学习”已伴我走过了17个难忘的春夏秋冬。在无数个春夏秋冬里,我尝到了学习的酸甜苦辣。会有一些甜蜜的,一些愁苦的。
我的学习成绩不是很好,处在中下游状态。上课的时候,我总是不认真听讲,这是一个坏毛病。在学习上,说实话我并不是很努力,我总是像个碌碌无为的工作者一样,每天过着同样的生活。对待作业,我也是时好时坏,于是我成了办公室的“常客”。学习态度上,我并不是很认真,有时总觉得时间很多,到头来才意识到那些浪费的时间成了忏悔。在求学的道路上,我的折线图像重峦叠嶂的群山,起伏迭荡,我的分数从来就没稳定过,或许这正是我寻找学习毛病的所在吧。
学习肯定是苦的,特别是在考试前,同学们更是叫苦连天,老师抓紧时间给我们做令人烦琐的复习题,布置了堆起小山的回家作业。虽然学习很忙碌,很辛苦,但我并没有觉得疲倦,我觉得学习很快乐。看到了自己有了优异的成绩,我会想:学习是幸福的,当历尽了千辛而获得成功时,学习的果实是那么的甜啊!
紧张的学习环境当中,丰富的课外活动也充实了我的视野。每次玩游戏都玩不停,冲着电脑哈哈大笑,一起身时感到无比的疲惫,一坐在椅子上,面对电脑时,心情那么的放松。不知为何,总是不能把在游戏上的尽头放在学习上,如果我的学习有那么狠,我肯定我能进班级前列,遗憾的是我没有。不过我很快会的,快乐也要学习不快乐也要学习,还不如用笑容去迎接学习。因为快乐是学习的源泉。我的每一天都过得很快乐,指引我去把尽头用在学习上。
学习是阳光,可以驱除心中的阴影。学习是雨露,可以滋润干枯的心智。学习是春风,抚慰着我们幼小的心灵。珍惜现在的学习生活,从现在开始,努力学习吧,为以后的人生路途打下基础,这才能体现出学习生活的意义。
【第5篇】
第一次见到这本书,是我9岁时,在比当时的我还高的书架上翻出来的,《檀香刑》,我艰难地读了出来。我一看,莫言著。当时莫言对我来说还是十分的陌生,当晚便要求爸爸读,可他却说不适合我看,只给我读了后记,但之后,我总记得有一本书,叫《檀香刑》。
现在,我把字认足了,也知道莫言是个诺奖作家,在家中东翻西找,在一捆旧书中,拔了出来,我利用写完作业的一段时间,看完了它。
翻开目次,我吸了一口凉气,大师就是大师啊,高调使用凤头—猪肚—豹尾,细看小标题,似乎牛头不对马嘴,但看完凤头部就知道了开头与结尾,留下一大段空白,之后在“猪肚”中以多个人物的角度,将德人入侵,孙丙抗德,大*,灭城等多个情节补充完整。凌迟,*,义和团,刺杀,*,失败,一个个令人毛骨悚然的情节使你知道在清末民初那一动荡年代高密东北乡人面对铁路田,德兵无道所表现出的中国自尊与反抗性;“金枪”作为:“杰作”的铺垫,却被放在后面,讲述了钱雄飞,一个袁世凯的护卫,面对国土崩丧,民不聊生,毅然决定刺杀袁世凯,不料金枪子弹被换,钱雄飞带着一将终成万骨枯的遗憾被凌迟;“夹缝”与:“城破”写出了钱丁身为一县之长的公正,*,但何奈生不逢时,在腐败的清末官场上无力回天,妄想以一人求回一城百姓,只因可惜轻信袁世凯功败垂成,在“知县绝唱”中钱丁番然醒悟“清不清,风波生;袁不袁,阿曹瞒”。在孙丙被施以檀香刑后,为使袁世凯和德军司令克罗德的计划流产,他在告别服毒殉国的夫人后,杀死了孙丙。与其说杀死了孙丙,不如说是不让他活到铁路通车之日,而赵甲,小甲,孙丙,钱丁一个个因为这个穷途末路的王朝,挨个走向了西天,而高密县悠长的猫腔,也因孙丙的离去而飘散。我想,孙丙临死前的“戏……演完了……”不仅是指《檀香刑》演完了,也代表着大清这三百多年的戏也演完了,高密的猫腔完了,袁世凯的计划完了,同时,还有这场代表高密人民民风骨气的一场大对戏演完了。但同时,人们也深知,结束便是开始,他们的死为了在之后的几十年中,一场关于中国命运乃生死的戏,拉开了序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