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这些吃的东西在场,我无论如何也集中不了精力,可是人家没请我品尝,我也只好尽力忍着。
没出两分钟,我就爱上了她,她也爱上了我——这一点我不戴眼镜也看得出来。
他用对我这种身份的人恰如其分的热情接待了我,批评我为祖国效力栅栅来迟。
次日上午差不多十点钟,我腹中空空、饥饿难忍、破衣烂衫,正在波特兰路步履蹒跚地走时,正好有个小孩被一个保姆领着从我身边路过,将汁多味香的大梨扔进了下水沟里——刚吃了一口。不用说,我站在那儿,用满含欲望的眼睛一动不动地看着那脏兮兮的宝贝。
最后我简直被弄得受尽煎熬,正想不管什么面子、撕破脸皮去将梨捡起之时,突然我身后有一扇窗子被打开了,一个先生在那里边对我叫道:
他们打发走仆人,让我坐下。他们刚刚吃了早餐,看着那些残羹剩饭,我简直透不过气来。
本来,我能把那个梨拣起来,明目张胆地吃进肚子去了,可现在那个梨已经无影无踪;就因为那倒霉的差事,把我的梨弄丢了。
好,这一顿猛吃呀!最后,肚子实在塞不下东西去了,我掏出那张钞票来展开,只扫了一眼,我就差点昏倒。五百万美元!乖乖,我懵了。
假如我赢了,你可以在我的职权范围内随意择一职位——也就是说,你能证明自己熟悉和胜任的任何职位均可。
我从来没见过谁的笑脸定格成如此这般的永恒状态。这家伙站在那儿捏着钞票,用这副架势定定地瞅。老板过来看到底出了什么事,他神采奕奕地发问:“哎,怎么啦?有什么问题?想要点什么?”
出了名以后的大约十天左右,我去拜会美国公使,想为祖国效一点儿犬马之劳。
公使说当天晚上他正要宴客,刚好有一位嘉宾因病缺席,我只有补这位嘉宾的缺,才能获得公使的原谅。我应允之后,就和公使聊天。
一说起来,原来他和我爸爸从小同学,后来又在耶鲁大学同窗就读;一直到我爸爸去世,他俩都是贴心朋友。因此,他吩咐我只要得闲,就来他府上走动走动;我当然愿意啦。
我嘴中是垂涎三尺,肚里都要伸出手来,所有的生命都在盼望它。然而我每当想去将它捡回来的时候,总有哪一个过路人知道我想要做什么,自然我就不得不再将身子站得直直的,脸上流露出的神情就跟没事人一样,装作压根儿就没有在那只梨上打过主意。
他笑着接了过去,这是那种无处不在的笑容,笑里有皱,笑里带褶,一圈儿一圈儿的,就像往水池子里面扔了一块砖头;可是,只瞟了一眼钞票,他的笑容就凝固了,脸色大变,就像你在维苏威火山山麓那些平坎上看到的起起伏伏、像虫子爬似的凝固熔岩。
想到这里,我对那两个人就气不打一处来。走到看不见那所房子的地方,我打开信封一看,里边装的是钱哪!说真的,这时我对他们可是另眼相看喽!我急不可待地把信和钱往马甲兜里一塞,撒腿就朝最近的小吃店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