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800字 - 作文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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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800字

来源: 作文大全2023-08-04 17:06:54
导读:【第1篇】热爱生活,热爱生命——读《许三观卖血记》有感《许三观卖血记》这本书就如同余华本人所说的那样,书中的人物都有着自己鲜活的生命,他们的故事就是每个人真实的...

【第1篇】

热爱生活,热爱生命——读《许三观卖血记》有感

《许三观卖血记》这本书就如同余华本人所说的那样,书中的人物都有着自己鲜活的生命,他们的故事就是每个人真实的经历。

许三观小时候父亲就去世了,他的母亲也改嫁了,和四叔一直生活在一起。他是一个丝厂的工人,生活不算艰苦,但也并不富裕。在一次偶然中,许三观听到能卖血的男人才算结实的男人,才能娶得到媳妇,于是他在第一次卖血的路上遇到了同村的龙根和阿方,他们已经卖血很多次了。把血卖给了医院里的李血头之后,拿到了35块钱。在胜利饭店,许三观学到了龙根和阿方的那一句“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给我温一温。”卖到钱以后,许三观娶到了“油条西施”许玉兰,并生下了一乐,二乐,三乐三个孩子。而一乐长得并不像许三观,别人也都说一乐是以前和许玉兰关系好的何小勇的孩子。然而,当一乐犯了事打伤方铁匠儿子后,何小勇并不认账,不愿意赔钱。许三观却不计前嫌,去卖了血,为一乐还了债。在之后,许三观一共卖了十一次血:有为自己喜欢的林芬芳治病用,也有为了饥荒不被挨饿而去卖血,更有为了治疗一乐的病卖了五次血,为了给二乐谋到一个好职位卖了两次血。在书的最后,医院换了血头,许三观的血卖不出去了,他在街上大声痛哭,而他的家人们都在身边,安慰他。许玉兰告诉他,咱家不缺钱,以后不用你再卖血啦!并带他去吃了炒猪肝,喝了温黄酒,故事到此结束。

故事跌宕起伏又十分揪心,我印象最深的情节就是许三观为救一乐去卖血。那时候的他已经年纪大了,身体不如从前,并且三个月只能卖一次血。他去李血头那里卖血,李血头不要,他就去其他城市找人卖血。第三次卖血的时候因为失血过多,差一点就死了。医院为了救他给他输血,不仅这一次的钱没有了,上一次卖血的钱也没了。最后终于存够了钱,一乐也被救了回来。在看的时候,我十分害怕许三观会因为卖血而失去生命;看到他在医院晕倒后,还求着医生把输给他的血抽走,我的眼眶不禁湿润了。一乐并不是他的孩子,但是他还是会为了一乐不顾死活的卖血,这种如山的父爱,这种温馨的感情,让我感叹不已。

我们都是平凡而又弱小的人类,在命运这座大山下,我们被压得喘不过气来。而许三观仍然不放弃,拼尽一切:为了生活,为了家人,为了自己爱的人一次一次的卖血,勇敢的面对每一次大风大浪。在卖血的路上,也有许多温暖的路人帮助着他,让我体会到了人间有真情。生活中一个个平凡而又普通的生命谱写出惊涛骇浪的人生话剧。而我们每个人,都是这感人话剧中的一员,为自己的理想和未来而奋斗,而拼搏,不轻言放弃。就像书中的许三观一样,永远热爱生活,永远热爱生命。

【第2篇】

读《许三观卖血记》有感

有一位当代作家,他能让读者在笑声中哭泣,在诙谐中沉郁,他就是余华。《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都是余华的作品,前者更有名也更经典,但是我却更偏爱后者。因为《活着》的故事太痛,“痛到让人窒息”;《许三观卖血记》故事也很痛,但没有那种让人窒息的感觉,作者给我们在绝望似乎留下了一丝希望:我一直担心许三观最终会因卖血而撒手人寰,还好,他活着。

“一盘炒猪肝, 二两黄酒,黄酒给我温一温!”许三观这样喊着,还要煞有介事拍一拍桌子。每次卖完血许三观都要去胜利饭店吃一盘炒猪肝,许三观对吃炒猪肝,喝黄酒是有执念的。就像卖血的仪式,不可缺少。

在许三观的世界里,凡遇到大灾大祸,最终都是靠卖血度过去的,许三观前后一共卖了十一次血,第十一次卖血,许三观差点死去。前三次卖血,我只看到许三观是市井的,是自我的。但是从第四次开始,我看到了许三观身上是饱含父爱的。因为挨饿,一家人喝了五十六天的玉米粥,胜利饭店也是荒凉的。这次卖血之后,他带他们一家四口去胜利饭店改善伙食吃一元七角的面条,而让不是许三观亲生儿子的许一乐独自去街角买五角钱的烤红薯,一乐听话,一乐去了,但才十一岁的一乐最后还是哭着去找家人。许三观恨使他戴上绿帽子的何小勇,但恨没有泯灭他对许一乐的爱。以至于一乐离家出走,他也着急地去寻一乐,最后找到他,许三观背着许一乐,温和地,饱含父爱地带他去吃那碗一元七角的面条。

许三观是乐观的,有担当的。记得那他第五次卖血。一乐和二乐,插队下乡,为了两个儿子生活能好点,这次卖血钱都给了他们。

许三观是勇敢的,坚强的。这是他第六次卖血。二乐的队长来喝酒,他为了讨好队长,为了儿子能早日抽调回城,他再一次去卖血,而他在一个月前才卖了血,如果卖血的时间间隔不足三个月,人是会经不住的,但他依然没有犹豫地去卖血,那不是卖血,是卖命。

许三观是隐忍的,伟岸的。第七次林浦、第八次百里、第九次松林、第十次黄店,为了给患重病的一乐治病,许三观借钱,一路卖血去救儿子,从自己居住的小城到一乐在上海治病的医院,经过一个地方就卖一次血,差一点把自己卖死,但是他还活着,他可以,他必须可以。

有人说:“在余华的笔下,降临到像许三观这样的小人物身上的苦难,犹如我们的民族经历的苦难一样,繁多而沉重。而这些小人物在面对苦难时的态度,也细致而微地表现出中华民族一直以来对待苦难的态度。” 我深以为然,在这本书中我看到的不仅仅是许三观,这里的人,虽然愚昧,但是当遭受苦难时他们依然骂骂咧咧叽叽喳喳得过着热气腾腾的生活,他们的爱,粗糙但是深情。余华永远能让我们看到生命的卑微和挣扎,也同时让我们看到了生命的可贵和可爱。

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温一温应该无比惬意。生活值得,人间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