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作文标题:语文老师关 键 词:语文老师高中高三1500字字 数:1500字作文本文适合:高中高三作文网将为您的作文作业全新服务,希望您能给我们更多的宝贵意...
作文标题: 语文老师
关 键 词: 语文 老师 高中高三 1500字
字 数: 1500字作文
本文适合: 高中高三
" 开学了,我居然是语文课代表。我最憷在办公室和老师接触了。好吧,不就是偶尔收收作业什么的。 第一堂语文课前,我觉得作为课代表应该提前代表全班同学去"审查"一下一直还没露面的徐克兴老师,于是来到语文办公室,喊报告之前,一位中年男老师拎着一只黑色耐克皮包匆匆走出办公室,我没有注意,进去随便找了一位老师请教哪一位是徐老师。"刚出去,你没看见?"老师这样回答我。"啊?是男的?"我纳闷地嘟囔了一句,不顾那老师怪异的目光,也匆匆上楼回班。 "果然"徐老师是位男老师,而且就是那个"耐克皮包"!
我坐下的时候他正在和班主任打听课代表是谁。听到班主任报出我的名字,我赶忙打个呼:"老师,刚才去找过您,但是我以为您是女老师。"话一出口发现非常不着调,我赶紧低下头装作认真看语文试卷的样子,不敢想象当时徐老师的表情。老师和课代表的头一次接触竟然如此尴尬和不顺利,以后我一想起这一幕就起鸡皮疙瘩。 这一天中午我去徐老师那里登考试成绩,顺便听老师布置了我作为课代表的主要工作--每次课前到办公室拿他的耐克皮包。这没问题!
老师上课的时候说了,他的腿不好,学校特批他坐着讲课。那么我作为课代表当然应该为老师教学方便、尤其是他的身体健康着想。于是我牢记徐老师的嘱托,认真负责地承担起了这项工作。截止到2001年10月19日,我一共为徐老师拎了17次包,除去一次下楼稍晚在楼道里接过老师的皮包以外,其余16次均保证风雨无阻,准确到位。小道消息传说徐老师对本人此举较为满意,导致本人颇为得意,以后工作更加起劲。以下一段我和旧时同窗好友关于拎包的对话作为插叙,与表达中心无关: "你为什么每次上语文课都去给老师拎包?" "老师腿不好。" "嗯?昨天放学的时候我还看见他骑车回家呢。" "腿不好还骑车?!
?"我一时诧异…… 大概是从开学第二周开始,我已经被语文课以及语文老师深深吸引,而课前的拎包工作也在成为学校生活中令我期待的一个重要部分。那感觉是非常温馨和惬意的:我喊报告进办公室,通常那个时候徐老师在打水,他会冲我笑笑然后到办公桌前把皮包递给我,还说一声"谢谢"或者"辛苦"!
有一次我早晨到学校背着书包直接去找老师,老师笑呵呵地问我"家在哪儿住啊";还有一次老师放了几块糖在我手里然后说:"这是老师的喜糖……"看上去差不多50岁的徐老师的喜糖?我吓了一跳,反应过来这是其他老师送给徐老师的喜糖(比较搞笑的情节)。徐老师只叫我拿他的皮包。偶尔有一些试卷。他从不叫我拿他刚打好开水的瓶子。可能是怕烫着我吧,我美滋滋地这样想。 回过头来再说我为什么被语文课以及语文老师深深吸引。原因很简单:徐老师讲课讲的好。我不知道该如何描述他讲课是怎样的好法。如果勉强地写,我的文字就肯定要落入俗套了。因为,如果叫我描述一个老师讲课如何枯燥乏味,说不定我会描述得很生动,而好老师都是一个样的:讲课吸引人,学生不犯困。当然徐老师讲课自有他的特别之处,讲台前的他,眼睛是亮亮的。听徐老师讲课,我不只懂得了一些用来考试的语文知识,也不只懂得了一些精彩华美的诗词对联,他亮晶晶的眼神把另一些东西写在我的心里,一些只可意会的东西。我实在说不清楚那是什么,反正用"胜读十年书"和"终身受用"来形容都是不为过的。真的。 现在我学习语文的时候感觉总是很振奋。我不再懒得出国留学网了,我不再懒得把现代文读三遍、把古文读五遍了,我不再懒得写作文之前打草稿、然后认真用钢笔抄写了,我不再懒得把自己搞不明白的东西画上记号拿去请教老师了。因为我是徐老师的语文课代表,我不仅要让我对我拎包的工作觉得满意,我还有更高的目标,这个目标已经成为我学习语文的动机了--我希望有一天徐老师会像我觉得他是一个顶好顶好的老师那样觉得我是个顶好顶好的学生。尽管"动机不纯",我还是决定朝着这个方面努力。 结尾总该写点儿很有教育意义或者含义深刻的话。但是我心血来潮想创新一下,毕竟这些文字都是给自己看的,可以写自己想说的话。 我祝徐老师身体永远都健健康康!
【评语】 如果从文章的构思之严谨方面来评说,那么这篇作文可能不是出色的。但淡淡的、朴实的文字中自然地流露出的对一位老师的热爱之情,却非常能够打动读者。 稍带些调皮、幽默味道的语言使得对老师的赞美没有变得呆板,相反,处处充满了生活情调。如文章中对课前拎包工作的描写就是很见作者写作功力的,紧接着的写徐老师课堂的那段文字又能让人在展颜一笑后,有细细体会的空间。 总之,这篇文章的成功之处就在于它的题材之旧和笔法之不落窠臼的完美结合上。
关 键 词: 语文 老师 高中高三 1500字
字 数: 1500字作文
本文适合: 高中高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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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作文是关于高中高三1500字的作文,题目为:《语文老师》,欢迎大家踊跃投稿。
我一定要写写这个语文老师,他是我有生以来第一个在各方面都让我崇拜和佩服得五体投地的老师。不写给谁看--怕人家说我阿谀奉承;就写给自己--抒发一下遇到一位好老师时兴奋和感激的心情。 开学前于老师打来电话告诉我文科班的语文老师名叫徐克兴。不知道为什么当时我的脑海里浮现出一位严肃恐怖的中年妇女的形象,而且我想到优秀的顾德希老师最终还是光荣引退了,心里不由得一阵失望。 这个老师,多么奇怪,"克星!" 开学了,我居然是语文课代表。我最憷在办公室和老师接触了。好吧,不就是偶尔收收作业什么的。 第一堂语文课前,我觉得作为课代表应该提前代表全班同学去"审查"一下一直还没露面的徐克兴老师,于是来到语文办公室,喊报告之前,一位中年男老师拎着一只黑色耐克皮包匆匆走出办公室,我没有注意,进去随便找了一位老师请教哪一位是徐老师。"刚出去,你没看见?"老师这样回答我。"啊?是男的?"我纳闷地嘟囔了一句,不顾那老师怪异的目光,也匆匆上楼回班。 "果然"徐老师是位男老师,而且就是那个"耐克皮包"!
我坐下的时候他正在和班主任打听课代表是谁。听到班主任报出我的名字,我赶忙打个呼:"老师,刚才去找过您,但是我以为您是女老师。"话一出口发现非常不着调,我赶紧低下头装作认真看语文试卷的样子,不敢想象当时徐老师的表情。老师和课代表的头一次接触竟然如此尴尬和不顺利,以后我一想起这一幕就起鸡皮疙瘩。 这一天中午我去徐老师那里登考试成绩,顺便听老师布置了我作为课代表的主要工作--每次课前到办公室拿他的耐克皮包。这没问题!
老师上课的时候说了,他的腿不好,学校特批他坐着讲课。那么我作为课代表当然应该为老师教学方便、尤其是他的身体健康着想。于是我牢记徐老师的嘱托,认真负责地承担起了这项工作。截止到2001年10月19日,我一共为徐老师拎了17次包,除去一次下楼稍晚在楼道里接过老师的皮包以外,其余16次均保证风雨无阻,准确到位。小道消息传说徐老师对本人此举较为满意,导致本人颇为得意,以后工作更加起劲。以下一段我和旧时同窗好友关于拎包的对话作为插叙,与表达中心无关: "你为什么每次上语文课都去给老师拎包?" "老师腿不好。" "嗯?昨天放学的时候我还看见他骑车回家呢。" "腿不好还骑车?!
?"我一时诧异…… 大概是从开学第二周开始,我已经被语文课以及语文老师深深吸引,而课前的拎包工作也在成为学校生活中令我期待的一个重要部分。那感觉是非常温馨和惬意的:我喊报告进办公室,通常那个时候徐老师在打水,他会冲我笑笑然后到办公桌前把皮包递给我,还说一声"谢谢"或者"辛苦"!
有一次我早晨到学校背着书包直接去找老师,老师笑呵呵地问我"家在哪儿住啊";还有一次老师放了几块糖在我手里然后说:"这是老师的喜糖……"看上去差不多50岁的徐老师的喜糖?我吓了一跳,反应过来这是其他老师送给徐老师的喜糖(比较搞笑的情节)。徐老师只叫我拿他的皮包。偶尔有一些试卷。他从不叫我拿他刚打好开水的瓶子。可能是怕烫着我吧,我美滋滋地这样想。 回过头来再说我为什么被语文课以及语文老师深深吸引。原因很简单:徐老师讲课讲的好。我不知道该如何描述他讲课是怎样的好法。如果勉强地写,我的文字就肯定要落入俗套了。因为,如果叫我描述一个老师讲课如何枯燥乏味,说不定我会描述得很生动,而好老师都是一个样的:讲课吸引人,学生不犯困。当然徐老师讲课自有他的特别之处,讲台前的他,眼睛是亮亮的。听徐老师讲课,我不只懂得了一些用来考试的语文知识,也不只懂得了一些精彩华美的诗词对联,他亮晶晶的眼神把另一些东西写在我的心里,一些只可意会的东西。我实在说不清楚那是什么,反正用"胜读十年书"和"终身受用"来形容都是不为过的。真的。 现在我学习语文的时候感觉总是很振奋。我不再懒得出国留学网了,我不再懒得把现代文读三遍、把古文读五遍了,我不再懒得写作文之前打草稿、然后认真用钢笔抄写了,我不再懒得把自己搞不明白的东西画上记号拿去请教老师了。因为我是徐老师的语文课代表,我不仅要让我对我拎包的工作觉得满意,我还有更高的目标,这个目标已经成为我学习语文的动机了--我希望有一天徐老师会像我觉得他是一个顶好顶好的老师那样觉得我是个顶好顶好的学生。尽管"动机不纯",我还是决定朝着这个方面努力。 结尾总该写点儿很有教育意义或者含义深刻的话。但是我心血来潮想创新一下,毕竟这些文字都是给自己看的,可以写自己想说的话。 我祝徐老师身体永远都健健康康!
【评语】 如果从文章的构思之严谨方面来评说,那么这篇作文可能不是出色的。但淡淡的、朴实的文字中自然地流露出的对一位老师的热爱之情,却非常能够打动读者。 稍带些调皮、幽默味道的语言使得对老师的赞美没有变得呆板,相反,处处充满了生活情调。如文章中对课前拎包工作的描写就是很见作者写作功力的,紧接着的写徐老师课堂的那段文字又能让人在展颜一笑后,有细细体会的空间。 总之,这篇文章的成功之处就在于它的题材之旧和笔法之不落窠臼的完美结合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