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人的生死,到底能不能由自己主宰着?第二次读完这本书的最后一个字的时候,我这样想。
人的生死好像不是自己能主宰的。故事里的有庆、凤霞,一个为校长献血而死,一个因大出血而死。这一切,似乎来得是那么猝不及防。不经意间,死神举起了自己的弯镰,将人们带走。然后是亲人的悲伤与恸哭,呐喊与抱怨,世事无常,这样的一幕幕几乎每天都在上演。
但为什么有时候又有什么不一样呢?春生想活时,解放战争、抗美援朝,穿梭于炮火,命悬于一线,可他活了下来;他想死时,只是将自己的脖子挂在那个绳套上就结束了自己苦难的一生。这印证了福贵所说的“一个人命再大,要是自己想死,那就怎么也活不了”。
而福贵自己呢?输光家产、解放战争、人民公社、*-------一路走过来,他吃的苦受的累不比谁少,更何况还有双亲与妻儿都相继去世的心之创伤,虽然最后只剩他一个,可他毕竟是活了下来。为什么?因为他想活,所以从打仗到回家,从贫困到饥荒,他几乎是尝遍了人间的苦难,但他活着。他因为想活着,所以活着。
不,不是想活就能活,但想死却能死,所以说,应该把这个问题的答案总结成是-----
人不能完全地主宰自己活多久,在相同条件下,但若无天灾人祸,想活下去的人一定活得更久。
所以说,我们要活着,就必须想要活着。一个健康的人若是整天为活下去没什么价值寻找论据的话,他大概不会比一个癌症晚期但勇于与病魔斗争的乐观者活得更久一些。病心,永远比病躯更加可怕。
我们要活着啊,活着可以与最亲爱的人交谈,可以见到最美的朝阳,可以听见这个世界上最悦耳的声音啊。
或许,这世上的天灾人祸有一天会降临到头上,但人可以被苦难消灭,却不可以被苦难打败。活着就有出路,活着就可以期待被黑暗暂时遮住的那些光芒。
要活着,想活着。
【第2篇】
在老师的推荐下,我读了《活着》这本书。读之前我听同学说,故事很悲惨。以至于在一段时间内,我以为它是一本普通的写农民悲惨生活的小说,讲述活着的不易。然而在我读了它之后,我有了全新的理解和感悟。
故事是以一个叫福贵的老人展开的,用第一人称的方式给别人讲述了自己的大半生。从他身边的人一个一个多起来,再到一个一个地离去,我感到难过,同时又觉得这样的生活真实又不可思议。真的会那么巧吗,身旁的亲人怎么会一个不剩地全部离去?然而,未来,是我们无论如何也不能掌握和确定的。
虽然生活很困苦,但是我能体会到他们有时的幸福感。正如作者余华在序中说:“我说在旁人眼中福贵的一生是苦熬的一生,可是对于富贵自己我相信他更多地感受到了幸福。”和贺拉斯:“人的幸福要等到最后,在他生前和葬死前,无人有权说他幸福。”幸福到底算是种什么?它不是一些物质,而是一种满足的,用心的感觉。在一生当中,在一生的暮年,怎样才能做到拥有福贵那样的真心与坦诚,无悔?
在余华日文版自序中,提到关于“生活”与“幸存”的辩解,面对问题:“为什么在如此极端的环境中,还要讲生活而不是幸存?它们之间的轻微分界在哪里?”答道:“在中国社会底层的人来说,它们就是一枚硬币的两面,代表了方向的不同。对《活着》而言,福贵经历了苦难,但是他在讲述自己的故事。只需要他自己的感受,所以他讲述的是生活。”
无论怎样,日子都会过下去,明天总会到来,也总会离开。它从来不会因为某些事而停下脚步,它永远均匀地前行着。就像现在的我刚考完期中,就像当初考完两天半的中考一样,惶惶恐恐地讶异着,十天前还发愁的考试,现在竟都过来了!何止一场考试,人生又何尝不是这样?
福贵倚在树下,慈爱地看着他的老牛,向倾听者诉说自己的一生——应该也是历历在目,恍惚之间就在眼前。活着,是那么不易,又是那么简单。它需要用心经营,用爱来呵护。我正活着,我感受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