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可卿,是《红楼梦》的人物,是宁国府贾蓉的妻子。可卿是她的乳名。金陵十二钗之一。她是营缮司郎中秦邦业从养生堂抱养的女儿,小名可儿,大名兼美。她长得袅娜纤巧,性格风流,行事又温柔和平,深得贾母等人的欢心。但公公贾珍与她关系暧昧,致使其年轻早夭。
秦可卿是秦邦业(旧本作秦业)从养生堂抱来的养女,小名可儿,官名兼美,后来嫁给贾蓉为妻。在《红楼梦》第五回通过警幻仙姑介绍,秦可卿原是警幻之妹,并“许配”给宝玉。她妩媚有似宝钗,袅娜如黛玉。她虽在书中是转瞬即逝,作者描写她也是用曲笔,以致人们对她的品行留下许多疑点。虽然是存活得最短的一个金钗,但是她仍有着和其他金钗不同的明显特色。
秦可卿本是被弃于养生堂的孤儿,她从抱养她的“寒儒薄宦”之家进入贾府以后,就堕入了罪恶的渊薮。她走上绝路是贾府主子们糜烂生活的恶果,其中首恶便是贾珍这类人形兽类。
有一点是颇令人思索的,那就是秦可卿在小说中死得较早,接着还有元春省亲、庆元宵等盛事,
为什么要说她是“败家的根本”呢?难道作者真的认为后来贾府之败是像这首曲子所归结的“宿孽总因情”吗?四大家族的衰亡是社会的、政治的客观规律所决定的,封建统治阶级的生活腐朽、道德败坏也是其阶级本性所决定的。纵然曹雪芹远远不可能有这样的认识,又何至于把后 来发生的重大变故的责任全推到一个受贾府这个罪恶封建家庭的毒氛污染而丧生的女子身上,把一切原因都说成是因为“情”呢?
原来,这和十二支曲的《引子》中所说的“都只为风月情浓”一样,只是作者有意识在小说一切人物、事件上盖上的瞒人的印记。作者在很大程度上为了给人以“大旨谈情”的假象,才虚构了太虚幻境、警幻仙子的。但是,这种“荒唐言”若不与现实沟通,就起不了掩护政治性的真事的作用。因而,作者又在现实中选择了秦可卿这个因风月之事败露而死亡的人,作为这种“情”的象征,让她在宝玉梦中“幻”为“情身”,还让那个也叫“可卿”的仙姬与钗、黛的形象混为一体,最后与宝玉一起堕入“迷津”,暗示这是后来情节发展的影子,以自圆其“宿孽因情”之说。当然,作者思想是充满矛盾的,以假象示人是不得已的,所以他在太虚幻境入口处写下了一副对联,一再警告读者要辨清“真”、“假”、“有”、“无”。试想,冯渊之死明明写出凶手是薛蟠,却偏又说“这正是梦幻情缘”、“前生冤孽”。张金哥和守备之子双双*自尽,明明写出首恶是王熙凤,却偏说他们都是“多情的”,又制造“情孽”假象。就连心如“槁木死灰”的李纨、“戡破三春”遁入空门的惜春、“从未将儿女私情略萦于心上”的史湘云,作者也统统让她们在挂着“可怜风月债难偿”的对联的“孽海情天”中注了册,这个“情”(风情月债)不是幌子又是什么?
我们已经知道,贾府后来发生变故的直接导火线在荣国府,获罪而淹留在狱神庙的宝玉、凤姐都是荣国府的人。宝玉的罪状不外乎“不肖种种承笞挞”时传的那种口舌。宝玉固然有沾花惹草的贵族公子习气,但决不至于象贾珍父子那样无耻,使这一点成为累及整个贾府的罪状,当然是因为在政治斗争中敌对*要尽量抓住把柄来整治对方。现在偏要说这是风月之情造的孽,并且把它归结到它的发端——秦氏的诱惑。但即使就这个起因来说,也不能不指出,这一切宁府本来就更不象话。比如,若按封建礼法颓堕家教论罪,贾敬纵容子孙恣意妄为,就要比贾政想用严训教子就范而无能为力更严重,更应定为“首罪”。王熙凤的弄权、敛财、害命,也起于她协理宁国府。贾珍向王夫人流泪求请凤姐料理丧事,纵容她“爱怎样就怎样,要什么只管……取去”,使她忘乎所以。铁槛寺受贿害命后,“凤姐胆识愈壮,以后有了这样的事,便恣意的作为起来”。而办这样奢靡的丧事,又因为贾珍、贾蓉与死者有特殊的关系。凤姐计赚尤二姐、大闹宁国府,事情也起于贾珍、贾蓉,而贾蓉又与凤姐有着不可告人的关系,他还是与凤姐最亲的秦氏的丈夫哩!然而,尽管如此,“风情”“月貌”以至于秦可卿本人,都不过是作者用来揭示贾府中种种关系的一种凭借,贾府衰亡的前因后果自有具体的情节会作出说明的,这就像作者在具体描写冯渊、张金哥之死的情节时毫不含糊一样。秦可卿“判词”和曲子中的词句的含义,要比我们草草读去所得的表面印象来得深奥,就连曲名“好事终”,我们体会起来,其所指恐怕也不限于秦氏一人,而可以是整个贾府的败亡。
关于秦可卿的出身,《红楼梦》里面是有明确交代的,就在第八回的末尾,这个交代非常古怪,和曹雪芹写别的人的家业、根基很不一样,每一句都古怪,现在我们就一句一句来分析一下。在第八回的末尾,是因为宝玉和秦钟,要到家塾去读书,于是以这个为由头,顺便就提到了秦钟和他姐姐秦可卿的出身。说是秦业系现任工部营缮司郎中,营缮司郎中是一个很小的官,可能是管工程建设的。秦业这是曹雪芹所设定的秦可卿养父的名字。有一点特别值得注意,就是在通行本就是后来高鹗和程伟元续《红楼梦》的时候,他们不但80回以后续了40回,前面他们也有所改动。那么在这一回秦业这两个字上他们就改动了,很奇怪,这个有什么值得改的呢?高鹗他们就把秦业的名字改成了秦邦业,可见高鹗和程伟元对这个名字是敏感的,为什么?因为在古本《红楼梦》上,脂砚斋在批语里面对“秦业”这个名字是有非常明确的评论的。脂砚斋怎么评论的呢?他说“妙名,业者孽也”,大家知道在中国繁体字汉字里面,“造业”和“造孽”这个“业”“孽”是相通的,说你“业障”和“孽障”是一个意思,秦业,“秦”是谐音“情”,因为曹雪芹是从江南移居北京的,所以《红楼梦》里边有很多南方口音,南方人zh、ch、sh和z、c、s,L、n往往不分,所以他认为“情”和“秦”是相通的,是谐音的,秦就是谐音感情的这个情,业就是谐孽,就是因为有感情而造成罪恶。他这个名字命名是有含义的。(不过这个也只是一家之言,并无确凿证据可循,读者自鉴。因为在曹雪芹年代的汉语,无论南方方言还是北方方言平翘舌的区分都没有那么严格。现代汉语平翘舌的区分有因为普通话推广的缘故。因此,这个不足为据。但是“秦”通“情”是可以接受的。)高鹗、程伟元他们也可能看出这个含义了,他们不想因为这个书稿惹事,甚至还有更坏的想法,所以就把它改了抹掉了。所以你看曹雪芹的书,命运很坎坷,很曲折的,秦业根据曹雪芹的话,他是一个小官,“年近70,夫人早亡”。书里面秦可卿出场的时候,大约应该是20岁的样子,那么就说明秦业是在50岁左右,得到了她,因为当年无儿无女,便向养生堂抱了一个儿子,并一个女儿,这就是秦可卿的来历,这个是很古怪的。
我们曾经论述过:作者曾将《红楼梦》写完过,共有“百十回”。然而现存仅有不到八十回的残稿,但是带有脂砚斋批语。那么,八十回后到哪里去了呢?由脂砚斋的批语可知,是由“借阅者迷失”的,连其本人也连道“叹叹”
我们也曾论述过:这样一部带脂砚斋批语的八十回本《红楼梦》(原叫《石头记》),看起来是不完整的半部书,实际上却同时包含了两部完整的书——一部小说,一部历史。作者将后三十回主要人物的命运写入了前八十回中,比如第五回的判词便起到了这种作用。因而,读者可以从判词中了解到十二钗最后的结局。然而,在这十二钗中,唯独秦可卿是个例外。秦可卿从第五回出场,到第十三回她就去世了,第十四回为她送葬,秦可卿就暂时告别了《红楼梦》一书,到底后文是否会出现像高鹗伪续那样的“托梦”我们无从得知。
假如单单从小说角度看,秦可卿既然到第十四回故事便结束了,读者就应对这个人物有一个完整的概念,但是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只要认真思考一下,便会发现,在秦可卿身上存在着大量的“误谬”,也就是“谜”。这种“误谬”是一种客观存在,是作者有意留给读者的,因而作为读者,就不应回避它,而要正视它、揭示它、研究它。通过发现、揭示、研究、解决这些“误谬”,读者便可熟悉到《红楼梦》堪称“谜书”,或者就像我们曾作过的形象比喻——《红楼梦》就像一部“密电码”见《带脂批的八十回〈石头记〉即曹著之全璧》,载于《红楼解梦》第一集。谁假如能够解开这些“密码”,谁就能够成为曹著的“解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