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寒假的社会实践考察活动中,我们采访了安吉县交警大队的警官叔叔,他告诉我们,在我们寒假,也就是过年前后,存在酒后驾驶这样对他人和自己都危害非常大的违法行为,那什么是酒后驾驶呢?这种行为又有什么样的危害呢,就这个问题,我们开展了实践调查活动。
一、 酒后驾驶的定义:
汤警官告诉我们,酒后驾驶在法律上可分为酒后或醉酒驾车两种违法行为,那么其标准又是如何来界定的呢?根据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属于醉酒后驾驶。
二、 酒后驾驶的危害
酒的主要成分是酒精,酒精进入人体,作用于神经系统,可以产生麻醉作用。当血液中的酒精浓度达到50mg/100ml时,表现为精神愉快、有飘飘然感、容易冲动;酒精浓度达到150mg/100ml时,将出现激动、动作失调、手脚失控等行为表现;酒后驾车还会出现远视,视物的立体感发生误差,反应时间增多2至3倍,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车就极易引发交通事故。酒后驾车发生事故的比率为没有饮酒情况下的16倍,几率高达27%。
三、处罚规定
汤警官还告诉我们,正是因为酒后驾驶严重地威胁着交通安全,《*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罚款;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千元罚款。一年内有前两款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同时,针对这段时间正处于节日期间,为了广大行人和车主的安全,安吉县交警大队开展了查处活动,对情节严重的酒后驾驶的车主进行拘留的处罚决定,他也希望我们实践活动的成员们向家长和亲戚朋友宣传酒后驾驶的危害。
在了解到这些以后,我们都知道了酒后驾驶的危害有多大,我们真诚地希望司机叔叔们为了自己和他人,可千万不要酒后驾驶。